-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673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10-23
- 名 称: 关于《常州市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25)》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3-11-10
- 文 号: 苏发改能源发〔2023〕1063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常州市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25)》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25)》的批复
苏发改能源发〔2023〕1063号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请批准<常州市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25)>的请示》(常发改〔2023〕3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热电联产规划管理相关要求,经委托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对《规划》评审,并由常州市发展改革委履行规划公示程序后,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将常州市区分为东部供热片区、南部供热片区、西部供热片区、北部供热片区和金坛供热片区,根据国家及省关于15公里范围内热源点原则上不重复布点的相关要求,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热源点布局方案。
二、原则同意东部供热片区以现有江苏华电戚墅堰热电有限公司、常州中天钢铁有限公司热电厂、常州亚太热电有限公司和常州市湖塘热电有限公司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其中,常州中天钢铁有限公司热电厂建设燃煤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替代原有机组,常州亚太热电有限公司根据热负荷情况适时实施“抽改背”改造。
三、原则同意南部供热片区以现有常州华伦热电有限公司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
四、原则同意西部供热片区以现有华润电力(常州钟楼)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规划建设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作为区域补充热源点。
五、原则同意北部供热片区以现有国能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常州市长江热能有限公司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整合关停常州市广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中节能综合能源站二期项目和新创碳谷控股有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作为区域补充热源点。
六、原则同意金坛供热片区以现有江苏大唐国际金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加怡热电有限公司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拟建的华能金坛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项目作为区域补充热源点,仅提供热水。
七、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热网布局方案。请根据热负荷发展情况,完善区域热电联产应急预案,推动片区间热网联网,提高供热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八、请对照国家提出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十四五”煤炭控制目标要求,加快实施热电联产整合,优化热负荷供应模式,控制煤炭消费量。新建和改造热电联产项目应满足能源总量控制要求,其中耗煤项目应满足煤炭总量控制和等量减量替代要求。按照《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燃煤背压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苏能源电力发〔2021〕2号)要求,“十四五”期间,燃煤自备机组和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公用机组纳入各设区市煤炭消费量考核范畴。
九、请你委会同常州市有关部门,结合规划热源点供热改造和项目建设进展,做好相关供热预案,保障区域供热稳定可靠。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