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价格认定跨部门网上协同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 |||||||
|
|||||||
为加快价格认定工作数字化转型,推动“智慧认定”创新发展,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明确我市为价格认定业务跨部门网上协同机制先行先试单位之一。我中心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以“全过程记录、全业务上线、全网监控、全链条管理、全方位服务”为总体目标,于2021年底启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与本市公安执法办案系统的协同建设工作,并同步开展本市价格认定信息化建设数据标准编制和数据交换平台建设。系统建设过程中,我们与市公安局多次交流研讨,探讨协同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和应对策略。同时,为统一操作口径,规范价格认定程序,我们组织力量对2018年版的本市《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提出指南》进行了修订,助力跨部门网上协同工作顺利开展。 2023年6月,网上协同系统初步建成后,我们选取市中心、杨浦、普陀、虹口四家认定机构作为试运行单位开展系统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期间通过协同系统流转办理案件占比近50%,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针对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进一步优化完善网上协同工作的流程和细节,制作协助书模板样张,建立网上协同工作联络员制度,在本市价格认定系统和公安系统分别开展培训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涉刑事价格认定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 经过不懈努力,上海市价格认定业务协同系统于2023年12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与本市公安执法办案系统跨部门网上成功对接,标志着价格认定跨部门网上协同机制在上海正式建立。 (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