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23-00063 分 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3-09 公开日期: 2023-03-14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紫金山天文台资源保护与环境提升(紫金山天文台博物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 号: 苏发改社会发〔2023〕246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紫金山天文台资源保护与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3〕246号

南京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紫金山天文台资源保护与环境提升(紫金山天文台博物馆)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宁发改社会字〔2023〕12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护传承利用紫金山天文台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全国独有的“天文科普博物馆”,同意中山陵园管理局建设紫金山天文台资源保护与环境提升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钟山风景名胜区山岳景区,用地范围为中科院紫金山天文台紫金山园区现有围墙围合区域,用地面积约5.4公顷。

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3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文保建筑保护利用、既有老旧建筑改造、个别不当建筑拆除以及新建科普体验馆等,并改造室外道路、室外管线、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具体功能分区、节能、环保、抗震、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应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在下阶段明确。

四、项目总投资匡算18619万元。所需资金由南京市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五、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传〔2021〕16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中山陵园管理局,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批复后,请通知中山陵园管理局根据宁政传〔2021〕16号文件要求,会同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严控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文件要求,合理确定建设方案,依法依规办理前置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3月9日

(项目代码:2302-320100-04-05-899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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