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23-00068 分 类: 其他事项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3-13 公开日期: 2023-03-27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苏发改基础发〔2023〕285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3〕285号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锡发改基础〔2023〕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苏交计〔2022〕120号),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工程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中312国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升国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缓解过境交通对城市交通的影响,改善沿线地区交通出行条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实施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工程。

二、原则同意推荐的路线总体走向,路线起自现状312国道与惠山区凤翔路交叉处西侧,沿老路向西,与229省道、锡澄运河等交叉后,止于与惠山区广石路交叉处,路线全长约4公里。

三、原则同意本项目采用设置辅路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47米。其中,主路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辅路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2-2021)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29亿元,除按省有关政策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由无锡市级和惠山区财政资金解决,不得因本项目实施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法人为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

七、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级,已经无锡市委政法委备案。在项目实施和运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噪音污染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八、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下阶段工作中,根据本项目在国家公路网规划中的功能定位,处理好与区域路网的关系,做好与312国道相邻路段的协调衔接;深化交通量预测及组成分析,重点核实车型比例,结合交通工程设计,合理确定路基横断面布置及各项技术指标;加强老路老桥的调查检测工作,深化老路老桥的改造利用方案,加强废弃料的综合利用研究;进一步优化桥梁设计方案,合理确定桥梁规模,加强扛倾覆验算和标准化设计;优化交叉设计方案,加强互通方案研究;进一步加强地质勘察工作,在多方案比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通工程等各专业设计方案;根据省市相关规划,同步设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网监测等设施;进一步落实绿色公路和品质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好安全生产、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措施。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开展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3月13日

(项目代码:2210-320000-04-01-82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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