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23-00183 分 类: 其他事项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4-19 公开日期: 2023-05-10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35国道高淳古柏至淳溪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苏发改基础发〔2023〕434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35国道高淳古柏至淳溪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3〕434号

南京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235国道高淳古柏至淳溪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发改基础字〔2023〕21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35国道高淳古柏至淳溪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苏交计〔2023〕6号),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235国道高淳古柏至淳溪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中235国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升国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改善沿线地区交通出行条件,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同意实施235国道高淳古柏至淳溪段工程。

二、原则同意本项目路线起自235国道与古檀大道交叉处,经南京高职园,跨芦溪河、大丰河,下穿溧芜高速公路、宁高城际试车线,止于与635国道交叉处,路线全长约9公里。

三、原则同意本项目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2-2021)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原则同意工可报告推荐的全线桥梁设计方案。下阶段应结合工程建设条件和路线方案,进一步深化桥梁桥型及结构设计方案,重点深化跨芦溪河桥梁设计方案比选,合理控制规模,节约投资。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4亿元,建设资金除按有关规定安排省级投资外,其余部分由高淳区人民政府财政资金解决。不得因本项目实施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法人为南京市高淳区交通运输局。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三年。

八、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级,已经高淳区委政法委备案。在项目实施和运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噪音污染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九、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下阶段工作中,要根据本项目在国家公路网规划和区域路网规划中的功能定位,结合高淳区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局部路线方案,重点做好起终点处的衔接;深化交通量预测及组成分析,结合南京高职园区规划发展需要,合理确定路基横断面布置及各项技术指标;按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要求,妥善处理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优化交叉设计方案,做好平交口渠化及配套交通安全设施设计,重点做好下穿溧芜高速、宁高城际试车线的交叉方案设计;根据省市相关规划,同步设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网监测等设施。结合相关设计方案的深化优化,做好控制投资和集约、节约用地工作。

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4月19日

(项目代码:2103-320000-04-01-42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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