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持平
发布时间:2023-05-24 来源:价格监测中心

4月,消费市场供应充足,全省价格总水平稳定。受能源、鲜菜价格回落及上年同期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由上月的上涨0.9%转为持平;环比连续第三个月下降,下降0.3%;1-4月,比上年同期上涨1.3%,涨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

4月,城市、农村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分别持平、上涨0.2%。城市中,淮安、扬州涨幅居前,均上涨0.6%;苏州、南通、宿迁分别下降1.0%、0.8%、0.1%。农村中,盱眙、丹阳涨幅居前,分别上涨1.5%、0.5%;常熟、大丰、宜兴分别下降0.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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