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23-00157 | 分 类: 其他事项 |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3-04-18 | 公开日期: 2023-05-05 |
名 称: 关于核定界牌船闸和奔牛船闸船舶过闸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 ||
文 号: 苏发改收费发〔2023〕425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厅关于核定界牌船闸和奔牛船闸船舶过闸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苏发改收费发〔2023〕425号 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关于申请核定省太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新孟河界牌船闸及奔牛船闸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的函》(苏水财〔2022〕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界牌船闸和奔牛船闸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各类船舶不分空载和重载,拖轮0.10元/次·总吨位,货轮及其他机动船0.70元/次·准载吨位;驳船及其他非机动船0.55元/次·准载吨位;排筏及其他浮运物体0.40元/次·立方米。 二、上述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两年,自船闸通航运营之日起算。 三、界牌船闸和奔牛船闸应当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船舶过闸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你单位定期报送船舶过闸费收入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发改、水利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水利厅 2023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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