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23-00456 分 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6-16 公开日期: 2023-07-14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 号: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1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1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教财函〔2022〕8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考试收费由笔试(含机考)费和面试费构成。笔试(含机考)费每人每科65元,面试费每人每次200元,上述收费均包含上交国家考务费标准。

二、教师资格考试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收费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主要用于组织报名、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本通知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4〕25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财政厅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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