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出台《常州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常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促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试点条件,遴选2个国家级、6个省级产业园区入选试点名单,入驻试点园区的建设项目需符合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 管控和限值限量管理要求,共涉及16个大类30个小类行业。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部分行业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部门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三是促进深度衔接。强化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之间数据资料共享,对于试点园区中的项目,项目环评报告书(表)无需论述规划环评中的相关法律、政策文件,选址合理性、可行性论证、环境功能区判定、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等可参考引用规划环评中的数据与结论。四是拓展联动领域。全面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改革,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项目,建设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时,可将其告知承诺审批文件作为其环评批准文件,加快排污许可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