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593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0-28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配套装船码头核准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基础发〔2024〕1188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项目拟利用二期工程外线码头内档布置2个5000吨级待泊泊位,泊位长度245米;内线建设装船码头1座,布置2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码头泊位长度330米;设计年通过能力1250万吨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配套装船码头核准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配套装船码头核准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4〕1188号
太仓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配套装船码头项目核准的请示》(太发改呈〔2024〕4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储备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更好服务长江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同意建设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配套装船码头。
二、本项目利用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外线码头内档布置2个5000吨级待泊泊位,泊位长度245米;内线建设装船码头1座,布置2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码头泊位长度330米,设计年通过能力1250万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工建筑物工程及供电等配套设施等。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苏州港太仓港区荡茜作业区。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0554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其中资本金占比为30%,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货款解决。项目法人为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五、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招标事宜(详见附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落实消防、劳动、环保、通航安全等措施。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配套装船码头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苏自然资预〔2022〕22号)、省交通运输厅《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苏交港许字〔2022〕00027号)、太仓市委政法委稳评备案证明等。
七、根据太仓市委政法委备案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级,项目单位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八、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项目自本核准通知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2年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0月28日
(项目代码:2201-320000-04-01-64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