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组织开展“12 ·4”国家宪法日暨法律宣传周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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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化干部队伍,广陵区价格认证中心组织开展“12 ·4”国家宪法日暨法律宣传周活动,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价格法》进行深入解读。《价格法》1998年5月1日起实施,其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并保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陵区正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抓好稳增长、控物价、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政策措施的落实。中心认为,要坚持把创新学习作为落实《价格法》的“切入点”,深刻把握新时代我国价格工作新特点、新规律;坚持把有效履职作为落实《价格法》的“着眼点”,学会从“价格制定”向“价格服务”的工作重心转变,从“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的工作理念转变,从“任务牵引”向“能力牵引”的工作能力转变;坚持把为民服务作为落实《价格法》的“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坚持把规范效益作为落实《价格法》的“支撑点”,在工作中维护价格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价格服务水平,彰显《价格法》的生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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