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094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1-24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鸿旭(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GW N型TOPCon电池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公开日期: 2024-02-11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4〕19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鸿旭(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GW N型TOPCon电池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4-02-11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鸿旭(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GW N型TOPCon电池
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4〕19号
盐城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鸿旭(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GW N型TOPCon电池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盐发改〔2023〕277号)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305-320925-89-05-840164,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建湖经济开发区北京路北侧128号。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57936.31万kW•h、蒸汽(1.3MPa,300℃)14961.81t、天然气66604.24m3、氧气348.62万m3、新水759.57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72838.10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月24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