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24-00017 | 分 类: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2024-01-19 | 公开日期: 2024-02-02 |
名 称: 关于转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 ||
文 号: 苏发改社会发〔2024〕106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转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苏发改社会发〔2024〕106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城管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设区市特别是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3〕121号)工作部署,按照《导则》具体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扎实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有机嵌入社区、优质普惠公共服务延伸覆盖社区,加快补齐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弱项,不断提升城市社区生活品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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