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146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3-15
  • 名       称: 关于《沛县“十四五”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4-04-02
  • 文       号: 苏发改能源发〔2024〕279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沛县“十四五”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2024-04-02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沛县“十四五”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苏发改能源发〔2024〕279号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沛县“十四五”热电联产规划>的请示》(徐发改能源〔2024〕7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热电联产规划管理相关要求,经委托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对《规划》评审,并经沛县人民政府履行规划公示程序后,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将沛县分为中心城区供热片区、龙固供热片区和张庄供热片区,根据国家及省关于15公里范围内热源点原则上不重复布点的相关要求,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热源点布局方案。

二、原则同意中心城区供热片区以现有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以光大环保能源、宏阳新材料资源综合利用热电项目为区域辅助热源点;以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作为自备热源点,在满足国家节能、环保等有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装机规模维持现状。

三、原则同意龙固供热片区规划期内整合关停天成氯碱自备热电厂,在此基础上规划新建龙固镇热电联产项目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以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作为区域辅助热源点,装机规模维持现状不变。

四、原则同意张庄供热片区以现有中机清洁能源沛县有限公司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

五、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热网布局方案。请根据热负荷发展情况,完善区域热电联产应急预案,推动片区间热网联网,提高供热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六、请对照国家提出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十四五”煤炭控制目标要求,加快实施热电联产整合,优化热负荷供应模式,控制煤炭消费量。新建和改造热电联产项目应满足能源总量控制要求,其中耗煤项目应满足煤炭总量控制和等量减量替代要求。按照《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燃煤背压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苏能源电力发〔2021〕2号)要求,“十四五”期间,燃煤自备机组和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公用机组纳入各设区市煤炭消费量考核范畴。

七、请你委会同徐州市、沛县有关部门,结合规划热源点供热改造和项目建设进展,做好相关供热预案,保障区域供热稳定可靠。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3月15日

分享至: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