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个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地方标准5月26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24-05-27 信息来源:江苏政府法制网

近日,由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联合南京公证处、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等6家单位共同起草的江苏省首部知识产权领域人民调解地方标准DB32/T 4742—2024《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通过专家审查正式发布,将于5月26日起实施。

  2021年以来,南京市司法局会同市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通过搭建组织、汇聚力量、提炼标准“三部曲”,形成了专业、高效、可靠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一是“线上+线下”搭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网络。构建以市知识产权调委会为中心、5个区级知识产权调委会为线点、N个调解站为基点的“1+5+N”线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依托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局“南京市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与“苏解纷”“微解纷”等平台互联互通,当事人通过线上一张网即可获取调解全流程服务。2023年,南京市、区两级知识产权调委会共受理知识产权纠纷480件,13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共受理案件919件,其中市知识产权调委会调解成功97件,调解金额共计700余万元。二是汇聚多元力量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市知识产权调委会对调解队伍实施动态化管理,完善人才续聘解聘机制,定期开展调解业务培训,不定期组织线上理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建立“调解+专家”工作机制,依托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库资源,针对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邀请专家出具专业意见协助调解;对于法院委派调解的案件,在必要时邀请法官协作调解,多维度保障调解效果。三是推动“南京经验”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2022年,市知识产权中心牵头,联合南京公证处等5家单位,根据市知识产权调委会的丰富实践编制形成南京市地方标准DB3201/T 1098.1-2022 《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规范》。2023年,市知识产权中心在市级标准的基础上总结提炼,会同相关单位起草了省级地方标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详细规定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基本要求、调解流程等内容。该标准的编制,填补了江苏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领域标准化的空白,为推动全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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