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205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6-27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71号提案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2024〕苏发改案字165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71号提案的答复
葛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举措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防止各地搞自我小循环,打消区域壁垒,真正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4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近年来,江苏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经济大省的市场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积极推动全省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努力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江苏贡献。
一是制定出台政策文件。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和《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工作举措》,明确了到2025年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要求、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接续印发2023、2024年度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路径、强化时间约束,推动各项任务取得实质成效。
二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2023年5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重大工作事项。推动将“重大违反统一大市场建设事件”纳入2024年度设区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减分项指标,督促各设区市严格落实服务建设统一大市场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出台《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构建“1+5+13+N”营商环境政策体系,连续五年位列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4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份额预留40%以上。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推进“一件事”全流程线上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平均60%以上,省内经营主体迁移由申请人迁出地迁入地多次往返减为只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一次申请即可办理,省内跨市迁移办理时间由平均一个月减为最快6天完成。营造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先后出台、修订《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四是破除障碍打通堵点。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对全省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集中开展清理,全省梳理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存量文件15.4万份,修订、废止276份。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依托公平竞争审查在线监测评估系统开展招标公告监测,2023年以来全省共纠正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招标文件2830份,将各设区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省级督查检查考核,对2023年以来政策纠正不及时的4家政府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针对风电、光伏、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中强制要求产业配套、投资落地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开展自查整改,开展新能源汽车领域实施差异化补贴、设置地方准入目录等行为自查。出台《关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竞争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意见》,指导各设区市制定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指引,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全省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印发《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的通知》,规范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
五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大力培育要素市场,畅通要素流动渠道。深化土地要素配置改革,严格出让地块的底价管理,完善有偿方式供地定价程序,在全省推广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服务模式,集成组合运用供地、地价等支持政策,实行“带条件”挂牌、定制高标准厂房、优化供地方式等举措,保障优先发展产业和重大项目落地,实现“交地即开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南京、苏州两市进一步优化积分落户政策,其余11个设区市和40个县(市)全面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深化财税金融改革,健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创新推出“人才贷”“苏知贷”“苏质贷”等政银合作信贷产品,2023年,全省新增境内A股上市企业58家,首发融资587.37亿元,均为全国第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出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行动方案,获批建设苏州国家实验室,加快紫金山实验室、太湖实验室、钟山实验室等省实验室建设。加快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出台《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培育126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国家标准(DCMM)贯标企业,“数据要素价值共创平台”等11个项目入选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名单。
随着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不断推进,市场规模效应不断显现,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市场设施加快联通,要素市场建设迈出重要步伐,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共识不断凝聚,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但正如委员提到的,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隐性壁垒依然存在。下一步,结合您的意见,将聚焦以下四个方面,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高效流动,加快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是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围绕完善公平竞争规则体系、加强地方标准统一管理和动态更新、健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等重点任务加强协作,定期调度年度任务进展情况,形成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多方合力。强化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收集、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及时收集各地各部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对各地各部门自查和联席会议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求各地各部门及时核查整改到位。对各地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引导各地在落实国家和省工作部署的基础上,主动作为、以点带面、因地制宜探索开展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工作经验。
二是持续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转发和贯彻落实工作,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出台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重点领域细分行业指引指南,破除民企在市场准入方面遇到的暗障碍;提升经营主体退出效率,大力推进迁移登记一地可办等便利化服务,持续跟踪评估经营主体省内跨区域迁移改革成效,切实解决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调档和变更登记重复申请、“往返跑”的难题。聚焦评价主体、评价标准、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推动省业务主管部门规范本行业领域、本地区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推动信用评价结果规范应用。
三是纵深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持续完善建设用地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规则,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建设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强化市场监测监管,建立健全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引导金融机构着力优化金融供给,持续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完善全省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健全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市场,构建互联互通的全省一体化技术交易市场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数据交易试点,积极参与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
四是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督促政策制定机关履行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深化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工作,定期组织交叉检查和第三方评估,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大力清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性垄断执法,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的查办力度,大力整治限制企业自主迁移、妨碍市场公平准入、搞自我“小循环”等重点问题,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对各地不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的“退税”“土地奖补”等政策,停止执行并予以清理,促进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面临许多风险挑战,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各地市场分割必然使国内大循环受阻。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任务。我委将扎实做好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局意识、大局意识,更好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加快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