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202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6-30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33号提案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2024〕苏发改案字207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33号提案的答复
浦宝英委员、陆宏平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增强全省绿电、碳资产自主掌控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绿色电力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近年来,我省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始终把绿色低碳作为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转型的主攻方向,在可再生能源发展、绿电交易、零碳园区建设和绿色低碳产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近年来,我省稳妥有序推进风电发展,重点发展海上风电,集散并举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全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光伏与农业、渔业等融合,推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等项目稳妥有序建设。2023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新增规模超过1400万千瓦,占全省新增电力装机总量八成以上,已成为我省新增电力装机的主要组成部分;截至2023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总电力装机比例已近4成,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多项发电装机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不断提高。
二是有序组织绿电交易工作。自2021年启动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以来,我省创新交易组织方式,在全国率先将绿电交易纳入电力市场年度交易同步开展,常态化开展绿电月度双边协商交易,帮助新能源发电项目“即投运、即交易”。2022年我省绿电交易24.2亿千瓦时,2023年我省绿电交易51.9亿千瓦时,在国网系统内仅次于河北和浙江。为进一步拓宽绿电供应渠道,我们积极协助分布式新能源企业办理建档立卡、绿证核发、市场注册等各项手续,并于2024年2月20日成功组织我省首笔分布式绿电交易。全省绿电交易整体稳妥有序、自主可控。
三是积极推进(近)零碳产业园建设。为有效应对国际绿证、绿电发展形势和政策环境,提高我省外向型经济体竞争力,2024年3月,研究制定并印发《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提出(近)零碳产业园应构建温室气体核算基础能力,并围绕能效水平标杆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供给零碳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资源利用循环化、运营管理数智化等6个方面开展建设工作,引导产业园分阶段、有步骤推动降碳工作,积极推进我省零碳园区建设,促进绿电就地就近消纳,进一步提高绿电自主掌控力。
四是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按照“1650”产业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2023年,全省新能源产业集群开票销售约1.2万亿元,占全国比重约32%,全国第一。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开票销售约1.8万亿元,新能源汽车产量约105万辆,动力电池月产量240GWh,电动汽车、锂离子电池出口额达约100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开票销售约7600亿元,规模稳居全国前列。持续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23年度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00家、绿色园区1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34家,数量均位居全国第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目前省内新能源资源开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且根据《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省内绿电交易由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电力、电量交易,进一步增强新能源资源开发市场活力,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规范有序推动省内风电发展,鼓励开展陆上风电改造升级,充分发挥光伏发电与农林牧渔业发展协同优势,因地制宜利用垦区农场、采煤塌陷区等空间资源加快推进大型光伏基地建设,全力推进全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鼓励建设和发展与建筑一体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提高可再生能源存储消纳能力,加快推进句容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督促指导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做好开工前准备。
二是持续扩大绿电交易规模。创新绿电交易机制,持续开展市场研究,扩大新能源电厂准入范围,探索分布式、微网等绿电交易模式,积极做好市场主体服务工作,常态化按月收集汇总省内电力用户绿电需求,组织绿电专题宣贯和培训,更好满足江苏广大用电企业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能耗双控方面的发展诉求,力争2024年全省绿电交易成交电量超过100亿度、较2023年翻一番。
三是按照《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指导我省产业园开展(近)零碳园区培育及建设,组织园区积极申报省级(近)零碳园区,推动园区以产业优化、能源转型、技术创新、循环利用、平台建设、项目示范、园区管理等为抓紧开展试点建设,打造低碳零碳园区标杆,提升产业绿色低碳竞争力。
四是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认真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江苏省“1650”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传统产业焕新工程五大行动,扎实推进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推动《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统筹推进工业及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
五是夯实碳管理基础工作。积极推动工业领域数字化碳管理工作,鼓励支持地方和行业组织加快建设一批数字化碳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适时遴选推广使用效果好、应用潜力大的数字化碳管理APP和商业模式。推进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聚焦受欧盟碳关税壁垒影响较大的钢铁、电池、光伏等行业,选择一批重点产品组织开展碳足迹核算。结合绿色工厂、零碳工厂建设,鼓励企业开展碳足迹认证。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