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联合发布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处

  7月25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在上海市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顾军和三省一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联席办主任)、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出席。顾军主任发布《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柏国强发布《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重点工作安排》。我委副主任、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副主任凌鸣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顾军主任介绍《三年行动计划》时指出,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把共同编制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坚持胸怀全局和服务大局、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4项原则,围绕加强长三角科技创新跨区域协同、协同建设长三角世界级产业集群、加快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提升区域市场一体化水平、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积极探索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有力拓展城市合作广度和深度、着力提升安全发展能力等九个方面提出了165项重点任务,通过项目化、清单式推进,确保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不断走深走实。 

  凌鸣副主任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亲自擘画的重要战略,江苏将立足作为长三角“重要一翼”的定位,紧扣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9个方面165项重点任务,坚持服务上海、联动浙皖,切实扬自身所长,全力以赴抓好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一是坚持项目化管理与责任化推进、清单式落实相结合,发挥好省长三角办牵头抓总、协调调度作用,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二是坚持三年总目标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发挥好省有关部门专业作用,细化工作举措、压实推进责任。三是坚持整体推进和点上突破相结合,发挥好各地方政府创新主体作用,着力突破一批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具体工作中,将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坚持因地制宜、勇当先锋,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力;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高端要素聚合力;坚持相互赋能、拉长长板,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同时,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的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要求,携手沪浙皖,协同强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技支撑、夯实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产业根基、增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动能、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新质生产力发展重要阵地,为长三角地区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先行示范贡献江苏力量。 

  委长三角处负责同志随行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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