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价格认定中心主动担当作为 切实履行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公共服务职能 | |||||||
|
|||||||
在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调控主基调下,我市楼市的投机性需求基本离场,住宅回归居住本质。在此基础上,我市房地产市场成交价格持续下跌,导致二手房交易纳税争议数量明显增长。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市价格认定中心共出具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复评认定报告86件,较上年同期增长91.1%;认定金额8301.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2%,案件数量及认定金额近“双翻倍”。 在案件数量激增的新形势下,市价格认定中心主动担当作为,与税务等部门共同构建税收协同共治体系,全力做好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工作。一是完成市区住宅存量房涉税基准价格的更新维护和实时调整。建立税务部门、价格认定机构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三方协同合作的工作模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对基准价格进行调整,共同为科学合理的价格认定结论提供支撑保障。截至6月底,共完成市区(含京口、润州、经开区)298个小区住宅存量房263个观测点的基准价格数据更新维护工作,维护及新增价格认定22件,涉及金额4.23亿元。二是有效妥善化解计税价格纠纷争议。在存量房涉税基准价格调整较市场交易现状滞后的情况下,处理计税价格争议成为涉税价格认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缓解征纳双方的价格矛盾,市价格认定中心积极参与涉税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争议调解工作,逐步实现线上线下双通道申请受理模式,有效妥善化解了计税价格纠纷争议,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6月底,共完成各类价格争议调解81件,“微解纷”平台线上调解128件,调解金额8379.6万元。三是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应用和涉税认定业务深度融合。目前,我市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采用现场实地勘验和线下报告的方式,下一步,中心将积极开展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建设专题调研,尝试探索发展“互联网+价格认定”和“大数据+价格认定”的工作模式,统筹线上线下双通道,实现部门平台资源整合,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认定流程,把信息技术应用转化为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提高我市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工作的质效。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