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713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2-26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1号楼(江苏省幼儿教育师范学校旧址)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社会发〔2024〕1424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1号楼(江苏省幼儿教育师范学校旧址)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2025-01-13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1号楼(江苏省幼儿教育师范学校旧址)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4〕1424号


省教育厅、省公建中心:

《关于商请同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1号楼(江苏省幼儿教育师范学校旧址)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苏教发函〔2024〕145号)、《关于申请对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1号楼(江苏省幼儿教育师范学校旧址)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请示》(苏公建〔2024〕7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为消除即有建筑安全隐患,原则同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实施1号楼(江苏省幼儿教育师范学校旧址)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省教育厅大院内,加固建筑面积1790.37平方米,加固后不改变使用功能。

二、建筑、结构

1、原则同意项目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加固恢复设计。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1号楼共3层,建筑高度10.75m,主要加固内容包括墙体加固、屋面板及屋架局部加固,加固后仍作为办公楼使用。

2、原则同意项目结构部分设计。项目经修缮补强后后续使用年限为3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墙体采用钢筋网聚合物砂浆面层法加固,屋面板采用更换处理。

三、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公用工程

1、原则同意项目给排水部分设计。项目由市政生活给水管网作为生活水源。室内排水采用污废合流制,屋面排水延用原有管道系统。

2、原则同意项目电气部分设计。项目电源引自已建变电站,改造内容包括配电箱进线拆除和恢复。室内照明、插座用电按三级负荷考虑。

3、原则同意项目消防、智能化、环保等部分设计。

四、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8个月。科学合理的建设工期是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前提,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管理,将合理的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列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严肃工期调整,严格规定工期调整的前提和条件,规范工期调整程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顾客观规律随意干预工期调整。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为51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1.0万元,预备费38.5万元。所需资金由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自筹解决。

六、安全生产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建设,确保施工安全。

七、下阶段,要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八、项目在2年内(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依法合规履行开工前各项报建审批程序,积极落实建设条件,推进工程早日开工。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全过程管理,注重投资绩效,确保项目高质量如期建成投入使用,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附件: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1号楼(江苏省幼儿教育师范学校旧址)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26日

(项目代码:2412-320000-04-05-5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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