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016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1-14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兴东线泰州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基础发〔2025〕31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兴东线泰州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兴东线泰州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5〕31号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兴东线泰州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发改发〔2025〕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兴东线泰州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意见的函》(苏交计函〔2024〕38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航道网络结构,适应船舶大型化趋势,推动运输结构调整,降低区域物流成本,同意实施兴东线泰州段航道整治工程。
二、根据《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同意兴东线泰州段航道整治工程按三级航道标准建设。工程起于盐邵线与兴东线交汇的上官河口,止于兴东线泰州盐城交界处,整治里程40.3公里(含泰盐界河共5.6公里)。航道设计底宽不小于45米,通航水深不小于3.2米,弯曲半径不小于320米;改建航道沿线桥梁6座,通航净空不小于60×7(米)并一孔跨越通航水域。
三、原则同意工可报告推荐的船舶营运组织、航道线路、航道断面、护岸结构、改建桥梁以及配套工程等的建设方案。
四、本项目投资估算为39.8亿元。根据我省现行航道工程建设相关政策,除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外,由省市筹措财政性非债务资金安排。
五、本项目法人为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为四年。
七、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级,已经中共泰州市委政法委备案。在项目实施和营运期间,项目单位要会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八、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九、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请在下阶段工作中,统筹兼顾通航与水利防洪、城市发展、生态环境等各方关系,进一步优化航道平面、护岸结构方案;结合有关规划,优化改建桥梁桥型、桥位、桥宽、桥跨布置、桥梁纵坡等设计,并合理确定工程实施计划;在保障通航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投资控制,节约利用土地。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月14日
(项目代码:2311-320000-04-01-348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