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046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2-11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原使用淘汰设备企业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的通知 主       题: 国土资源、能源
  • 文       号: 苏发改价格发〔2025〕131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原使用淘汰设备企业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的通知

2025-02-24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原使用淘汰设备企业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的通知

苏发改价格发〔2025〕131号


徐州、宿迁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省电力公司:

经省节能监察中心现场监察并审核有关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停止对原使用淘汰设备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的函》(苏工信节能〔2025〕23号)确认,江苏华隆热电有限公司、赛得利(江苏)纤维有限公司对使用高耗能落后淘汰设备问题已整改到位,相关能耗指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促进绿色发展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19〕8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上述两家用能单位停止执行差别电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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