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036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1-16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教产教融合创新中心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社会发〔2025〕47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教产教融合创新中心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教产教融合创新中心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5〕47号
省公建中心:
《关于申请对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教产教融合创新中心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请示》(苏公建〔2024〕8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内。项目新建1#、2#科技楼2栋建筑,总建筑面积38533.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519.64平方米,功能为实验实习用房;地下建筑面积8013.67平方米,功能为机动车车库、人防工程及设备用房,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二、建筑、结构
1、原则同意项目建筑平面、立面、剖面设计。项目2栋建筑均为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4米。其中,1#科技楼地上建筑面积20068.48平方米,2#科技楼地上建筑面积10451.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13.67平方米。
2、原则同意项目结构部分设计。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桩基础。
三、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公用工程
1、原则同意项目给排水部分设计。项目从校区东北侧已建DN200市政给水管道引入1路DN200给水管在地块内成环,作为本地块生活及消防水源。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校园污水管网,实验室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校园污水管网。
2、原则同意项目电气部分设计。项目电源由校内变电中心站引2路10kV电源至项目新建变配电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用电、安防系统用电、消防用电等按一级负荷考虑,公共区域及主要通道照明用电、客用电梯、生活水泵用电等按二级负荷考虑,其余按三级负荷考虑。重要设备采用放射式供电,一般设备采用分区树干式供电。
3、原则同意项目暖通部分设计。项目采用智能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新风采用VRV全新风处理机。集中空调区域、泵房、变电所、卫生间等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地下车库、部分地上走道、面积较大的门厅、房间等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4、原则同意项目消防、智能化、节能、环保等部分设计。
四、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36个月。科学合理的建设工期是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前提,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管理,将合理的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列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严肃工期调整,严格规定工期调整的前提和条件,规范工期调整程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顾客观规律随意干预工期调整。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为33449.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469.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23.59万元,预备费655.87万元。所需资金由南京中医药大学自筹解决,不得违规新增债务。
六、安全生产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建设,确保施工安全。
七、下阶段,要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八、项目在2年内(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依法合规履行开工前各项报建审批程序,积极落实建设条件,推进工程早日开工。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全过程管理,注重投资绩效,确保项目高质量如期建成投入使用,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教产教融合创新中心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月16日
(项目代码:2311-320000-04-01-27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