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039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1-16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花果山景区九龙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社会发〔2025〕44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花果山景区九龙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花果山景区九龙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5〕44号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花果山景区九龙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连发改社会发〔2024〕37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投资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花果山景区九龙桥—玉女峰索道设备老旧破损、运载能力不足,为解决安全隐患、提升景区交通运力,完善景区旅游服务功能,原则同意连云港市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实施花果山景区九龙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花果山风景区内。
三、项目为原址原线改建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项,一是索道站房改造,改建站房建筑面积3234.45平方米;二是索道设备升级改造,改造索道线路全长1284米;三是索道支架和基础升级改造,设置索道支架12处。具体功能分区、节能、环保、抗震、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应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在下阶段明确。
四、项目总投资匡算约1.34亿元,所需资金由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政资金统筹解决,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建设模式按照连云港市、区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批复后,请通知连云港市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严格按照《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花果山景区详细规划》、《省林业局关于花果山景区九龙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林许(保)字〔2024〕10号)等要求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以及严禁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方面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监管责任,注重工程安全,合理确定建设方案,依法依规办理前置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月16日
(项目代码:2412-320000-04-02-413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