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调解新路径,深耕基层治理,共绘和谐新蓝图----扬州市发改委价格认定局服务群众的实践与成效
发布日期:2025-03-24 信息来源:扬州市价格认定局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公众法律意识的显著提升,社会矛盾日益呈现出复杂多变且频发的特点,调解作为缓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其核心价值愈发显得举足轻重。在此背景下,扬州市发改委价格认定局精准把握定位,紧扣服务群众的主旨,积极探索调解新模式,深化基层治理实践,携手共创和谐新篇章。

一、精准施策,1+1模式守护民生底线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约98%的价格已实现市场化管理。在“放管服”改革的大潮中,如何有效兜底价格服务,成为价格管理部门面临的新课题。经过深入调研、精心策划与试点实践,在2017年3月1日《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正式施行之际,扬州市首个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社区工作站在新盛街道应运而生。近年来,该工作站已累计服务周边群众上百起,涵盖邻里争执、财产分配、医患矛盾和拆迁补偿等多个领域。

同年5月18日,全国首个司法价格争议调解站点在仪征市人民法院挂牌成立,通过诉前免费调解服务,显著降低了群众的维权成本。此后,扬州市发改委价格认定局调解服务进一步拓展至“三农”、旅游景区等领域,形成了定位清晰、机制健全、队伍专业、成效显著的调解工作特色,打造了具有创新性、影响力和可复制推广的价格争议调解品牌。其“四个一”调解模式(即一站式受理、一路径介入、一团队调解、一机制保障)更是成为业界典范。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多次赴扬考察调研,为2019年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提供了宝贵经验和路径探索。2024年度,该调解站共成功调解诉前案件16起,调解成功率高达100%,涉及金额总计450万元。

二、凝心聚力,1+N共治体系服务基层

扬州市发改委价格认定局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派出所、消费者协会等现有调解资源,以及“三调联动”联合办公制度平台,构建起信息共享、联动调解的协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无缝衔接。通过创新工作模式,将价格争议调解机构的专业优势与基层组织的广泛覆盖相结合,拓宽了调解渠道,丰富了调解内容。例如,维扬开发区“扬州市天之力吊索具制造有限公司”因厂房强迁引发的巨额纠纷,历经多年悬而未决,企业负责人多次进京上访。在邗江区信访局的求助下,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历时两年有余,终于促成双方于2024年初达成和解,彻底解决了这一长期困扰基层政府和当事人的难题。事后,企业负责人专程赴发改委赠送“高效服务解民忧·专业服务暖民心”的锦旗,以表感激之情。

三、创新突破,春江样板开启调解新篇章

为深化价格争议调解与法治建设融合,2025年3月19日,扬州市发改委价格认定局与民革扬州市委会携手打造的春江社区价格争议调解站正式运行。该站点充分利用民革党派在法制等领域的独特优势与深厚资源,创新性构建“律师+价格专家”跨专业协作模式,既汇聚法律界精英提供法理支撑,又整合主城区的价格评估(咨询)类专家保障专业权威,形成“法理情”深度融合的价格争议调解新机制。

国家发改委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副主任成钢、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潘学元共同为调解站授牌,标志着扬州经开区价格争议调解领域实现“零的突破”。作为经济开发区首个嵌入式社区调解平台,该站点既承担开发区诉调对接枢纽职能,更通过“调解+普法”双轨并行,打通司法、行政与民意的双向互动通道。授牌仪式上,首批特邀调解员接过聘书,也意味着“小事不出社区、矛盾就地化解”的治理目标有了专业队伍保障。

四、多维赋能,锻造价格治理现代化新标杆

春江社区调解站的设立,既是扬州市发改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创新实践,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标志性成果。该站点通过构建“法理情”融合的争议调解机制,实现纠纷化解效率与质量的双重提升。

未来,扬州市价格认定局将以打造市场秩序的“稳定器”、营商环境的“助推器”、民生幸福的“压舱石”为治理目标,探索“预防+调解+服务”三位一体的新模式。这种模式不仅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更以可感知、可衡量的方式提升了民生服务的温度与效能,为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扬州智慧,让扬州“好地方”的民生答卷既有厚度更显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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