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127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4-10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阴三房巷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氢能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5〕49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无锡市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润华路以东、海伦石化公司以西、信越光棒公司以南、苏利制药以北,新征用地约57亩,新增建筑面积为3088.92平方米。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346.00万kW·h、沼气2188.72万Nm3、蒸汽(9.5MPa、330℃)72634t、甲醇(原料用能)16960t、新水964.26t、脱盐水4.94万t、氮气10000Nm3、压缩空气233.00万Nm3、循环水1072.00万t,输出7.5MPa饱和冷凝液71181t、输出沼气制氢能源4000万Nm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含原料用能)为23560.46tce(当量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含原料用能)为12037.84tce(当量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阴三房巷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氢能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04-28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阴三房巷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氢能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5〕49号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江阴三房巷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氢能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锡发改资环〔2024〕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311-320200-89-01-702576,建设地点位于无锡市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润华路以东、海伦石化公司以西、信越光棒公司以南、苏利制药以北。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346.00万kW·h、沼气2188.72万Nm3、蒸汽(9.5MPa、330℃)72634t、甲醇(原料用能)16960t、新水964.26t、脱盐水4.94万t、氮气10000Nm3、压缩空气233.00万Nm3、循环水1072.00万t,输出7.5MPa饱和冷凝液71181t、输出沼气制氢能源4000万Nm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含原料用能)为23560.46tce(当量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含原料用能)为12037.84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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