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122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4-16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东区学生宿舍项目提前开展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法规发〔2025〕377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申请符合提前开展设计招标要求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东区学生宿舍项目提前开展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

2025-05-04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东区学生宿舍项目提前开展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

苏发改法规发〔2025〕377号



常州大学、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你们申请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东区学生宿舍项目提前开展设计招标工作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该项目已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东区学生宿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25〕140号)同意建设。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现同意你们在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前对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展招标工作。请你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工程勘察请示载明因匡算金额未达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请按规范程序采购。

本批复仅为项目前期开展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的依据,不是项目能否取得可行性研究批复的条件。项目单位仍需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和开工手续,并做好安全预案管理,项目建设中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内容仍需按规定报有关审批部门同意。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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