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价格认定局来通开展《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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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行政立法质量,促进《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规章有效实施,近日,江苏省价格认定局副局长束小鸣一行来通开展《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 调研组参观了南通市中心党建文化阵地和调解专栏建设、调解庭等场所,南通中心就《办法》实施以来价格争议调解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汇报总结了南通在调解制度落实、机制建设、重点领域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与显著成效,深入分析了新时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对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就如何深度融入多元解纷体系、加强与相关政策的协同衔接等关键问题,对相关条款的修订完善提出了具体方案。 调研组对南通调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南通中心的实践扎实丰富,为《办法》的落地应用积累了宝贵的基层经验,相关思路做法、实践案例、意见建议为省级层面开展《办法》实施效果评估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有益借鉴。调研组希望南通中心下一步能继续深化探索,为不断提升《办法》的实施成效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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