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501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12-15
  • 名       称: 关于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金坛经济开发区枢纽至儒林枢纽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基础发〔2025〕1177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金坛经济开发区枢纽至儒林枢纽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1-02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金坛经济开发区枢纽至儒林枢纽段

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5〕1177号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报送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金坛经济开发区至儒林枢纽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发改〔2025〕25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4013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金坛经济开发区至儒林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苏交计〔2025〕72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金坛经济开发区至儒林枢纽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江苏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号G4013。为优化区域路网结构,保障高速公路网畅通,提升现有通道能力、服务水平和安全韧性,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实施G4013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金坛经济开发区至儒林枢纽段扩建工程。

二、原则同意推荐的扩建总体方案,即项目沿既有高速公路两侧拼宽的方案。路线起自扬乐高速公路金坛经济开发区枢纽,由北向南,顺接拟建扬乐高速公路金坛至宜兴段,全长约5.6公里。

三、同意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4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

四、同意全线原位改建金坛经济开发区(枢纽)互通,预留水北(枢纽)互通建设条件。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五、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8.48亿元,采用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模式投资建设。项目资本金为2.54亿元,占总投资的30%,由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原经营主体)承担。资本金以外部分,金坛区出资0.09亿元,其余资金通过国内银行贷款方式筹措。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本项目债务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偿还。

六、项目法人为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七、该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

八、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级,已经常州市委政法委备案。在项目实施和运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噪音污染等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九、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宁常高速公路金坛至武进段、扬乐高速公路金坛至宜兴段的衔接。加强工程地质勘察以及既有公路的调查与评估,加强新旧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的拼接设计以及特殊路基设计。合理确定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等专业的设计方案,进一步加强桥梁结构方案比选论证,合理控制工程规模和投资。深化施工及保通组织方案,保障施工和交通运营安全。按照绿色公路和品质工程建设要求,深化数字化设计、智慧化设施等内容,加强节约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措施。结合相关设计方案的优化,注意做好控制投资和集约、节约用地工作。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15日

(项目代码:2402-320000-04-01-4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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