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529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12-22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汽车电子及视觉系统产业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5〕150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井冈山路以东、豪爵铃木以南、宝塔山路以西、龙城大道以北。项目建成运营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5944.44tce(当量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汽车电子及视觉系统产业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6-01-09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汽车电子及视觉系统产业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5〕150号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汽车电子及视觉系统产业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常发改〔2025〕23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505-320411-04-01-974975,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井冈山路以东、豪爵铃木以南、宝塔山路以西、龙城大道以北。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20999.11万kW·h、天然气12.05万m3、新水350844.9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5944.44tce(当量值)。

项目自节能审查机关出具节能审查意见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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