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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光伏项目立项
内容 尊敬的省发改委领导,我是基层窗口工作人员,日前收到相关企业关于租用农户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立项申请咨询,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2条规定: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请问该类项目是由国家电网统一受理登记后至我单位办理备案还是由企业自行至我单位申请项目备案。盼复。
提交时间 2024-05-20 10:38:42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4-05-22 19:17
内容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以自然人名义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按照《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苏政发[2017]88号)有关规定,企业租用农户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企业到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答复单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