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同一址安装多户变压器的事项咨询 |
内容 | 领导好,我区有一栋三层的标准厂房,现租用给两家公司使用,其中甲公司已租用多年,并已安装变压器,乙公司J近期计划搬入厂房的其中的一层,在去当地供电公司申请安装变压器时,不予安装,回复不符合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现咨询省厅领导,乙公司是否可申请安装变压器,盼复!!! |
提交时间 | 2024-09-11 09:59:43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4-09-25 17:48 |
内容回复 | 您好!根据新版《供电营业规则》释义第二十一条:“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容时,应当向供电企业提供以下申请资料:高压用户需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用电地址物权证件、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用电设备清单,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其释义中明确:“用户的用电设施是作为不动产的附属物来进行建设、使用和运维的,用户申请用电需要以其用电地址的不动产权为基础,从而明确其权利义务主体,保障供用电安全、可靠、稳定。因此,原则上首次申请用电的新建项目中一个独立不动产权属范围内的用电需求,应当作一户申请报装用电。” 根据以上要求,同一建筑产权范围内原则上只立一户。所询问两户(标准厂房)用电主体位于同一建筑,不可分开建户。按照新版《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要求,如原用电容量无法满足需求,可在已有用电户上办理增容业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