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想咨询下新版《供电营业规则》 |
内容 | 根据国家发改委新版《供电营业规则》 中第二十一条 申请高压需要 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此批准文件找哪个部门申请,需要哪些前置条件材料。谢谢 |
提交时间 | 2024-09-26 16:07:35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4-10-09 08:46 |
内容回复 | 您好!根据新版《供电营业规则》释义,对第二十一条的解释:“本规则所称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是指用户需要用电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等”,该批准文件的取得及申请批准文件所需的材料可咨询项目所在区域的行政审批部门或所属行业管理部门。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