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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产业政策不一致的咨询
内容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 苏办(2019)96号中“四、严格化工产业准入。12.强化负面清单管理。..........禁止新(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和装备严格予以淘汰间体化工项目。”与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0]32号 中“第三类 禁止类。2.新(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所列鼓励类及采用鼓励类技术的除外,作为企业自身下游化工产品的原料且不对外销售的除外)。‘’这两个文件对于新(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建设项目的审批存在不同之处,请问是否以最新的苏政办发[2020]32号为准。
提交时间 2025-03-10 20:10:16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5-03-17 17:59
内容回复 您好!网上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本)》(苏政办发[2020]32号)及《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4]9号)均由全省化工行业主管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制定、并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请咨询并听取工信部门意见。谢谢您的来信!
答复单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