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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1、要求查处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替伊顿印象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东海县供电分公司签订的《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服务协议》没有招投标。2、要求按照东海县住建局在2017年西双湖论坛上回复小区业主以成本价格通电。事实与理由:在2018年12月29日签订的合同,按照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函招[2016]784号文件】应该招投标确定伊顿印象小区居配工程合同价格,而没有招标确定,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东海县供电分公司共收取居配工程工程款为{2012年12月25日华骏置业940212.00元,2018年12月29日业主委员会通过住建局交了4337741.00元,供电公司退款589333.03元},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是自救业主交的自救款,现业主对供电公司收费存疑,一直要求供电公司拿出收费明细,供电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给任何收费依据,东海县住建局也不配合,也不提供签订合同合同价4337741元的依据,同时期东海县东海金陵世纪广场居配电工程招标控制价是116.103658元,中标价是782521.07元,(金陵世纪广场的户数是791户,伊顿印象的户数是496+25户商户)(同等规模的配电室)按照苏发改法规发〔2025〕1044号文件查处东海县住建局和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东海县供电分公司的没有招标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