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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再生铝项目的立项咨询
内容 尊敬的省发改委领导,我是淮安市金湖县招商局的工作人员,目前我局招商引进了一个年产30万吨再生铝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鼓励类“九、有色金属”中的“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
因为我们淮安市近期出台了《淮安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8-2020年版)》,将铝冶炼作为全市禁止新上项目,但这个再生铝项目,毕竟有别与常规的用铝矿山原料进行冶炼的铝冶炼项目,同时包括我们苏南地区近期也都有同类型的再生铝新上项目,因此在此想向省发改委领导请示下,此项目是否应该以铝冶炼行业对待??望复,谢谢
提交时间 2018-02-05 10:32:16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18-02-11 16:41
内容回复

您好:
   网上咨询收悉! 回复如下:
  您所咨询再生铝项目,审批权限在当地投资主管部门。

   谢您的来信!


答复单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