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相关审批政府咨询 |
内容 | 你好!我是基层的一名审批人员,想咨询:对于机关团体办公用房,业务用房,技术业务用房怎样区分?如果审批业务用房该走怎样的流程?能不能告之省发改委此类业务处室的电话,方便请教学习。谢谢 |
提交时间 | 2023-05-31 15:16:17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3-06-02 16:33 |
内容回复 | 您好!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办公用房,是保障机关团体正常运行需要而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基本办公用房(如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如食堂、车库)。技术业务用房,是为党政机关从事技术业务人员进行研究、分析、训练、试验、检测、侦查、判案等而设置的基本技术业务工作场所。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党政机关本级的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以及机关办公区内的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项目申报前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出具土地、人防等审查意见。具体问题可咨询025-83390202。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