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供电线路迁改工程项目审批立项咨询 |
内容 | 我县某镇为了预留地块建设项目,计划由镇政府出资对地块上部分供电线路进行迁改,线路是220千伏双回路,长度约900米,由原来的横跨地块,改为绕地块边缘。请问项目是否属于核准目录中的电网工程类项目?因为项目是镇政府出资,是由县一级进行审批还是由市一级进行审批?项目是否需要报省规划? |
提交时间 | 2024-04-24 10:44:29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4-04-26 19:20 |
内容回复 | 您好!来信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政府投资类电网项目应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主要由本级项目审批部门审批。跨地区的项目,由所涉及地区共同审批,或者报请共同的上级审批”相关规定办理。关于项目纳规则应依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7〕947号)文件规定,对于220 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应纳入省级电网规划管理。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