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07-04351 | 分 类: 规划信息 |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07-05-24 | 公开日期: 2007-05-24 |
名 称: 江苏省“十一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 | ||
文 号: 苏发改农经发〔2007〕475号 | 主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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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发改农经发〔2007〕475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江苏省“十一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江苏省“十一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总结“十五”全省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江苏省“十一五”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规划。 一、 “十五”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了加快发展时期,到2005年底全省有规模以上(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或利润50万元以上)龙头企业3657家,总销售收入达1823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加1740家、1115 亿元。形成了以28家国家级和20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骨干的龙头企业群。 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我省各级加大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企业投入积极性高涨,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吸引工商资本、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军农业产业化,促进了企业规模壮大,产品升级,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涌现。同时龙头企业还通过整合资源、并购企业等方式壮大规模。2005年列入考核的18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达1089.5亿元,利润达43.7亿元,出口创汇13.3亿美元,其中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达56家, 10亿元以上的有20家,超50亿元的达7家。国家及省级龙头企业95%以上已完成改制,建立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企业运行质量明显提高,活力增强。 科技开发力度加大。2005年,列入考核的18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共投入46.7亿元用于基础设施、技术改造、产品开发、基地建设等项目的实施,新增设备2.1万台,投入研发费用7.7亿元,研制新产品数达1203个。80%左右的企业通过了ISO9000系列和HACCP等质量认证,创省级以上名牌产品以及绿色、有机产品210个。 基地建设规模扩大。广大农业龙头企业根据我省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总体规划,狠抓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有力地促进优势农产品产业的发展。目前,18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拥有种植基地1778.3万亩,水产养殖基地93.7万亩,其中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面积543.7万亩, 20家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基地面积达到462.7万亩。 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增强。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强身壮骨”的同时,积极探索和采取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在产、运、销等环节中获得利益,增加农民收入。通过订单农业、合同契约、保护价收购、股份合作、二次分配、直补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在企业和农户之间建立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从而保障了农民的利益,实现了农户和龙头企业的双赢。18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直接带动农户达561.5万户,农户从龙头企业获得收入104.6亿元,户均获得收入1862元。实行利润返还的企业达82家,返利额为2.7亿多元。同时龙头企业发挥其农产品加工业劳动密集的优势,年使用季节农工达39.4万人次,企业支出报酬11300万元,每人次获得报酬2868元。 上述成绩的取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一)各级党委政府重视。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龙头企业的发展,始终坚持把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措施来抓,“十五”以来,为加快龙头企业发展,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等文件,制订了扶持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各地都加大了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龙头企业的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 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对龙头企业税收、用地、用水、用电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十五”期间,我省不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1年的3000万元,到2005年已增加到8000万元。专项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基地建设和科技开发。同时积极整合现有支农资金,向重点龙头企业倾斜。在流通政策方面,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产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的形式,对持证车辆除高速公路外免收过路、过桥、过渡费,降低企业运输成本,确保运输畅通、扩大农产品销售。 (三)强化引导服务。 1、加强规划指导。2002年,为加快龙头企业的发展,编制了《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十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措施和重点思路。同时,通过专家咨询论证的方式,指导重点龙头企业制订发展规划,理清思路,拓宽视野,加快发展。 2、推广典型经验。通过调查研究,对龙头企业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通过会议交流、参观学习、新闻报道、工作动态简报、江苏农业龙头企业网刊等加以推广,如一些企业在实践中实行订单农业、二次分配、利润返还、入股分红、直补等形式,强化与农民利益联结,实现了企业与农民“双赢”,其他企业都纷纷学习。许多企业积极探索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形式,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日益紧密。 3、搞好信息服务。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级龙头企业网站“江苏农业龙头企业网”,设立农经要闻、工作动态、供求信息、招商引资、市县交流、产品会展、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在线咨询等专栏,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企业,并为社会各界了解企业提供窗口。 4、帮助开拓市场。从2000年开始,省每年组织举办一次龙头企业名优产品展销会,帮助龙头企业通过这些活动了解市场需求,加强交流合作,拓展销售渠道。组织国内外大型超市以及高校、企事业等多家采购团体参加。会展期间,还举行专场农业投资说明会、招商项目推介会、农业产业化经营高层论坛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我省龙头企业的影响。 5、创新服务形式。近年来,我省各地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转变作风,转变职能,为企业开展更有效的服务。如南京、泰州等地通过组织加工、流通企业产销订货会,促进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对接;盐城等地通过组织龙头企业到沪宁线等发达地区进行项目推介招商引资,多渠道增加对龙头企业投入;南通、镇江、连云港等成立市龙头企业协会,增强企业凝聚力,加强企业间合作与沟通;南通、宿迁、淮安、盐城等市还成立了龙头企业担保公司,采取政府拿一点、公司出一点、企业筹一点的办法,由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共同承担风险,为中小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有效缓解了贷款难问题。南京市为了加强龙头企业专项资金的支农效果,把扶持龙头企业与扶持基地农民有机结合起来,开展通过龙头企业进行“直补”农民试点工作。 我省农业龙头企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企业规模总体上还不大,综合实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大型龙头企业较少,带动辐射能力较弱。而且,各地的龙头企业发展不平衡。二是优势特色产业不明显,外向度不高,深加工能力不强。还没有形成产前、产中、产后完整的产业体系,区域特色、产品优势不明显。龙头企业从事农产品初级加工的比较多,从事精加工、深加工的比较少,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少。三是融资渠道不畅,限制了企业发展。流动资金偏紧对农业企业正常生产的压力越来越大,资金紧张的状况长期难以改善。四是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多数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的关系,虽然已逐步改变了以往简单的买卖合同型关系,采取提供服务、保护价收购、合作返利等方式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关系,但总的来看,联结得不够紧密,不稳定,尚未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联结机制。 二、“十一五”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又是推进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发展龙头企业是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平台,是提高农村工业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以工哺农、以工强农的重要形式。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龙头企业大有可为,同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对龙头企业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化”带“三农”的发展道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培育发展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科技开发能力、加工流通能力、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并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的大型或较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我省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形成一批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各具特色的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促进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强化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实现企业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多赢目标。重点把握: 1、按照“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要求,突出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广转化科技成果,提高科技在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贡献份额,大力提高龙头企业综合竞争力。 2、加大力度推动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吸引外商以资金、技术、管理投入农产品加工和出口基地建设,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外向度和出口贸易水平。 3、推出品牌,创立名牌,形成精品,拓展国内外市场,抢占市场制高点。 4、坚持以产业为纽带,培育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5、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形成利益共同体和产加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加收入的产业化新体系。 6、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工哺农、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省围绕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壮大发展一批以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为主的支撑型龙头企业集群。 ——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数量达到5000家,年销售收入突破3000亿元,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20家左右,超10亿元以上的达40-50家。 ——国家、省级龙头企业的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带动农户数占全省总农户的45%以上。 ——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通过HACCP、ISO9000、ISO14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要达到90%以上,有80%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创建一批省级以上品牌。 ——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产品出口年增长20%,全省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50家左右。 三、“十一五”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重点 集中力量,在种子种苗业、精深加工业、现代流通业和科技服务业五大重点产业形成一批重点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升级。 1、优质粮油产业。 优质稻米:坚持优化布局,提高品质,安全高效,整合资源,做大规模,做响品牌。引进先进的大米加工技术和设备,提升稻米加工档次。大力发展以大米为主的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和营养食品等精深加工,搞好米胚芽、大米蛋白、变性米淀粉等深度开发,搞好稻米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建设大型优质稻米生产基地。 弱筋小麦:加快优质弱筋小麦新品种的培育,发展专用粉、特制粉,加强后道产品如饼干、面条、糕点等食品加工,搞好麸皮等副产品的综合综合开发。 双低油菜: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进菜籽冷榨等先进加工技术,提高饼粕、油脚等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水平。 2、特色园艺蔬菜产业。 特色水果蔬菜:不断优化结构,大力发展出口型、加工型蔬菜品种,按照区位优势,搞好区域布局。发展优质水果保鲜贮运、果汁加工,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建设有机、绿色、无公害水果蔬菜基地面积。推进出口水果蔬菜示范基地建设,增加注册基地面积。 花卉苗木:大力发展绿化苗木、观赏苗木、盆栽花卉、鲜切花和商品盆景,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开展优质商品生产,培育一批花卉特色品牌。 3、优质畜禽产业。 优质家禽:在发展狼山鸡、溧阳鸡、太湖鸡、如皋黄鸡、高邮鸭、扬州鹅、四季鹅、雪山鸡、维扬麻鸡等地方禽种的同时,积极发展肉禽加工与出口,以链式开发的现代化企业集团提升产品竞争力和产业化经营水平,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模式。积极发展无公害和绿色生产基地,实行规模化经营、标准化饲养。 优质瘦肉猪: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重点建好苏东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为我省猪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奠定基础。实行“洋三元”与苏太猪等地方优质品种开发并重战略,在满足本省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上海等重要市场。鼓励发展规模养殖,搞好猪产品的综合利用。在发展无公害、绿色预冷肉和香肠、肉松、肉脯等传统肉制品的同时,大力开发中、西式低温肉制品。 奶业:加快奶牛饲养小区和规模化奶牛场建设,发展无公害优质奶源基地,促进奶源升级;制订和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加大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品种开发力度,特别是要加大瞬间超高温灭菌技术(UHT)、无菌包装技术等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升级。 4、特种水产产业。 围绕蟹类、虾类、经济贝类、藻类、特色鱼类等,培育主导产业,凸现“二带”“四区”的产业格局;积极推广应用河蟹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优化品质,提高规格;加快发展海水养殖,组织实施好以贝类强化工程、虾藻提高工程、蟹类拓展工程、海水鱼突破工程、海珍品及其它特色品种探索工程为主要内容的海水养殖“倍增工程”;努力突破水产品加工,重点突破淡水产品的加工、国外来料进口原料加工和精深加工,大力拓展休闲渔业。 5、特色林业产业。 按照沿海、沿江和淮北三个产业带,优化企业布局,调整产品结构,实现产业升级。加大技改力度,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产品档次。实施杨树等板纸一体化工程、银杏板栗等特色林产品综合利用工程和竹业等林业产业工程。在木材加工方面,调整人造板产品结构,稳定胶合板产量,重点开发定向刨花板、中高密度纤维板以及多功能、高附加值、高质量、环保型新产品,加大特种用途胶合板、层积材、集成材等新品种生产。重点扶持林产化学加工领域一批高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培育壮大我省林产加工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十一五”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 1、着力提升龙头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规模做大。龙头企业要利用资产、信息等纽带,通过兼并、收购、重组、控股等有效方式,整合和重组生产要素和资源,提高企业的资本集中度,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实现规模经济。引导各类资本向龙头企业集中。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商资本等各类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要不断开拓市场,强化营销管理,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潜在的经济规模转变为现实的经济规模,从而在竞争中取得优势。 竞争力做强。企业竞争力做强的关键是提高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能力,包括企业的人力资本和技术创新能力。龙头企业要建立以人为本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进产学研联合,建立企业的技术开发中心,加强科技人力资本的开发和管理。同时要加强技术创新,强化企业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集成,形成企业自己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 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倡导和鼓励龙头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在制定产品标准、搞好行业自律、加强交流合作、增强对外谈判能力上发挥积极作用。 重点抓好大型骨干、成长型和出口创汇龙头企业,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引导优势龙头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和重组,发展壮大。通过几年的努力,争取5—8家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同时,积极扶持和引导龙头企业产业集聚,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区,形成区域规模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加大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力度。 引导龙头企业把科技创新放在重要位置,开发和运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推广增值增效明显的精深加工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化生产和加工技术。增加科技开发的投入,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科技含量,努力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走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的发展路子。加速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运用,大力开发优质高效技术、农业节本增效技术,研究开发一批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特色明显的农产品。积极鼓励科研单位或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把农业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龙头企业要积极参与农业高新科技示范园建设,使企业成为农业先进科技的开发中心和推广基地,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有效载体和主体。 龙头企业应尽快建立完善企业科技创新体系。重视原料基地建设,高度重视原料的加工品种和加工品质,以优质原料生产出高质量的加工制品。加强管理,认真研究“三P”核心技术,即产品(Product)、工艺(Processing)和包装(Package)技术。采用先进的加工技术和优良的设备以及良好的现代包装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3、全力打造龙头企业产品品牌。 农产品品牌化意味着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农产品在市场上的“信用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着力打造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注重打响江苏“生态品牌”、“特色品牌”、“原产地品牌”。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引导同类企业强强联合,把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要强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品牌产品的标准化管理,带动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引导培育一批生态、特色农业产业化品牌龙头企业。城郊的龙头企业要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组织农产品的产、供、销,率先树立江苏绿色农业品牌。要强化市场准入制度,获认证的品牌龙头企业及其产品优先进入市场,鼓励品牌龙头企业到国内外展示、展销品牌产品。 4、积极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 把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作为我省农业龙头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内容,加大面向上海及其他省市的农业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机制。开展多种行之有效的展示展销、推介洽谈等产销对接活动,加大我省农业龙头企业产品的宣传和推介力度,努力开拓上海等国内大中城市市场及海外市场,提高我省农产品在上海市场及国际市场的占有率。 加大外向开拓力度,着力提高龙头企业的国际化水平。重视收集、掌握、研究全球农产品市场信息和国际农业资本的流动方向。要充分利用当前国际资本向长江三角洲集聚的机遇,优先推介规模大、档次高、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其与国外大公司、知名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外商资本。要积极引进国外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管理方法和人才,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建立国际市场营销体系和网络,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营销活动,积极参加广交会及其他农产品境外展销活动,寻找市场和国际合作伙伴,扩大产品出口。加强国际市场需求调研,生产符合出口国相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努力培养一批熟悉世贸组织规则、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外向型人才。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要走出国门,输出劳务、技术、品牌和资金,到境外投资创办生产基地,发展加工流通项目,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 5、切实加强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更好地发挥对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和创新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省级龙头企业都要与农民签订生产合同,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稳定的产销关系。要更多地带动本地、本省农民调整种养结构,增加收入。认真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充分发挥农民经纪人和运销大户的作用,增强专业合作组织的凝聚力和带动作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创新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和方式,逐步推行面向农户的利润再分配,探索建立风险基金制度,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双赢”目标。 6、实施产业化扶贫。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扶贫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将龙头企业的发展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扶持经济薄弱县的龙头企业发展工作,组织和鼓励苏南企业到欠发达地区进行投资洽谈活动,建设生产、加工基地,实现优势互补,促进苏北地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流通、购销,带动劳动力就业,带动高效农业发展,培育一批对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作用显著的扶贫骨干龙头企业。 7、加强分类指导。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资源、技术、人才和资金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各地区龙头企业发展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合理确定目标,各自形成特色,实现优势互补,大中小并举,发展资源、技术、资金、劳动密集型龙头企业。 五、“十一五”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保障 (一)认真落实优惠政策。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128号)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金融信贷支持政策、有关规费减免政策、企业用电用水用地政策和绿色通道政策等,切实减轻龙头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增加省级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量,主要用于引导扶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基地建设和科技开发。市、县各级财政均要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本级龙头企业的发展。在继续对企业技改等投入进行贷款贴息的同时,对企业组织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开拓新市场、开发或引进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给予补助。突出扶持增量,突出扶持高效产业,突出扶持精深加工。加大农业产业化资金整合力度。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外向型资金、农业三项工程资金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服务业引导资金等都要向重点龙头企业倾斜。省级扶持资金重点向苏北地区、黄桥和茅山革命老区倾斜。对苏南、苏中企业、个人、投资机构到苏北兴办龙头企业生产、加工基地给予奖励。 (二)突出项目支持。 对龙头企业实施的重点项目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国家及省级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安排龙头企业,特别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以及国家安排的各类科技开发项目,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平等竞标;各级安排的技术改造项目要把龙头企业纳入支持范围。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利用外资,举办合资、合作项目,积极为龙头企业投资提供项目载体和投资空间,加强对龙头企业投资的信息引导,帮助龙头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科学决策,避免过度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支持外向型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应诉国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强化领导和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龙头企业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龙头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继续抓好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监测与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并按照发展高效外向农业的要求,逐步调整优化企业结构。各市、县(市)都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批骨干企业给予扶持。对龙头企业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申报、创牌上,要提供周到的服务。从农户和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信息网络建设、招商引资(智)、举办展销会、培训等形式,及时提供信息、技术和产品销售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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