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08-05109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08-12-30 10:22:00
- 名 称: 关于邳州市炮车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09-01-16
- 文 号: 苏发改农经发(2008)1931号 主 题: 其他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2008年12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邳州市炮车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时 效:
关于邳州市炮车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苏发改农经发〔2008〕1931号
关于邳州市炮车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你市上报的《关于上报邳州市炮车镇200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徐发改农经〔2008〕320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邳州市位于江苏省北部,地处沂蒙山区山前冲积平原边缘。本次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的项目区饮水不安全类型主要为高氟水。由于长期饮用不安全水,给群众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影响了项目区群众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依据省政府“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居民饮用水不安全问题的有关要求,同意对该项目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项目区采用群井联网集中供水模式,通过打深井抽取深层地下水,经消毒后,进入输配水管网,送入农户。该项目实施后,可改变项目区炮车镇3个行政村0.59万群众长期饮用不安全水问题。本次项目实施具体人口、类型和分布详见附件1。
三、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水厂1处,钻打水源井1眼;配套机泵、变频器1台套;铺设输配水管网52.4千米;新建泵房1座,每座面积36平方米,管理房1处,面积8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
四、可研报告中提出工程建成后,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根据各方投资比例确定股份,明晰工程产权,按照股份制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公司,由供水公司负责工程的运行管理。在初设阶段应对管理机构、管理模式进一步细化。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要抓紧组织进行初步设计编制,并要求细化到自然村。项目初步设计由你市组织审查批复,报省备存。省将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情况安排年度建设计划,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省级以上补助资金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46号)有关内容执行。工程组织实施后,工程的进度情况及财务报表要按月及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六、项目建设与管理应严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卫生厅《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附件:
1.邳州市炮车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人口及类型分布表
2.邳州市200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咨询)意见(炮车镇炮车水厂工程)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