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10-00517 分 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0-12-09 公开日期: 2010-12-31
名 称: 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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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第一章  规划概述

1.1 指导思想

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以保障区域供水饮用水水源的水量、水质安全为目标,以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保护、涵养为核心,完善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预警与安全应急机制。保障全省饮水水源水质优良、水量充足、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构建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退耕还林条例》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

《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报告》

《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江苏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江苏省沿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江苏省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

1.3 规划原则

1.3.1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考虑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优先安排地表水,保护地下水。在地表水水源有保障的地区,原则上地下水水源主要用于安排应急供水水源,严格限制地下水作为常规水源地的工程安排;地表供水有困难的地区,应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报告》要求,对超采区禁止安排新的地下水水源地,并压缩现状地下水取水量,新增的水量要通过优化、调整新的地表水水源地进行安排。

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分步实施”要求,优先解决区域及城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问题突出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问题,统筹考虑水源地建设工程,突出区域供水水源地的规划和建设,大力实施联网供水,合理安排区域供水水源地布局,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1.3.2 防治并重,注重管理

坚持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并重的原则。严格按照《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并根据当地水系条件,对水源地上下游水域及相关陆域范围内进行的开发利用活动实施严格的限制措施。对水质和水量安全保障存在问题的水源地,制定相应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保障水源地安全,短期内治理无望的,根据当地水系条件,考虑关停、调整措施。注重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

1.3.3 近远结合,适度超前

水源地布局既要考虑当前的需要,也要兼顾长远的需求,近期要优先考虑和安排不安全的水源地治理或调整方案,确保饮水安全,远期要按照大力推广实施区域供水、集中供水的思路,合理调整优化水源地布局,对人口居住较集中的地区,应通过加强水源有保障的重点水源地建设,推进区域供水、联网供水,调整、摒弃分散的、保障程度不高的水源地。

1.3.4 量质结合,防御风险

水质安全和水量保障统一。在保障饮水安全的前提下,统筹供水水源的其他用水目标,提高正常供给(常规水源安排)和应急供给(应急储备)的保障能力。建立相应调度管理机制,增强对突发污染事故、连续干旱年和特殊干旱年等情况的抗风险能力。

1.4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与经省政府批准的宁镇扬泰通和苏北地区区域供水规划以及已经开展的农村饮用水安全规划相衔接,以建制市、县级政府所在的城镇(以下统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并兼顾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省政府批准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为基础,综合考虑其它区域供水水源地、应急备用水源地。

1.5 规划水平年

以2009年为现状水平年,2015年为规划水平年,其中2012年作为阶段性任务和目标年,远期展望至2020年。

1.6 规划目标

2012年:调整、治理或关停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安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一批水源保障工程,基本解决建制市和问题突出的县级城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对于水源地单一地区,初步建立相应的应急备用水源地格局;关闭、搬迁饮用水水源地的各类排污设施,加大影响水域的污染源治理,水质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功能标准;建立、健全水源地安全的预警、预测监测体系,提高水源地安全保障程度;通过扩大区域联网供水解决高氟水、苦咸水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

2015年:全面解决城市与乡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全面保护,备用水源地布局和保护体系相对完善,重要城市应急水源储备能力显著提高。进一步提高供水保证率,满足2015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2020年:进一步建设饮用水源地支流与主流交界断面监控预警体系、区域内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及园区应急防控体系,全面建设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全省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

第二章  基本情况

2.1 自然经济概况

2.1.1 自然概况

江苏省位于我国大陆东部沿海的中心,介于东经116°22´~121°55´,北纬30°45´~35°07´,东临黄海,西连安徽,北与山东接壤,东南与浙江、上海毗邻,南北长440km,东西宽360km,总面积10.2万km2,占全国总面积的1.07%。江苏省地势平坦,平原辽阔,河网众多。平原水网区占全省总面积的68.9%,主要由苏北黄淮平原和长江三角洲平原组成。山地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14.8%,主要分布在西南部、西部和北部边缘地带,多为邻省山脉的延伸部分,其高度大多在200m以下。

江苏省位于亚热带过渡性气候区,大致以淮河~灌溉总渠为界,南部属湿润的亚热带气候区,北部属半湿润的暖温带气候区。全省具有明显的季风特征,冬季干冷,夏季湿热,四季分明,南北气候差异较大。全省多年平均降雨量800~1100mm,雨量较丰沛,但时空分布不均。地域分布上自东南向西北递减,南部多年平均降雨量1100mm,向北逐渐减少至800mm左右。由于受季风气候的影响,全年降雨大多集中在夏秋两季。江苏省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950~1100mm,与降雨相反,由西南向北递增。多年平均陆地蒸发量600~800mm,降水较少的丰沛地区,受供水能力的限制,陆面蒸发量不足600mm。

江苏省分属长江、淮河两大流域,以通扬运河及仪六丘陵区为界,南部属长江流域,北部属淮河流域。上游近200万km2的来水由长江、淮河、沂沭泗河经江苏东流入海。

江苏境内长江流域汇水面积3.85万km2,分为长江和太湖两大水系。长江干流自江浦新济洲入境,在启东东南元陀入海,贯穿江苏东西,是江苏沿江广大地区的排水、引水大动脉。淮河洪水主要出路也由长江入海。沿江有滁河、秦淮河等支流,固城石臼湖水系以及仪六、通南沿江独立排水河道。

太湖地区流域面积1.94万km2,河流纵横交错,流域内河道总长12万km,平均每km2有河道3.3km。水系习惯以太湖划分:太湖以西为上游浙西、湖西山丘区水系,有苕溪及南溪径流入湖;太湖以东为下游平原河网水系;其东南部,以黄浦江为主干,称黄浦江水系,接纳大部分太湖出湖径流;北部为沿江水系,有15条主要河道通长江,并以水网沟通;南部为沿杭州湾水系,有四条河道通入钱塘江;京杭大运河自谏壁至杭州,纵贯流域北部和东南部,调节沿江水系和太湖之间的水量,也是流域内河航运的主干航线。诸水系中,较大的河流有东西苕溪、南溪、江南运河、锡澄运河、望虞河、太浦河等。流域内湖泊众多、水网密布,水域面积占流域面积的15%,水面积大于0.5km2的大小湖泊有189个,其中水面积超过50km2的大中型湖泊有太湖、滆湖、阳澄湖和洮湖等。流域河道受东海潮汐影响显著,下泄水量分别受到长江、钱塘江、黄浦江等河道的上溯潮水顶托。

江苏境内淮河流域境内面积6.35万km2,分为淮河、沂沭泗两大水系。淮河西起河南桐柏山,经安徽流入江苏洪泽湖,再经淮河入江水道排入长江,及经苏北灌溉总渠、废黄河和新开挖的淮河入海水道直接排水入海。淮河干流境内汇水面积3.77万km2。洪泽湖是淮河流域最大的调蓄水库,进入洪泽湖的排洪河道除淮河干流外,还有怀洪新河、新汴河、奎睢河、池河、安河等,淮河入江水道是洪泽湖的主要排洪河道,设计行洪流量12000m3/s,苏北灌溉总渠是灌、排、航综合利用的人工河道,连同废黄河排洪1000m3/s。淮沭新河设计(分淮入沂),最大分泄淮河洪水流量3000m3/s,并由新沂河排水入海,新建成的淮河入海水道设计排洪2270m3/s。洪泽湖也是苏北地区最大的水源,并可通过江水北调工程体系,将洪泽湖水输送到淮北的每个角落。另外,沿运的高邮湖、邵伯湖是淮河洪水入江的通道,也是江水北调的调节水库。

沂沭泗水系源于山东沂蒙山区,境内汇水面积2.58万km2,上游主要来水河道有沂河、沭河、邳苍分洪道,以及南四湖、中运河及其入湖入河水系。骆马湖、石梁河水库是沂沭泗水系的主要调蓄水库,骆马湖总库容15亿m3,防洪库容8亿m3,沂河及南四湖下泄的洪水经骆马湖调蓄后,由新沂河排水入海。石梁河水库总库容5.3亿m3,防洪库容3亿多m3,沭河及分沂入沭的洪水经石梁河水库调蓄后,由新沭河排水入海。沂沭泗地区主要内部河道还有:南四湖西的复新河、大沙河、顺堤河;中运河两岸的不牢河、房亭河、邳洪河等;沂北地区的鲁兰河、蔷薇河、烧香河、古泊善后河等;沂南地区的柴米河、六塘河、灌河等内部灌排河道。

2.1.2 社会经济概况

江苏省人口密集,2009年末共7724.5万人,人口密度752.7人/km2,为全国各省份最高。城镇人口4294.82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55.6%。全省有建制市39个(设区市13个,县级市26个)以及25个县级城镇。

2009年末,江苏省人口超过150万人以上的特大型城市9座: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淮安、盐城和宿迁,建城区实际人口2245.3万人,占全省城镇总人口的52.3%;50~150万人口的大城市有4座,分别为连云港、扬州、镇江和泰州,2009年建成区人口396.2万人,占全省城镇总人口的9.2%;20~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19座,包括常熟、吴江、宜兴、江阴和新沂等城市;人口不足20万的一般城市有33座。

2009年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突破34457.30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7.7%、9.3%和14.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44744元。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调整为6.5∶53.9∶39.6。

2.2 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2.2.1 水资源总量

江苏省多年平均(1956~2000年)水资源总量为320.2亿m3。其中,淮河193.1亿m3,长江55.7亿m3,太湖71.5亿m3。全省多年平均径流深为251mm,合地表水资源量264.9亿m3。全省及分流域本地水资源状况详见表2-1。

表2-1  本地水资源状况

江苏省承受江、淮、沂、沭、泗上中游近200万km2来水,入境水量比较丰沛,但以过境为主。经统计,多年平均入境水量9492亿m3(见表2-2),其中长江流域9114亿m3,占总量的96%,淮河流域352.2亿m3,占3.7%。

                    表2-2  入境水量状况              单位:亿m3

2009年江苏省平均降水量1031.7mm,折合降水总量1052亿m3,与多年平均值偏大3.7%。全省水资源总量400.3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06.1亿m3,地下水资源量110.8亿m3,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16.6亿m3。

2.2.2 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2009年,全省总供水量549.2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540.4亿m3,占总供水量的98.4%;地下水源供水量8.83亿m3,占总供水量的1.6%。

2009年,全省总用水量549.2亿m3。其中淮河流域250.9亿m3,长江流域116.7亿m3,太湖流域181.6亿m3。2009年,全省总耗水量293.7亿m3,耗水率53.5%。

2009年,全省的各类用水量中,生产用水512.5亿m3,居民生活用水33.6亿m3,城镇环境绿化用水3.2亿m3。生产用水按照产业结构划分,第一产业用水304.1亿m3,其中农田灌溉用水266.2亿m3;第二产业用水196.5亿m3,其中,电力工业用水143.3亿m3,一般工业用水51.3亿m3;第三产业用水11.9亿m3。各类用水所占比例见图2-1。

图2-1  2009年全省各类用水所占比例图

生活用水占各类用水总量的6.01%,所占比例虽然不大,但这部分用水水质要求严,保证率高,且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增长趋势明显。

江苏省本地地表水资源量仅占年用水总量的一半,湖泊、水库、河网调蓄的水资源可利用量严重不足,且河网水质较差,供水主要依靠长江、淮河过境水量补充。在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利用流域、区域干河,通过泵站长距离跨流域调水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全省每年除沿江地区直接取用长江水74亿m3外,通过水利工程跨流域调引长江水多年平均达122亿m3。从长江调引的水量接近占全省总用水的一半。

2.3 水源及供给调度格局

2.3.1 主要水源

江苏省方圆10.2万km2的范围,江、河、湖、库一应俱全,世界第三大河——长江横贯东西,京杭大运河纵穿南北,太湖、洪泽湖江南江北各具其一,中国五大淡水湖江苏独具其二,为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提供了良好水源。

长江流经江苏省境内433km,岸线长1115km,江面宽度1.5~10km,每日水位两涨两落。长江是江苏省沿江两岸地区引排水的动脉,具有丰沛的水资源、优良的深水岸线、良好的区位优势,两岸陆域平坦开阔,为优良的饮用水水源。据水文观测资料,长江多年平均高潮位4.04m,平均低潮位2.40m,极端最高潮位5.34m,极端最低潮-0.73m,最大潮差2.98m,多年平均径流量为9730亿m3,1954年洪水年份径流量达13590亿m3,1926年最枯年份为6320亿m3。

太湖古称震泽,又名五湖,为我国第三大淡水湖,湖面2340km2,跨苏州、无锡、常州和浙江省湖州等地区。系构造断陷~海陆交替~出流堰塞~经淡化而形成,是一个天然的巨大水库。太湖在水位2.99m时容积44亿m3,平均水深1.89m,在水位4.65m时容积83亿m3。太湖不仅接纳上游百川来水,遇暴雨洪水也会倒流入湖。以前,当长江水位高涨而通江港口无水闸控制时,江水也会分流入湖。由于湖面开阔,水位变幅1cm,湖区蓄水变化2300多万m3。太湖洪枯水位变幅小,警戒水位3.50m,一般每年4月雨季开始水位上涨,7月中下旬达到高峰,到11月进入枯水期,2~3月水位最低。1991年太湖历史最高平均水位4.98m;1934年历史最低水位(瓜泾口)1.87m。由于太湖的调蓄,其下游平原虽然地势比较低洼,一般年份可免受洪水威胁,生活、灌溉水源都可满足,特殊干旱年份水源不足时,需从长江引水。

洪泽湖承接淮河上中游15.8万km2面积的来水,经调蓄后分别泄入长江和黄海,汛期防洪限制水位为12.5m,相应库容为31亿m3;兴利水位13m,相应库容42亿m3;校核洪水位17m,相应库容135亿m3;滨湖圩区破圩蓄洪时,最大库容为170亿m3。洪泽湖是淮河下游200万hm2耕地、2000万人口的防洪屏障,并为城镇工业、人民生活和农业灌溉提供了水源,沟通了淮河与京杭大运河、长江。

利用京杭大运河、通榆河、蔷薇河等密布的河网蓄水也是江苏省重要的供水水源。沿长江的并港建闸工程,使太湖水网、沿江水网都得到控制和利用,在冬春长江低水位时,仍然保持水网一定的蓄水量及水位;沿海各港的建闸工程,不仅能挡潮御卤,亦能控制内河最优水位,增加了蓄水容量,提高了回归水的利用率。全省现有大小河道2900多条,其中流域性河道23条,各类河道(不包括长江水面积)水面积8400km2,河流调蓄能力约43.2亿m3。

在山地丘陵地区,水库是利用当地水资源的重要供水工程。据2000年资料统计,江苏省有大、中、小型水库909座(不包括洪泽湖、骆马湖两个平原水库),总计集水面积10542km2,占全省总面积的10.3%,设计总库容33.6亿m3,兴利库容16.3亿m3,平均每km2拥有有效库容15.4万m3。南京、连云港和淮安是全省水库数量最为集中的地区,三市水库数量合计524座,总库容22.3亿m3,占了全省总库容的65%。

全省6座大型水库,集中在淮河和太湖流域,它们分别是无锡的横山水库、常州的大溪水库、沙河水库、连云港的石梁河水库、小塔山水库及安峰山水库。大型水库总库容13.1亿m3,占全省水库总库容的41.1%,兴利库容5.4亿m3,占全省水库兴利库容的32.5%。

全省中型水库计41座,其中有35座集中在淮河和长江流域,太湖流域仅有6座。中型水库总库容11.4亿m3,占全省水库总库容的33.2%,兴利库容5.4亿m3,占全省水库兴利库容的33.1%。

全省各种类型的水库中,小型水库面广量大,总数有862座,占水库总数的94.8%,但库容均较小,总库容合计仅9.8亿m3,占全省水库总库容的28.7%,兴利库容5.4亿m3,占全省水库兴利库容的33.1%。

2.3.2 水源供给调度格局

江苏省地处长江、淮河下游,大部分为平原地区,缺乏建造高坝大库的条件,虽然境内水面积比重很大,但水深较小,调节能力低,洪涝时大量排水,干旱时又无水可用,难以做到以丰补枯。淮、沂、沭、泗来水虽然较多,但年际年内变化很大,有时甚至长期断流,而上游丰枯变化又与省内同步,大水时大量废泄,水量可用而不可靠。遇到偏丰年份,在现有供水工程条件下,基本上能满足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但遇干旱年份(P=75%),需要加强水资源调度,按生活、航运、电力、工业和农业的先后次序供水,实质上是挤占农业用水,保证生活和工业用水,减少农村用水,满足城市用水,尤其是近十几年来,随着地表水环境质量的下降,优质水资源日趋短缺,仅靠本地水资源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图2-2  江水北调、东引供水图

水源调度特别是利用水利工程跨流域调度水资源,已经成为保障生活以及工农业供水的重要手段。经过多年建设,江苏省已基本形成蓄、引、提、调相结合,较为完备的供水网络。北部地区,兴办了江水北调、江水东引工程(见图2-2),将江淮水一直送到徐州、连云港地区,改善了北部供水条件,开辟了新沭河、新沂河、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4条入海水道,使徐淮及里下河地区摆脱洪水漫流和海潮入侵的危害,保障了沿海滩涂工农业生活和居民生活用水;中部沿江地区,整治通江通河骨干河道,建设江都枢纽、高港枢纽等沿江控制工程,提高了引抽江水能力;南部地区,实施引江济太,开河修圩、联圩并圩,改造老河网,实现了分片分级控制,提高了供水保证率,改善了湖泊、河网水质。

依托上述现代水利工程设施和原水供给调度网络,全省实现了江水北调和东引、引江济淮、引江济太的格局,城市和乡镇集中供水水源才有了较为可靠的保证。江水北调东引供水覆盖苏北7个市、50个县(市、区),面积6.3万km2,基本保证淮北地区城市和1500万亩水稻、航运、电厂及港口等用水需求。苏南地区初步形成了引江济太及区域引水的工程布局。

2.3.2.1 江淮水北调系统

为了解决苏北地区严重缺水的状况,加快该地区经济发展,自1963年建成江都等抽水站以来,经过四十多年的不断建设,已初步建成一条以江都水利枢纽为起点,以京杭运河苏北段为骨干输水河道的江淮水北调工程体系,形成了扎根长江、九级抽水的跨流域调水工程。沿途建有淮安、淮阴、泗阳、刘老涧、皂河、刘山、解台、沿湖等20座抽水泵站。2004年,江水北调的工程规模已达到第一级抽江水400m3/s,进洪泽湖220m3/s,进骆马湖200m3/s,到徐州50m3/s,进下级湖30m3/s,总装机20多万kW,总抽水流量达2000m3/s,调水干线总长400余km,提水总扬程33m。当淮河来水丰沛时,可利用洪泽湖蓄水向淮北地区调水,一是通过二河、淮沭河、沭新河、蔷薇河向沿线及连云港市供水,并通过盐河向涟水、灌南供水;二是从徐洪河,连通房亭河、骆马湖,向宿迁、徐州供水。淮水北调多年平均调水量46亿m3,其中通过二河向连云港等东北部地区供水约45亿m3,通过徐洪河向徐州等西北部地区供水1亿多m3。

但是,遇枯水年份,淮河来水锐减不能北调,苏北地区供水则主要依赖江水北调,通过京杭大运河调水保障。京杭大运河苏北段(自徐州蔺家坝至扬州六圩)由里运河、中运河和不牢河三段组成,全长404km,通过沿途各级泵站提升,可将长江水一直送至微山湖。调水线将沿途的洪泽湖、骆马湖和微山湖串联起来,形成了“淮水北调、江水济淮”的调水格局。以洪泽湖为节点,可通过高良涧闸站、二河闸两个口门提供下游地区用水。由高良涧闸(站)放水可入苏北灌溉总渠,沿途经运东闸、腰闸,供给沿线农村及城镇用水。水源充足时,还可以经高良涧闸(站)后通过运西电站、淮安三站(发电)、运西电站节制闸放水入里运河,补给里运河沿线用水,也可经杨庄闸补入废黄河,经盐河闸补入盐河,经淮涟闸直接补入淮涟地区;由二河闸放水入二河段后可向连云港等地供水;当洪泽湖蓄水不足,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水情适量开启江都、淮安、淮阴等大站翻水,与洪泽湖所蓄水源一起调度,供给沿运、沿总渠及二河以下各地区用水。

江淮水经中运河沿线的泗阳、刘老涧、皂河站可抽入骆马湖,或者由徐洪河沙集站抽洪泽湖水,经徐洪河、民便河入邳洪河至皂河站下,由皂河站抽入骆马湖。骆马湖水源除沿湖周边涵洞、提水站直接引水、提水外,一方面可通过洋河滩闸向宿豫供水,另一方面可通过中运河,经皂河闸、宿迁闸、刘老涧闸、泗阳闸下泄,余水可调济入二河段,补充淮水的不足。

骆马湖水经不牢河沿线的刘山、解台、沿湖站可抽入微山湖;也可以经徐洪河、房亭河沿线的沙集、刘集、单集、大庙、沿湖站,抽洪泽湖水直接补入微山湖,或者向湖西丰、沛等地河网供水。微山湖水源既可以直接供沿湖周边,又可通过五段闸、八段闸从不牢河经刘山、解台闸下泄,提供沿线用水,余水调入骆马湖。石梁河水库水源主要供给东海、赣榆两县农业用水,在水质允许时,可视蔷薇河、盐河水情向蔷薇河、盐河调水。据统计,江淮水北调多年平均总调水量87.8亿m3,占整个苏北地区用水总量的43.3%,极大地改善了苏北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2.3.2.2 江水东引

一是从江都三江营引入长江水,通过新通扬运河、三阳河向里下河腹部地区供水;二是从泰州引江河引入长江水,通过卤汀河、泰东河、通榆河向里下河腹部、沿海垦区、渠北地区供水。多年平均东引江水量39.2亿m3,约占里下河地区总供水量的36.6%,其中江都站东引21.5亿m3,泰州引江河17.7亿m3。

2.3.2.3 引江济太

通过江南运河、九曲河、德胜河、白屈港、望虞河引长江水补充太湖地区用水。太湖地区本地产水不足用水量的1/3,不足部分主要依赖引江解决,多年平均引江水量36.9亿m3,其中大旱年1978年引江水量达到了113亿m3,有效地保障了太湖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引江济太线路详见图2-3。

图2-3  引江济太线路示意图

2.4 饮用水水源地基本状况

2.4.1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4.1.1 水源地基本情况

2009年江苏省64个县城以上城市现状主要饮用水水源地105个(名录见附表2),供水能力2049.5万m3/d。地表水水源地92个,地下水水源地13个。地表水水源地中,以河道作为水源地的68个,另有水库9个,湖泊15个。现状不同类型水源地供水基本情况见表2-3。

地表水在全省的城市供水中占首要地位,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1993万m3/d。其中,河道型水源地居主要地位,供水能力1396.5万m3/d,湖泊型水源其次,供水能力534.5万m3/d,水库最少,供水能力62万m3/d。

地下水在全省的城市供水中也占有重要地位,主要开采Ⅱ、Ⅲ承压孔隙水和岩溶水。全省13个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供水能力56.5万m3/d。

表2-3  不同类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基本情况统计表

历史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城市建成区供水为主,近年来,随着江苏省城乡一体化和区域供水的大力推进,区域联网供水快速发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供水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城市建成区,已经覆盖到了相邻的乡镇、农村。在很多市、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供水范围已经覆盖了该地区的整个行政范围,局部地区还进一步延伸,跨跃了行政区边界,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向周边地区拓展、跨区域联网供水的格局。例如:长江洪港水源地同时向南通市、如东县、启东市供水;长江魏村水厂水源地同时向金坛市、常州市供水;扬州市的长江瓜洲、廖家沟等水源地也向仪征和江都乡镇供水。

现阶段,江苏省大部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取水工程为1990年代新建或扩建、改建,目前105个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工程运行良好,均为常年供水。除以上105个常年供水饮用水水源地外,全省已建有应急备用水源地19个,其中以河道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地的9个,深层地下水7个、湖泊3个。

2.4.1.2 不同水源水源地供水状况

2009年全省河道型水源地68个,其中长江布设了26个,江水北调沿线布设了22个,江水东引沿线布设了17个,其他河流3个。在15个湖泊型水源地中,太湖就布设了7个,骆马湖2个,洪泽湖1个。长江、太湖目前是我省两个主要饮用水水源,现状共布设3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状供水能力1477万m3/d,占全省的72.1%。

长江现状共有2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供水范围包括南京、镇江、扬州等沿江城市,其供水能力、供水量和供水人口约占全省50%,是全省最重要的供水水源。这26个水源地供水能力1072万m3/d,占全省的52.3%。

江水北调东引工程供水范围覆盖苏北7个市、50个县(市、区),面积6.3万km2,基本保证淮北地区城市和1500万亩水稻用水,解决了苏北地区严重缺水的状况。江水北调沿线布设了22个水源地,供水能力为163.7万m3/d,占全省的8%;江水东引沿线布设了17个水源地,供水能力为107.8万m3/d,占全省的5.3%。

除长江、江水北调和江水东引沿线外,其他河道共布设了3个水源地,供水能力为53万m3/d,占全省的2.6%。

太湖是苏州、无锡及环湖乡镇的重要供水水源,现状较大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7处,供水能力405万m3/d,占全省的19.8%。

骆马湖布设了2个水源地,是宿迁市区的重要水源地,供水能力为22万m3/d,占全省的1.1%。

洪泽湖只布设了1个水源地,供水范围是淮安市的洪泽县,供水能力为5万m3/d,占全省的0.2%。

除太湖、洪泽湖、骆马湖外,其他湖泊共布设了5个水源地,供水能力为102.5万m3/d,占全省的5%。

布设在水库上的水源地共有9个,供水能力为62万m3/d,占全省的3%。

地下水水源地13个,都分布在苏北地区,其中,徐州市11个,连云港和宿迁各1个,供水能力为56.5万m3/d,占全省的2.8%。

2.4.1.3 分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状况

根据经济及区域自然条件,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可按苏锡常、宁镇扬泰通、徐淮盐连宿三个区域划分,各区域的水源地基本情况见表2-4。苏锡常地区以湖泊型水源地为主,宁镇扬泰通地区以河道型和水库型水源地为主,徐淮盐连宿地区以河道型和地下水水源地为主。

表2-4  分区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状基本情况统计表

苏锡常地区共有2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该地区历史上地下水长期超采,出现了地质灾害,通过多年的努力,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已全部关停,24个饮用水水源地全部为地表水,其中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3个,湖泊型饮用水水源地10个,河道型饮用水水源地11个。苏锡常地区为典型的水网地区,湖泊星罗棋布,太湖、傀儡湖、尚湖都分布有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太湖在该地区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沿太湖共布设了7个水源地,向无锡、苏州两地供水。

苏锡常地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1024万m3/d。该地区沿太湖、傀儡湖、尚湖布设的10个湖泊型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477.5万m3/d。11个河道型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518.5万m3/d,其中,沿长江布设的8个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448万m3/d。横山水库、沙河水库、大溪水库3个水库型水源地供水能力28.0万m3/d。

宁镇扬泰通地区共有3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为地表水水源地,其中河道型饮用水水源地27个,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4个,湖泊型饮用水水源地1个。该地区主要由长江供水,沿长江布设了夹江、征润州等17个水源地。沿京杭大运河布设了3个水源地,沿横泾河、中干河、高水河、芒稻河、南官河、廖家沟内河布设了7个水源地。在西部丘陵地区由水库或湖泊供水,溧水、句容的饮用水水源地分别分布在中山水库、方便水库和北山水库,固城湖是该地区唯一的湖泊型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范围覆盖了高淳县80%的面积。

宁镇扬泰通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727.5万m3/d。河道型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693.5万m3/d,其中,沿长江布设的17个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609万m3/d,京杭大运河3个水源地供水能力25万m3/d;4个水库型水源地供水能力24万m3/d;1个湖泊(固城湖)型水源地供水能力10万m3/d。

徐淮盐连宿地区共有4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2个,湖泊型饮用水水源地4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13个,河道型饮用水水源地30个。该地区主要依靠淮水及调引长江水,地下水是重要水源。该地区沿苏北大运河、淮河干流、蔷薇河、通榆河、淮沭河、二河、废黄河等河流布设了30个水源地,小塔山水库、龙王山水库分别是赣榆县、盱眙县的水源地,徐州地区则主要依靠地下水,宿迁地区、盐城地区、淮安地区也有地下水开采。

徐淮盐连宿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298万m3/d。该地区30个河道型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184.5万m3/d,小塔山水库、龙王山水库2个水库型水源地供水能力10万m3/d,地下水供水能力56.5万m3/d。

2.4.2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农村地区生活用水主要依靠区域供水水厂或乡镇小水厂集中供水、利用河塘或开采地下水等分散供水。以地表水为水源地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区域供水水源地除外)中,沿江两岸的乡镇主要以长江为取水水源,其他地区以内河、水库作为取水水源。以地下水为水源地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区域供水水源地除外)主要分布在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和宿迁等市。

供水规模较小的农村水源地大多水质或水量无法保证,水质不达标、供水能力差、保证率低等问题非常突出;所涉水厂设备简陋陈旧、净水设施不全、处理工艺落后,缺乏必要的水质监测措施,加之初期规划设计施工技术水平不高,管理技术落后,难以保障供水水质。如苏北地区大多镇、村级自来水厂净水工艺薄弱,供水基础设施不足,无检测设备,大多数地下水水厂无消毒、储存净化设施,直接供水,无法适应提高水质的需要。

农村分散式供水主要分布在徐州、连云港、宿迁、淮安等市,通过直观调查和进行代表水样的检测,有设施分散式供水人口中,集雨饮水、大部分浅层地下水井水质较差,深井水水质大多达标。无设施的饮水人口主要分布在盐城、泰州、宿迁和扬州等市,多为直接取自水库、塘坝、河流等。

2.5 水源地周边产业布局现状

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按照集聚程度,主要分为4个集中区:沿江、环太湖、苏北运河与通榆河(南通-赣榆)运河沿线。

2.5.1 沿江

以长江及其支流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的地区,主要分布在苏南、苏中南部地区,共涉及一个副省级市(南京)、七个地级市(无锡、苏州、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江北地区包括扬州、泰州、南通三市市区和仪征、江都、泰兴、靖江、启东和海门6个县级市;江南地区包括南京市,镇江与常州市区,以及句容、扬中、丹阳、金坛、江阴、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等9个县级市。

江苏沿江地区产业结构经历了多次调整,逐渐型转变为现在的“二、三、一”型,2009年沿江地区生产总值第一、二、三产业比重为3.17︰57.77︰39.06(其中工业的比重为52.9%),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其中,第一产业内部已建立了以加工企业带动型、主导产品依托型、专业市场辐射型为特点的产业化模式;在第二产业内部,电子、石化、机械、汽车、医药等产业发展迅速,并开始向大型化、集团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其支柱地位不断加强;第三产业趋向多样化和新型化,金融、保险、房地产、旅游、综合科研等部门发展迅速。

到目前为止,沿江地区形成了功能明显的苏锡常、宁镇扬、通泰三大经济区与两大产业密集带:一是沪宁高速交通沿线形成了由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镇组成的城镇密集带;一条是长江沿岸。沿沪宁高速和沿长江岸线,具有建设耗水大、运量大的重化工产业和发达制造业的优势,已经建成以石化、钢铁、造船、化工等为主的国家级乃至全球性的巨型综合制造业基地。苏州新区、新加坡工业园区、昆山、江阴、张家港等已成为长江三角洲发达制造业、旅游产业新增长点,南京、镇江、扬州一带成为以炼油、石油化工、造船和建材等行业为主的重化工基地,苏锡常通地区则成为以纺织、机械、化学和家用电器等为特色传统的制造业基地。但是,沿江地区在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产业结构方面趋同化现象严重,各县市均提出要重点发展机械、化工、电子、电器等产业;另一方面,“三废”排放量大,农业用地尤其是生态用地相对减少,生态环境急剧恶化。

2.5.2 环太湖

环太湖饮用水水源地集中区主要涉及无锡和苏州两市。该地区,区位优越,交通便捷,人杰地灵,经过多年的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已成为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在全国的地位也举足轻重。概括起来,该地区经济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产业结构渐呈“高度化”态势。多年来该地区经历了传统农业、传统工业、现代工业、直至最近的产业复苏和信息化的演进过程,其产业结构水平明显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主导产业以机电一体化和信息化为重要特征。三是产业规模逐步升级,企业素质不断提高,经济市场化、现代化和国际化趋势明显。

目前该地区经济总体水平位列全国前茅,但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偏低,原创型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缺乏,科技贡献率不高;从引进外资来考量,该地区主要以外来加工、劳动力密集产业为主,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相对较少。二是第三产业相对滞后。无锡、苏州地区与深圳、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第三产业落后,而第二产业超常发展,并影响到第三产业的升级调整。在三产中,该地区商贸餐饮业占较大比重,而代表新型三产的交通邮电、金融保险、房地产业等比重偏低。三是区域内环境污染严重。随着近年来工业化和城市化迅猛发展,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大大增加,生态环境恶化,水乡泽国出现了普遍的“水质性缺水”,对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峻的挑战。

2.5.3 苏北运河沿线

苏北运河沿线主要包括扬州市区、江都市、高邮市与宝应县,淮安市区,宿迁市区与泗阳县,徐州市区、邳州市、新沂市与沛县。其中扬州市区与江都市又靠近长江,并以长江作为饮用水水源地,因此已划入沿江集中区。

江苏省的“四沿”发展战略,带动了全省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区域开发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京杭运河沿线的扬州——淮安——宿迁——徐州地区的发展,使其成为经济发展的“低谷”和各种政策的“盲点”,发展相对落后。

苏北运河沿线地区拥有良好的农林牧渔业基础,是全国和江苏省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一产比例较高,已形成了维维豆奶、一品梅、洋河、双沟等若干农副产品加工的名优品牌;第二产业以机械制造、化工、食品与木材加工、纺织、建材等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2008年第一、二、三产业产值的比重为11.20︰53.11︰35.69(工业比重为45.13%),落后于苏南地区2.43︰59.67︰37.90(工业比重为55.21%)的产业结构比重,也稍逊于江苏省7.14︰56.60︰36.26(工业比重为51.33%)的产业结构。从此角度分析,苏北运河沿线地区一产产值比重在10-20%,并且工业的比重高于服务业,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苏北运河跨越苏中苏北多个地区,因此具体到各个地区发展水平有所差异,宿迁和淮安处于工业化初期,徐州已处于工业化中期,扬州市已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转化的阶段。

随着苏南地区发展空间制约与产业结构调整,苏北运河逐渐成为江苏南北生产要素流通和产业转移的重要通道,苏北运河沿线地区成为苏南产业转移的重要空间载体,苏南一些对用地面积需求大、污染较大的企业逐渐向苏北运河沿线地区转移;相应地,环境污染已成为该地区可持续发展制约要素之一。

2.5.4 通榆运河沿线

通榆河南起南通市的海安县新通扬运河,沿串场河东侧北上,经如皋市、东台市、大丰市、盐城市区、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连云港市区,直到赣榆县。通榆运河是省属重点水利工程,国家二级航道,具有防洪、灌溉、排涝、调水、供水、航运等功能。

通榆运河位于苏北运河以东100多公里处,与苏北运河大致平行,是江苏省东部一条贯通南北的重要航道。通榆运河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条件与发展现状基本与苏北运河沿线地区相近;所不同是靠近沿海,发展优势相对优越。江苏省实施的包括沿海开发在内的“四沿”开发战略,加快了通榆运河沿线地区的建设进程。通榆运河沿线地区农业比较发达,是我省重要的大宗农产品和水产品生产基地;工业初具规模,目前以汽车、机械、纺织、化工、能源等为主导产业;建筑业较为发达,旅游业特色鲜明,海洋产业在部分领域具备明显的比较优势。通榆运河沿线区域2008年第一、二、三产业产值的比重为19:46.9:34.1,落后于江苏省7.14:56.60:36.26的产业结构。通榆运河沿线地区一产产值比重在15-25%,并且工业的比重高于服务业,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通榆运河跨越苏中、苏北多个地区,因此具体到各个地区发展水平有所差异,盐城处于工业化初期,南通、连云港已处于工业化中期。

从江苏沿海开发战略提出以来,通榆运河沿线地区开发速度大大加快、开发程度大大加深,加上苏南一些对用地面积需求大、污染较大的企业逐渐向该地区转移,环境污染逐渐加重、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并没有改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地区的发展。

2.6 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

2.6.1 水质安全状况

本规划水源地水质安全性评价采用指数评价法,即2007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的《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所采用的评价法。该方法将评价指标分为三类:一般污染物、有毒污染物、富营养化污染物,评价结果分为1、2、3、4、5级,分别对应安全状况优、安全状况良、基本安全、不安全、极不安全,评价标准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首先计算出三类污染物的污染指数;对于河道、地下水,取一般污染物、有毒污染物二个指数中最差的指数作为河道、地下水水源地的水质综合指数;对于湖泊、水库,取一般污染物、有毒污染物、富营养化污染物三个指数中最差的指数作为湖泊、水库水源地的水质综合指数。对于有毒污染物的评价,首先计算出水源地有毒物的各单项指数,取各单项指数最大值为有毒物项目水质指数,即采用有毒物项目评价最差的指数作为有毒物项目的评判结果(最差项目赋全权)。

2.6.1.1 地表水水质安全状况

(1)地表水水质状况

2009年全省92个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评价指数全部优于或等于3级,都为水质安全水源地。其中,水质安全评价指数为2、水质安全状况良好的35个,占总数的38.0%;水质安全评价指数为3、水质基本安全的57个,占总数的62%。详见图2-4。

图2-4  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级别示意图

(2)地下水水质状况

2009年全省13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中,水质安全评价指数为2、水质安全状况良好的5个,水质安全评价指数为3、水质基本安全的6个,水质安全评价指数为4、水质不安全的2个,分别占参评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的38.5%、46.2%、15.3%。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硬度、氟化物。

图2-5  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级别示意图

(3)不同地区水源水质状况

除徐州因2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不安全,安全率为81.9%外,其余各市水源地安全率均为100%。详见表2-5。

表2-5  全省各地级市各类水源地水质安全状况统计表

(4)总体评价

全省105个饮用水水源地中,水质安全水源地103个,占总数的98.1%;不安全饮用水水源地2个,占总数的1.9%。全省水源地安全评价结果详见附表3。

2.6.2 水量安全状况

江苏省地表水水源水量充沛,长江、苏北大运河、太湖、洪泽湖等重要水源的水量都比较丰富,加之长期以来坚持蓄引提并举,兴建水库,整治水系,发展供水,建成了扎根长江、引提结合、多库调节、互调互济的水资源供给体系,水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正是依靠多年建设形成的水利工程体系,周密部署,科学调度,充分利用河湖库的调蓄能力,在全力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拦蓄雨洪资源,保证干旱少雨年份水资源的有效供给,并优化水资源的配置,优先安排城镇农村的生活用水,为全省饮用水供给提供了安全的环境,地表水水源地的来水量能够得到有效保证。江苏省92个现有的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中,除沿江地区的27个水源地直接从长江取水外,其他的65个中,苏州、无锡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依靠引江济太工程保证水量、改善水质;徐州、连云港、宿迁、盐城、淮安及扬州和南通部分地区依靠南水北调供水干线及其延伸支线和江水东引工程供水。因此,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水量保障的主要措施是水源工程建设、水利工程优化调度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等。

采用水利部规定的水量安全评价方法(详见《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技术细则》)对江苏省105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做水量安全评价,评价结果如表2-6所示,地表水水源地的水量现状安全评价结果比较理想,都为1级。地下水水源地中,评价结果为1级的有8个,3级的1个,5级的4个。

表2-6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量安全状况表

评价结果显示,地表水水源地水量有保证,取水工程运行正常,水量安全状况较好。水量保障程度较差的主要是地下水水源地。据分析评价,全省共有4个地下水水源地(见表2-7)因超采严重而被评为不安全,占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数的4.6%;供水能力为10.2万m3/d,占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总量的0.5%。这4个不安全的地下水水源地分布在苏北地区,分别是丰县地下水水源地、铜山区地下水水源地、灌南县地下水水源地和泗洪地下水水源地。沛县地下水水源地也出现超采情况,评价为水量基本安全。

表2-7  现状水量不安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列表

2.7 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现状

2.7.1 法律法规

目前,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法律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技术规范有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江苏省也相继制定了《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的政策法规,颁布了《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各地也相继出台一些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政策和规定。但是,目前还没有针对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专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法制尚不健全。

2.7.2 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并规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其他等级保护区。2008年1月1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对我省长江干流、其他河道、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及小型水库等不同水源地一、二级及准保护区的设定提出了具体要求。按此规定,由各省辖市人民政府上报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于2009年1月6日得到江苏省政府的批复,划分结果具体见《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

2.7.3 应急措施

2006年江苏省水利厅编制了《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水利系统应急预案》,按照超前预警、及时应对、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要求,从组织体系与责任、信息传递、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以及水质应急监测和水利工程应急调度等多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一旦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跟踪监测,关闸截污,引清释污,启用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供应。

另外,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时、有效、科学地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的处置,全省主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均分别制定了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加强了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处置的组织领导系统建设,预案内容包括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的职责、预警及措施、应急启动、应急措施、应急保障体系、应急演习等等。同时,我省还加强了对保护区及周边道路危险品运输的管理,建立危险品应急预案等。

2.7.4 管理体制

饮用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政府各部门分工合作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调配和水源工程建设,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的水量供给,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资源实行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提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整治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的监控,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经济贸易、供水、卫生、国土、农业、林业、渔业、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有关工作。

2.7.5 监测现状

我省历来十分重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开展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的例行监测,并逐旬编制发布全省第一批公布的8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简报,及时报送给相关部门及领导。目前,对已由省政府审批的1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布设了各类水质监测站约162个(包含48个已建或在建自动监测站),其中包括地表水监测站148个,地下水监测站14个。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例行监测频次一般为6-36次/年,地下水监测频次为1-2次/年。

监测方式:目前,水源地监测方式主要为传统的人工采集瞬时水样,按规范要求固定处理后,及时送至实验室分析的实验室分析方式;移动监测、在线监测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监测项目:地表水水水源地常规监测项目主要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氰化物、挥发酚、砷、总磷、铜、铅、锌、镉、汞、六价铬、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和锰等21项;地下水水源地监测项目主要为pH、总硬度、色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等10余项。

仪器设备:现有仪器设备主要有精密天平、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等,基本满足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项目及频次的需要。尤其近几年的建设中,各地监测设备及监测能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提高,仪器设备配备相对较为齐全,部分仪器达世界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部分地区配备了移动监测车、水质监测船等;环保、水利等部门对现状饮用水水源地已建或在建水质自动监测站累计达48个,进一步保障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全省尚未有效建立水源地安全保障信息管理平台,针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尚处于空白,亟待建设和加强。

2.8 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分析

2.8.1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存在不安全问题

江苏自古以“水乡”而著名,太湖、里下河地区更是水网密布,水资源条件得天独厚,具有就近取水的自然条件,但是近几十年来,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且绝大部分未经处理或初步处理后直接排入江河湖泊,水体普遍受到污染,且我省水源地地处长江、淮河、太湖水系尾闾,容易受到上游污水的影响。太湖地区90%以上的水域劣于III类水,苏北地区一半以上的水域达不到功能区要求,大部分内河和湖泊的水质已经不能满足饮用水水源地的要求。

农村地区居民由于受到水源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他们受到地表水水源地污染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更严重。部分农村居民甚至直接饮用未经处理的Ⅳ类和超Ⅳ类地表水,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生活在污染严重区域的居民,长期饮用污染水,极易诱发多种疾病,尤其以各种癌症及并发症见多。

地下水质状况也不容乐观。据江苏省13个市近期地下水质量状况分析,全省潜水水质均受到污染,其中徐州、南通、常州和扬州水质最差,徐州市潜水总硬度平均高达1003mg/L,常州市潜水氨氮浓度高达0.64mg/L,污染相当严重;细菌数指标超标也较为突出,除常州和南通为V类外,其它市均为IV类水。深层地下水水质较浅层水污染轻,但由于地下水超采形成了大面积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加速受污染的浅层地下水向深层流动,深层地下水水质受到的威胁越来越大。由于地质原因,个别地下水水源地也存在水质硬、矿化度高、口感苦涩和砷、氟含量高等问题。地下水是江苏省农村主要饮用水来源,大部分农村居民使用手压井和一般土井开采浅层地下水,由于工业和生活“三废”排放对水体的污染,以及来自农业化肥、农药的污染,造成农村水生态环境恶化,浅层地下水水质恶化并严重超标,饮用水水质大多达不到安全饮用水标准,对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

2.8.2 部分地区饮用水水源短缺仍然突出

首先是水源短缺地区供水形势愈来愈严峻。全省中等偏旱年份缺水量30.0亿m3,主要集中在淮河流域,缺水量达19.4亿m3,其中连云港、徐州地区是全省水资源最为紧缺的区域,缺水量13.1亿m3,占全省淮河地区水总量的68.9%。由于水源匮乏,供水主要依赖远距离调引长江水或抽取地下水解决,在用水高峰期,为了保证生活用水,必须采取压缩农业用水、限制工业用水的紧急措施,才能基本维持生活所必需的用水量。随着这些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活用水、工业用水量急剧增加,生活用水与其它行业间争水的矛盾将不断激化。

其次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导致地下水源枯竭,地质灾害频发。由于地表水缺乏或水质污染,部分地区大量抽取地下水,据统计,目前全省有25个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达到1.7万km2,部分地区发生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现象。受到全省地下水超采这个大环境的影响,全省13个城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中有4个超采,地面沉降问题日趋严重;同时,地下水水质也不容乐观。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和居民对饮用水水质要求的提高,地下水作为主要水源,无论从水量还是从水质上都越来越不安全。

第三是丘陵山区群众饮水困难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多年来,丘陵山区群众饮水困难一直是困扰各级政府的难题,这些地区“十年九旱”,水源得不到保证,尤其是每年的秋季用水高峰期,由于地下水位下降,手压井及机井均水量严重不足,群众饮水主要依靠在干涸的河底、坑底打井取水或由政府租用消防车送水解决,因排队等水等问题引发多起打架、斗殴事件,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8.3 应急保障体系不健全

一是缺乏备用水源地,应急保障程度差。江苏虽然水网密集,但水系单一;而且城市化水平高,经济发达,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许多水(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不到保障,由于目前地表水源普遍受到一定程度污染、地下水超采严重等情况限制,现有水质较好的水源地均已开发利用,寻找和建设新的备用水源与应急水源比较困难。全省64座城市,拥有两个以上水源地仅29座,这尚包括像南京这样虽然拥有多个水源地,但都在长江这一条河上取水的情况;同时拥有两种水源、可以实施不同水源间相机调度的城市仅有6座。江苏省属水网地区,经济发达,工矿企业众多,突发性污染事故容易发生,一旦水源地或其附近水域受到污染,城市将面临无水可取的严重局面。

二是预警预测体系不健全,监测手段落后。现有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站网存在大量盲区,仅能初步满足评价水源地质量状况的需要,远远满足不了饮用水水源地多方位、高水平监控的要求。监测项目以无机物和BOD5、COD、TOC等有机污染综合指标为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虽然规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80种有毒有机物的标准限值,但有毒有机物的检测基本未纳入日常分析项目。与人类健康息息相关的水源地有毒有机物污染资料缺乏,既不利于水源地系统、客观的评价,更不利于水源地的有效监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以实验室监测为主,实验室监测能力与水污染的严峻形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而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装的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因设备维护不到位,主要水质数据失真,不能真实监控到原水水质变化情况,水源地原水水质监测数据没有与供水企业联网,不能做到及时发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部分自来水厂尚未按要求配备应急处理药剂和投加设备,无法有效应对突发的原水污染,供水企业应对突发性水污染的应急监测、处理技术等能力较弱,还不能真正有效处置和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

三是突发性事件频繁,应急机制不健全。江苏省地处长江、淮河、沂沭泗流域下游,上游污水下泄极易导致水污染事故,特别是污水伴随中、小洪水下泄初期,尤易发生严重突发性水污染事故。而江苏省饮用水源以长江、湖库和江水北调供给为主,饮用水水源地多为开放式水源地,上下游工业企业、码头林立,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问题不容忽视。交通运输特别是水上交通运输的易燃易爆品、石化产品、有毒有害危险品等,伴随交通事故也威胁到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

2.8.4 水源地保护不到位

2008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决定》要求,对我省1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重新进行了划分,2009年1月6日得到江苏省政府的批复。但是部分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仍存在开发建设、排污量较大等问题。目前省政府已审批的1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有25个,主要隐患是一、二级保护区内及上游存在工业企业、码头、有毒有害化学品仓库、排污口、围网养殖等。另外部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虽然在水源地保护区无排污口,但水质仍不理想,其主要原因是上游来水的污染,单纯采用以取水口上、下游一定范围作为保护范围并不能有效保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有些饮用水水源地虽然可以通过水利工程调配补充水量,但往往由于输水河道水质不达标,造成“有水不能调”的局面。

2.8.5 水源地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目前水源地管理体制上仍存在一些弊端:一是管理重复和管理范围各不相同,涉及有水利部门、建设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或是地方、流域的工程管理部门;二是工程和基础设施管理部门与水源地的水质管理分离,水量调度与水质管理分离;三是二次供水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实行区域供水后也存在一定的供水风险。如果出现突发性事件,牵涉部门多,应急反应将大打折扣,统一行动难。每一个主管部门的信息都不很完整,本可以在更丰富信息基础上的决策也只能依靠有限资源。

水源地的保护与公众参与缺乏联系,水资源的使用者和供应者之间似乎只有买卖关系。无论是通常意义下的水资源保护,应急情况下的对策以及公众参与都还没有建立必要的联系。

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地规划

3.1 水源地总体布局

3.1.1 水源地布局思路

近年来,江苏省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已经呈现从分散发展向合理集聚转变的发展趋势,即逐步扩大市属、县属饮用水水源地的供水范围,实现向区域供水、城乡联网供水发展,从粗放利用水资源向集约利用水资源转变。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源条件好,安全保障程度相对一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高,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服务范围从城市扩大到农村,能解决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地水量不足、水质不达标的问题。因此,规划在2015年以前在全省范围内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和城乡二元结构,统筹规划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及其配套供水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乡水源地的整合,积极推进区域供水,从而形成区域供水、乡镇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三种供水方式并存的格局:

(1)区域供水将成为最主要的供水方式,供水范围覆盖全省大部分地区。水量、水质优良的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将淡化行政区划,供水范围不断覆盖其他水源欠佳地区,水量保障程度不高、水质不达标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将被废除,现有的制水工艺、供水设施也将得到整合和提升,区域供水水源地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矿企业自备水源地也将逐步关闭。区域供水水源将逐步转向长江、太湖、洪泽湖、微山湖、骆马湖、苏北大运河等大水体及水质良好的湖泊、水库,同时建设备用水源地,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对生活供水的影响。

(2)区域供水水源地供水管网暂时难以覆盖的地区,以湖泊、水库及深层地下水为水源,大力发展集中式供水,确保乡镇供水安全。

(3)区域供水、乡镇集中供水均难以达到的地区,调整、优化供水水源,压缩受污染的地表水水源地数量,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提高供水保障程度。

3.1.2 饮用水水源地配置格局

通过优化水源布局,江苏省将形成扎根长江、依托两湖、江水北调、南济东引的水源地水量调配体系,以满足未来的需水要求,提高水源地的水量水质安全保障程度。根据地理位置以及经济和水源条件,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布局总体上形成三大区域:

(1)苏锡常地区,滨江临湖,饮用水水源地主要依托太湖、水库及长江。太湖水源的可靠性关键在于太湖污染能否得到有效控制与治理。尽管太湖水体污染已经得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也在抓紧实施,但湖泊水体水质的稳定与恢复需要较长过程。在太湖水体水质逐渐恢复期间,应密切关注水源地水质的变化,尤其要加强藻类生长、繁殖的预防与控制。其他水源,如尚湖、阳澄湖等湖泊的水污染有继续恶化的趋势,因此,在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宜大幅度增加取水量。

(2)宁镇扬泰通地区,紧靠长江,饮用水水源地主要以长江为主。长江的水量具有充分的保证,关键是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水源保护措施,按有关规定建立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污染源。另外,还需要加强对河势变化的监控,保持河床稳定。

(3)徐淮盐连宿地区,饮用水水源地以江水北调及东引输水线路为基础,重点配置在苏北大运河、通榆河、废黄河、蔷薇河等骨干输水河流和洪泽湖、骆马湖、南四湖等大型湖泊,徐州等地表水较为紧张的地区以地下水水源地为补充。苏北大运河、通榆河、蔷薇河水量充沛、水质优良,为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江苏省东引工程的主要输水线路,是城乡供水的理想水源。以苏北大运河、通榆河、废黄河、蔷薇河为区域供水水源,置换内河、地下水水源,既能明显提高水源水质,又能为地下水压采提供可靠前提条件,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水量安全保障打下坚实基础。

3.2 区域供水水源地

3.2.1 总体安排

规划通过水源地配置调整、新建水源地、水源地改扩建等措施来提高水源地的布局合理性,满足未来的需水要求和提高水源地的水量水质安全保障程度。2009~2012年,全省拟关停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新辟26个区域供水水源地,同时改扩建13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区域供水水源地,区域供水水源地将由2009年的105个增加到139个(名录见附表4),供水规模为2846.7万m3/d。2013~2015年,拟关停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同时新增11个区域供水水源地,区域供水水源地达149个(名录见附表5),供水规模为4429.4万m3/d。

表3-1  规划关停水源地列表

表3-2  规划新增水源地列表

3.2.2 不同类型水源地结构调整

2010~2015年新辟区域供水水源地中,河道型29个,湖库型8个。2015年区域供水水源地大部分为地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源地共136个,而地下水水源地只有13个。地表水水源地中,河道型102个、湖泊型23个、水库型11个,仍以河道型为主。地表水水源地的供水能力在2015年将超达到4369.6万m3/d,其中河道型3282.4万m3/d、湖泊型961.2万m3/d、水库型126万m3/d。而地下水水源地的供水能力将压缩到59.8万m3/d。不同类型水源地数量在不同水平年变化情况见表3-3,不同类型水源地数量、供水能力在不同水平年占全省比例变化情况见图3-1、图3-2。河道型与湖泊型水源地数量占全省的比例基本呈上升趋势,河道的供水能力在不同水平年不断增加;相反,水库型、地下水水源地数量占全省的比例以及湖泊、水库型、地下水供水能力在不同水平年占全省的比例不断下降。

图3‑1  不同水平年各类型水源地数量占比(%)

图3‑2  不同水平年各类型水源地供水能力占比(%)

3.2.3水源地布局调整

分布在长江上的水源地数量有一定增长,从2009年的26个增长到2012年的29个、2015年的31个;其供水规模也有较大增幅,从2009年的1072万m3/d增长到2012年的1520万m3/d,到2015年将达2332万m3/d。在太湖、江水北调沿线、江水东引沿线等大水体和输水干线上也将新辟数个水源地,分布在这三个水源上的水源地到2015年将分别达到8个、36个、31个,供水规模分别为625万m3/d、525.5万m3/d、423.7万m3/d。不同水平年、不同类型区域供水水源地在各主要水源上的分布数量及其供水规模见表3-3。

根据图3-3、3-4显示的主要水源上分布的区域供水水源地数量、供水规模在不同水年占全省比例情况分析,沿长江布设的水源地数量占全省比例有下降趋势,但其供水规模占全省比例则有所增长;沿太湖布设的水源地数量占全省的比例与供水规模占全省的比例呈下降趋势;江水北调沿线、江水东引沿线上的水源地数量、供水规模占全省的比例则呈不断增加态势。

表3-3  不同水平年各类型水源地数量及其供水规模表

图3‑3  主要水源不同水平年水源地数量占比(%)

图3‑4  主要水源不同水平年水源地供水能力占比(%)

3.3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区域供水是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随着区域供水的发展,大多数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将关停,区域供水盲区也将逐步缩小,至2015年全省90%以上的地区将实现区域供水。对于区域供水未能覆盖的区域,要积极建设、调整、保护地表水水源地,发展集中供水,以逐步取代分散供水;采取更换水源、提高处理工艺水平等手段,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水质达标率,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地表水水源条件充分的,以小型水源工程建设为核心,坚持以蓄为主,蓄引提调相结合,开辟山丘区水源。大力开展山丘区塘坝、大口井建设,更新、改造翻水线及灌溉泵站,进一步完善丘陵山区水资源工程体系。

地表水水源条件欠缺的,以开采优质的、安全卫生的地下水来供应饮用水,其中超采区内按照采补平衡原则,将地下水开采量压缩到可开采量。

对于居住分散的偏远农村,无法实现集中供水的部分分散式供水户,具体指无供水设施、往返取水距离一般在1km以上,零星居住于山坡、河堤及村外国家或集体财产等看护管理者,建设引泉、集雨小型水源工程,采用微型户用水处理设备,确保水质、水量达标。如徐州邳州市、连云港东海县及南京六合区,需要实施分散供水,建设雨水集蓄供水工程等。

同时,省有关部门应根据相关政策、规范、标准,明确全省范围内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设置、保护区划分、环境保护、监测预警等工作要求,以及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污染防治、监测预警与部门联动等要求,加强农村集中式与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3.4 应急备用水源地

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既是解决应急供水的需要,又是区域后备增供的重要水源。备用水源应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为前提,兼顾医院、学校等重要公用设施及部分重要行业用水,应急供水量应达到正常供水量的30-40%。

在现状22个应急备用水源地的基础上,2010-2012年期间规划建设44个应急备用水源地,应急备用水源地合计达66个。2013-2015年期间规划建设10个应急备用水源地,应急备用水源地合计达76个,全省64个县级以上城市都有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的饮用水水源地,抗风险能力全面提升。不同水平年应急备用水源地名录见附表6。

2015年全省76个应急备用水源地中,河道30个、湖泊8个、水库16个、深层地下水22个,包括湖库调节型(如仪征市的月塘水库、苏州市的阳澄湖)、河道可控型(如泰州市的泰州引江河)、地下水应急取水(如江阴市的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地)以及工业水厂深度处理(如常州市武进区的滆湖)等不同类型。

备用水源地选定后,应建设取水设施,铺设管线,建设增压泵站,并与常备水源的供水管网相连通,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理及调度方案。要加强对备用水源地的管理、保护,实施与常备水源一样的管理措施,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关闭排污设施,保证原水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启用备用水源时暂停对其他取水户(如农业、一般工业)的供应,确保水量满足应急要求。对于地下水备用水源地,要加强水井的日常维护和监测,确保能随时启用;并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备用水井的位置,方便特殊时期人民取水;对超采区内的地下备用水源,如在特殊时期内超量开采,应在突发性事故影响消除、地表水水源恢复供水后,及时采取措施回补地下水。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地工程建设规划

经过多年水利工程建设,江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供调水网络,解决了大部分城市、农村生活供水问题,保障了工业和农业生产需水,但是随着全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生活供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保障要求的不断提高,对水资源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省必须在进一步完善现有水源工程设施的基础上,建设、扩大一批骨干输配水工程与清水通道工程,提高输配水能力与输配水水质,城镇生活和工农业用水保证率才能得到有效保证,并加强水质水量联合调度,增加水体循环,改善水质。一般干旱年份,满足全省绝大部分地区的生活、生产、生态用水要求。特殊干旱期及污染突发期,实行应急供水机制,优先满足生活、重要行业用水,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4.1 骨干输配水工程

4.1.1 南水北调(江苏)工程

2012年前,扩大引江调水能力,充分发挥调水工程、蓄水工程和供水网络能力,要完成南水北调一期工程,实现增加徐州、连云港地区年供水能力10亿m3,增加沿海和渠北地区年供水能力10亿m3。即在现有的京杭大运河调水线、徐洪河调水线的基础上,完善设施,扩大规模,按照双线送水布局,以京杭大运河调水线为主、运西线(徐洪河调水线)为辅,拓疏相关输水河道,除已建宝应站外,建设淮安四站、淮阴三站,金湖站、洪泽站、泗阳站,刘老涧站、皂河二站、泗洪站、睢宁二站、邳州站、刘山站、解台站和蔺家坝站;实施里下河水源调整工程,更新改造老泵站,完成洪泽湖蓄水位抬高等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完成后,可增加抽引江水能力100.0m3/s,新增入洪泽湖和入骆马湖能力250.0m3/s和125.0m3/s,实现增供水量19.4亿m3。到2015年,在一期工程基础上,南水北调二期工程扩建部分泵站工程,其中抽江规模将达到600 m3/s,苏北地区的水源供给条件将有较大程度改善。

4.1.2 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

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利用已建成的通榆河中段工程,增建部分调水工程,供水通道自滨海县境内的大套三站引水到赣榆县拓汪工业园区,全长190km,其中新挖河道12.3km,整治拓浚老河道103.1km。工程建成后,将为航道提供航运水位保证,并有效改善沿线地区的供水、排涝和水生态环境。该工程与通榆河中段工程、泰东河工程和泰州引江河工程一道,在江苏省东部沿海地区形成又一个江水北调战略性水资源工程体系。

在2012年前完成通榆河北延工程,充分发挥泰州引江河的引江能力,扩大从长江引水,自通榆河响水县城起新辟一条送水线至灌河,建穿灌河地涵至灌南县境内再新开送水河至新沂河,利用新沂河南泓小潮河~盐河段,在盐河北船闸上游沟通盐河,沿盐河北上至古泊善后河送水至蔷薇河。自响水船闸南引水口至蔷薇河,送水线全长80.9km,其中:利用疏港航道(盐河北上至古泊善后河)26.2km,利用新沂河南泓22km,新辟送水线9.7km,利用老河道23km。在完成拓浚泰东河、卤汀河和大三王河等里下河水源调整工程以及泰东河工程后,可形成平水年份(50%保证率)利用通榆河向连云港市增加供水能力50 m3/s。

4.1.3 望虞河扩大及新孟河、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

结合太湖治理,实施望虞河扩大、新孟河延伸拓浚、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增加引江济太调水能力,改善太湖河网供水条件。望虞河扩大工程:望虞河南起太湖边沙墩口,北至长江边的耿泾口,全长60.3km,现状河道底宽72~90m、河底高程-3.0m;规划扩大河道底宽60m、扩建穿京杭运河立交枢纽和常熟水利枢纽以及加固、改建已建工程等。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孟河南起京杭运河九里镇,北至长江的小夹江,全长21.5km,现状河道底宽5~15m、河底高程0.0~0.2m;规划河线走向由长江主流穿过扬中西来桥镇接原新孟河,并向南延伸新孟河至湟里河,工程项目包括扩大河道底宽至60m、新建江边枢纽、新建穿京杭运河立交和拓宽、拓浚其它配套河道等。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沟河北起长江向南穿过西璜河,经焦溪至石堰,与三山港、漕河相接,全长11.76km,现状河底宽15~30m,底高程约0.5m,入江口有节制闸一座,闸孔净宽26m;规划进一步拓宽现有河道规模至底宽60m,新建江边枢纽、穿京杭运河立交及沿线其它配套工程。

4.2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水库是目前全省水质保持比较好的少数水体之一,也是各地区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或备用水水源地,保护好水库水源地,对于保障江苏饮水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江苏省的水库大都建于大跃进和文革时期,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大部分水库建设先天不足,施工质量差、标准低,给水库安全运行留下了很多隐患,经2004~2005年的大坝安全鉴定,全省有病险水库556座。为加快小水库除险加固进度,切实保障人民饮水安全,在规划期内基本完成30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更新改造大型泵站,结合流域整治、海堤达标等工程对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恢复和提高工程设计能力。另外,续建完成庆安、西双湖、崔贺庄、安峰山等4座大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起步实施沙河、大溪2座大型水库的除险加固。通过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基本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提高水库型水源地的安全保障程度。

4.3 河道整治工程

实施通江河道整治,对沿江主要河道束窒窄段进行拓疏及两岸主要口门建设,提高引江河道抽引江水能力。结合里下河治理,实施泰东河、卤汀河、大三王河拓浚工程,并接通射阳河、新洋港上段及部分内部河道,继续实施四港整治,开工建设川东港,完善里下河腹部河网及沿海垦区供配水网络。

疏浚整治干河,完善内部河网配套,扩大引排能力,进一步发挥泰州引江河结合引排作用,继续整治高沙土地区,提高通启地区引江能力,以及向如泰运河以北区域的调水能力。在2012年前主要实施的工程有,拓浚靖泰界河、靖盐河,整治九圩港、通吕河、通启河、通扬河。在沂南、沂北地区,加强河口治理,冲淤保港,主要工程有续建车轴河,疏浚古泊善后河、六塘河浅窄段,整治岔流新开河、蔷薇河。

同时对湖库、河道要定期进行清淤。通过清淤、疏浚和整治工程建设,减轻河道底泥对水体的污染,同时可以改善河道水动力条件,使河道流水畅通,有利于污染物的稀释和降解,从而降低污染物浓度。

4.4 清水通道工程

江水北调、江水东引及引江济太等跨流域、远距离调水在保障江苏供水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苏北大运河、通榆河、望虞河是骨干调水河道,由于输水干线距离长,穿越城镇多,并与多条河流平交,调水水质受沿途污染源的影响大,为了保障调水水质,对于重要的调水干线,必须建设清水通道工程,通过建设“清污分流”和“截污导流”工程,严格控制进入输水干线的污水,使“清水有路、污水归槽”。对进入苏北大运河、泰州引江河、泰东河、通榆河、望虞河、蔷薇河等主要输水线沿线的污水进行截污导流、污染源综合整治,在沿线主要城镇完善污水管道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封闭沿线的入河排污口门,确保供水水质达标;同时,积极采取涵闸控制、水系调整、隔离防护等工程措施,改善清水通道水质。目前全省已分别完成了苏北大运河、通榆河和望虞河清水通道规划,其中随着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实施,一批截污导流工程,包括南水北调东线徐州段区域尾水导流工程、淮安里运河截污清安河导流工程、京杭运河宿迁段尾水输送工程等正在实施,苏北大运河将逐步建设成为一条清水通道。望虞河也随着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推进,其水质得到较大幅度的改善,已达到水质功能目标。下一步要抓紧已规划的通榆河以及蔷薇河清水通道建设,加快实施包括走马塘在内的一批截污、治污工程,使调水干线真正成为清水通道,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供保证。

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

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划定本行政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并积极采取一级保护区保护、点源整治、非点源整治、生态修复与建设等工程措施,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5.1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在江苏省政府批复的1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基础上,对新增饮用水水源地应当尽快按照不同水域特点和防护要求,划定部分水域、陆域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在2012年规划的139个主要水源地中,100个为现状已划定保护区的常年供水水源地,39个为新增水源地;在新增水源地中,26个为新建水源地,13个为现状已建水源地升级为区域供水水源地。在39个新增水源地中,有4个水源地在省政府批复的111个饮用水源中已划分保护区。2015年规划主要水源地有149个,其中,138个为2012水平年的主要水源地,11个为新建水源地,其中1个在省政府批复的111个饮用水源中已划分保护区。因此,在规划的主要水源地中有45个水源地需要划分保护区。

需划分保护区的45个水源地中,河道型水源地35个,其中3个在长江上;湖泊型水源地7个,水库型水源地3个。根据2008年1月1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及2009年1月6日省政府批复的1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新增水源地仍按下述原则划定保护区:

(1)长江干流:取水口上游500m至下游500m、向对岸500m至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m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m、下延500m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km、下延1km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准保护区。

(2)其他河道: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下游500m,及其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m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500m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1000km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准保护区。

(3)湖泊: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1000m范围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外延1000m范围为准保护区。

(4)大中型水库: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整个水域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外延1000m范围为准保护区。

(5)小型水库:整个水域为一级保护区,集水区域为二级保护区。

5.2 一级保护区保护工程

5.2.1 一级保护区隔离工程

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是指通过在保护区边界设立物理或生物隔离设施,防止人类活动等对水源地保护和管理的干扰,拦截污染物直接进入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包括物理隔离工程(护栏、围网等)和生物隔离工程(如防护林),原则上应沿着水源保护区的边界建设,根据保护区的大小、周边具体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隔离工程的范围和工程类型。隔离防护工程建设有利于标识饮用水水源地,防止附近居民及工矿企业将生活垃圾、工矿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直接倒入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中,同时能有效限制人们在水源保护区内的开发行为,减少对水源地造成直接的污染。由于隔离防护工程对预防和保护水源地水质均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有条件的水源地可根据需要规划建设此类工程。规划隔离防护工程,原则上,在人流量大及垃圾(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可能直接倒入水体的水源地,设置围网等物理隔离防护工程;对具备较好土地条件的水源地,则尽可能规划建设生物隔离工程,既可以起到隔离防护的作用,同时还可以增加绿化及涵养水源。

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本辖区内的饮用水源地按照相关要求建设隔离防护工程,尤其是水质安全级别较低与不安全的饮用水源地,有条件的其它新辟区域供水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也需要逐步实施隔离工程。建设隔离防护工程后,在划定的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禁止一切破坏水源地水质的活动。

5.2.2 一级保护区整治工程

一级保护区整治工程包括关闭或搬迁企业、拆迁居民住宅、对河道进行除险加固,拆迁违章搭建建筑物、污水截流、河道清理等整治方案。根据对各地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实际情况的调查与分析,13个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应进行重点整治(见表5-1)。其中,9个水源地需搬迁企业或拆迁居民住宅;2个水源地需拆除违章搭建建筑物;2个水源地进行除险加固,包括维修堤坝、河道护坡;2个水源地进行河道清理;3个水源地建设污水截流工程;有些水源地需采取多项整治工程。其他水源地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整治措施。

表5-1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整治重点项目情况表

5.3 点源整治工程

污染源产生的污染物排入水体是造成水源地水质状况下降最根本的原因,而保护区内污染物直接排入水源地又是造成水源地水质状况下降重要因素之一。根据《水法》第三十四条和《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在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开展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并按照饮用水源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保护区的管理和监督。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要坚决关闭,对可能引起水污染事故的企业要坚决关闭或搬迁。加强对沿江港口、码头与船舶运输环境管理,港口、码头必须布局在饮用水源保护范围以外区域,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及防止污染规范要求。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对保护区内的有可能引起污染的企业、码头进行搬迁,对排污口进行整治。

5.4 非点源整治工程

非点源整治工程包括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内污染源治理工程及其他一些保护水源地的非点源整治工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面源污染控制工程主要是农田径流污染控制工程。通过坑、塘、池以及排水渠改排等工程措施,减少径流冲刷和土壤流失,并通过生物系统拦截净化面源污染。

内污染源治理工程包括底泥治理及水产养殖治理。污染比较严重的底泥,已经成为水质污染的一个重要内源,受污染底泥吸附了大量的污染物质,在自然条件下会通过物理、化学及生物作用释放出污染物质,特别是在搅动的情况下,污染物质大量进入水体,直接污染水源地的水质。水产养殖尤其是网箱养鱼污染对周围水体的影响较大,其污染物的种类主要包括N、P等营养物以及抗生素、治疗剂、消毒剂和防腐剂等化学药物。底泥富集污染是水产养殖的一个重要污染特征,几乎所有的研究都表明,水产养殖底泥中C、N、P的含量和耗氧量比周围水体沉积物中的含量要明显高出,而富集在底泥里的这些污染物,在一定条件下又会重新释放出来,成为水体污染最重要的内源,因此,大规模的养殖场容易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对附近水体水质及生态系统造成较大影响。

规划期内应加强实施水源地非点源整治工程。其中,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涉及17个水源地,分别为中山水库水源地、固城湖高淳水源地、泰东河东台水源地、沙河水库水源地、大溪水库溧阳水源地、太湖庙港水源地、太湖亭子港水源地、长江洪港水源地、长江狼山水源地、长江长青沙水源地、长江海门水源地、通吕运河启东水源地、蔷薇河连云港茅口、蔷薇河海州水源地、二河五墩水源地、骆马湖宿城水源地和淮沭河沭城闸南水源地;实施内源污染治理工程的涉及2个水源地,为固城湖高淳水源地和徐洪河泗洪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涉及11个水源地,为长江南京夹江水源地、横山水库水源地、西石桥水源地、魏村水源地、小河水厂水源地、通榆河(盐城、响水、阜宁、大丰)水源地、射阳河(射阳、阜宁)水源地;其他的水源地整治工程较分散,包括污水截流、生态清淤、取水口移位、道路改造、企业搬迁等。

5.5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由于水源地生态环境较差,没有完善的生态系统,土地涵养水源能力下降,易导致水土流失。因此,应对各饮用水水源地采取一定的生态修复和建设措施,恢复林草植被,扩大绿化,提高土地的保土蓄水能力,涵养水分,减少地表径流夹带泥沙及污染物入河,保护和改善水质。

规划期内重点对26个水源地实施生态修复及建设工程(见表5-2),包括16个湖库型与10个河流型水源地。

表5-2  生态修复与建设重点工程水源地情况表

第六章  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系统规划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常规监测站点、自动监测站、监测断面、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监测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能力。其中,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重点负责全省111个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全覆盖监测站网、区域性水环境监测站网、全省水源地信息共享与管理平台的建设。

6.1 监测断面(点位)规划

立足于现有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规划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网络,通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监测,掌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及存在问题,为水源地的监督和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保障规划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量安全。

6.1.1 布设原则

(1)统一规划,合理布设断面(点位),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确定各断面(点位)的采样垂线和采样点,分步实施。

(2)注重布设监测断面(点位)的代表性,布设断面(点位)要求能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及对水源地存在影响的来水水质情况与污染特征。

(3)规划断面(点位)尽量与环境监测网、水文站网、地下水水质观测网、雨量观测网相结合,强化量质结合的原则。

(4)断面(点位)的布设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同时还必须考虑实际监测的可行性、方便性、经济性。

(5)对于水质或水量不安全的水源地加强监测,可适当加大断面(点位)布设密度。

(6)掌握水质的时空变化动态,满足水源地所在水(环境)功能区及水源地保护区域评价的要求,满足水源地管理的需要。

(7)自动监测站断面(点位)的设置除必须考虑水源地供水范围、受水人口、已建或在建自动监测站等因素外,还必须本着流域观念,考虑在重要引水通道、调水水源地及重要省、市交界处设置自动监测站。

6.1.2 常规监测断面(点位)

本规划共布设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453个(已实施100个),地下水监测断面(点位)54个(已实施14个),累计断面(点位)507个(已实施114个)。

2012年,规划新建常规监测断面(点位)137个,其中地表水119个,地下水18个;2015年,规划新建常规监测断面(点位)256个,其中地表水226个,地下水30个。各地市水源地常规监测断面(点位)数量详见表6-1。

表6-1  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现状与规划新建常规监测断面(点位)数量统计表

6.2 监测能力建设

6.2.1 建设目标

全面提高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析、监控能力,加快形成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监测网络,为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预警、饮用水源综合管理提供科学、先进的技术支撑,为我省全面实现小康创造条件。

在更新升级现有常规监测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机分析能力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建设。更新改造省级水质监测中心实验室,提高省级实验室监测能力;省辖市级水质监测中心站实现地表水、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全分析测试能力,加强移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水平与能力;统一规划,优化布局,统筹建设全省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以及流域型供水河道控制性水质的自动监测站网,落实国家考核断面与补偿断面水环境监测站网建设,实现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实时在线监控。

6.2.2 建设原则

(1)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相适应。能力建设与监测站网设置紧密结合,满足各阶段水源地监督、管理与保护对安全信息采集的要求。

(2)适应动态监测要求,提高在线实时监测及跟踪监测能力。

(3)以提高信息采集能力和信息管理应用水平为主旨。根据规划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各相关单位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建设,提高信息采集与处理效率,形成高效、准确的水源地水环境信息传递、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

(4)注重采用“先进、快速、可靠”的技术,同时必须考虑经济上的合理,投入设施设备与监测任务相匹配,努力做到既能满足当前要求,又能适应未来发展需要。

(5)全面规划,分期实施。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全面规划,注重实际可操作性,分期实施。

6.2.3 实验室监测能力规划

改造、更新省级实验室,给省级实验室配套先进的监测仪器设备与移动监测设备,提高省级实验室硬件设施配置水平。加强有机污染物及水资源动态监测能力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预警。组建专业化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监测预警技术队伍,形成对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快速定性和实验室定量监测的能力。

提高省辖市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分析能力,为全省13个省辖市配备相关实验分析仪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实验室装备水平达到地表水、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全分析能力。

6.2.4 移动监测能力规划

移动监测作为水质监测分析的辅助手段之一,主要用于水污染应急监测、配合水源地监督性监测检查等。尤其是突发性水污染事故,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它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都是突然发生、来势凶猛,在瞬时或短时间内排放大量的污染物质,对水资源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人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减轻水污染事故产生的危害,为决策部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确保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安全,强化移动监测能力建设很有必要。

规划建立配置合理、响应迅速的全省城市水源地应急监测网络,为充分履行部门职责,在现有移动监测能力的基础上,规划各省辖市配备一个移动监测实验室,适应水源地监督管理要求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以各地级市为单位,全省共建设13个移动实验室。规划2012年前建设南京、常州、徐州、淮安、盐城、扬州、南通、连云港等8个移动实验室;2012-2015年期间建设镇江、泰州、宿迁等3个移动实验室。移动实验室配置监测车、测流系统、水质多参数测定仪、挥发性有机毒物测定仪、COD测定仪、便携式分光光度计等;配置小艇,用于湖(库)区应急监测(兼日常例行监测采样),保障应急监测的迅捷、方便、有效的开展。

6.2.5 自动监测能力规划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保障,实时监控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计划重点监控省控111个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及50个县(市)大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56个省控重点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多个流域性控制性自动监测站、4个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质控中心、28个考核断面(包括考核补偿断面)水环境站,建成全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网。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路线》的要求,设置常规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必测项目,并根据需要,增加总磷、总氮、重金属、生物综合毒性、挥发性有机物等指标监测仪器。

2010-2012年,在省控111个饮用水水源地中,规划重点建设地表水自动监测站42个(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暂不考虑建设自动站);对“十五”期间江苏省环境自动监(测)控系统(一期)项目省级投资建设的9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进行改造,详见表6-2;建立2个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质控中心;新建13个南水北调国家考核断面水环境站(有1个已经建成),形成全省南水北调国家考核断面水环境监测站网;新建14个通榆河“清水走廊”交界考核补偿断面(有1个已经建成),改造1个“十五”时期建设的清水廊道干线市界断面,形成通榆河“清水走廊”交界考核与补偿断面水环境监测站网;完成在长江、芒稻河、大运河、泰州引江河、新通杨运河、泰东河、通榆河、太湖、望虞河等流域性河道安装控制性水质自动监测站。

2013-2015年,规划建设14个县(市)集中式饮用水地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再建立2个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质控中心。

表6-2  2010-2012年全省饮用水水源地改造水质自动监测站计划

6.3 信息管理系统规划

6.3.1 建设目标

建立技术先进、覆盖全省的水源地数据交换与共享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高度整合水利、环保、住建、供水、卫生、国土、林业、渔业和发改委等部门现有的与水源地及供水监管有关的专业数据资源,同时整合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统计数据和基础地理空间数据,提高水源地信息服务效能,形成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动的水源地安全保障机制。

6.3.2 建设原则

(1)利用全省各部门现有数据资源,减少重复建设。

(2)跨部门协调统筹,做好数据共享服务,统一建设水源地信息共享平台,制订数据收集、传输、处理的标准和流程。

(3)通过数据交换,实现数据和信息的高度集成;通过应用系统查询相关的信息,实现数据和信息的共享。

(4)在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数据的开放性,保证各水源地管理部门能够获取业务管理过程中的必要信息。

(5)水质、水资源调度、水污染防治、疾病控制、湿地保护等与饮用水源地保护相关的信息应逐步纳入系统中,因此系统本身应具有较强的可扩展功能。

6.3.3 建设任务

与全省信息化系统建设结合,建立全省联网与共享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监控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数据库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与出厂水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发布与共享系统建设,预警预报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及监控(管)中心建设,以及全省水源地信息联网平台建设等,加快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进程,实现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动机制,适应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和保护要求。

6.4 人员素质规划

伴随着现代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对从事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监测工作的人员的综合素质亦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为适应发展,胜任监测工作,必须切实提高监测队伍的整体专业水平,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与队伍总体水平;其次根据队伍结构及实际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补充优秀新成员。全方位、多角度地建设一支监测队伍,一支人员精干、技术全面、一专多能的高素质综合型监测队伍,充分适应水源地保护的需要及社会发展需求。

第七章  应急体系规划

7.1 规划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构建和完善“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协调一致”的水源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政府应对水源突发事件的能力,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解除突发事件危机,确保居民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与社会稳定。

7.2 应急组织体系规划

省、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在属地管理为主、对管辖范围内的水源突发事件负总责的前提下,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成立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管辖范围内的水源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应包括宣传、经信、公安、监察、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商务、卫生、环保、安监、气象、海事、消防等成员单位,实行部门联动,明确各单位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领导小组下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件时,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工作。

7.3 预警预防体系规划

7.3.1 编制应急预案

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水源突发事件应急与救援行动,增强应急处理能力,降低事故损失,省、市、县(市)人民政府在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基础上,针对每个饮用水水源地、各种水体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编制、优化对应的应急预案。

7.3.2 落实预防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建立健全水源地战略储备体系和特枯或连续干旱年以及水质受到污染情况下的应急供水体系,建设水厂应急深度处理工程、城市应急输配水管网建设工程、污染高危企业的预防措施改善工程等相关供水安全应急工程,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设立备用水专项基金,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确保水源应急保障能力。

7.3.3 加强预警信息监测

省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在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自动化水平、实现水质在线监测仪器联网与水质数据实施共享以及加强水源地、取水口巡查的基础上,加强对管辖区水源预警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的收集、综合分析、风险评估等工作,建立健全水源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系统。

7.3.4 健全预警信息报送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实行水源突发事件信息24小时报送制度,信息传递按照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的原则执行。信息的处理应及时、准确、翔实,不得瞒报、缓报、谎报。相关负责部门接到信息后,进行确认、分级,并及时发布预警公告。

7.4 应急响应体系规划

7.4.1 健全应急响应机制

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接到水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报告后,坚持“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共同协商”的原则,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与专家组共同参与下,建立、健全“现状调查——应急监测——应急会商——应急决策”的应急响应机制,科学决策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4.2 制定并实施响应措施

根据水源突发事件类型、预警级别,坚持分类、分级响应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本级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的要求,针对事件类型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加强水质监测力度、改善水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等,及时控制影响范围,最大幅度降低影响程度。

7.5 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与应急准备工程规划

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从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出发,高瞻远瞩,统筹安排,建设全省集中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风范与应急准备工程,包括指导省政府已审批的1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落实、编制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工程总体规划、饮用水源地支流与主流交界断面监控预警体系建设、全省主要河流、湖泊二级支流上应急拦截断面的论证、区域间应急协调机制建设、区域内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及园区应急防控体系建设等内容,提高全局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

第八章  安全保障体系规划

8.1 理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体制,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8.1.1 进一步理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体制

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因素较多,牵涉环保、住建、水利、卫生等众多部门。各部门从各自管理的角度出发,制定了许多相关管理规定,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政出多门、管理职责不明确,这仍然是困扰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的障碍之一。为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应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共同开展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工作;并建议在各级行政区成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区和部门根据规划要求编制年度计划,监督和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协调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判断和论证规划的后续调整方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跨行政区的情况,应成立由政府主管部门组成的联系机构,负责协调解决跨界用水纠纷等问题。与保护区内有关部门或其他饮用水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诸如城建、卫生防疫)建立联系配合、跨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及时沟通,共同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工作,近期要重点推进全省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

8.1.2 全面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与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环保、建设、水利等行政部门依法管理饮用水安全行政事务的重要依据。我国目前与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3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等多部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为保证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在本省全面贯彻实施,结合本省实际,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地方性法规,与国家层面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使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为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工作,应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切实纳入到当地法律法规体系中,作为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同时,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的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种违法和破坏行为;特别要按照《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规定,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防止污染源进入饮用水水源地,实现依法保护、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8.2 优化水源地周边产业布局,严控水功能区的纳污总量

严控水功能区的纳污总量、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治“本”的方法应该是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产业结构、优化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产业布局。一是尽快淘汰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电镀、印染、化工、冶炼、造纸等高耗能、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生产项目,对污染排放不达标、尤其是对当地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必须实行“关停并转”;二是鼓励周边工业企业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治理,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区和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三是在水源地周边地区,尤其是上游地区全面禁止原料工业发展,严格限制一般加工工业,鼓励研发中心、商务服务、教育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新产业发展带;四是把农业结构调整和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与加快生态农业建设结合起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致力于提高农业效益、改善生态环境。弱化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渔业养殖功能,控制畜禽养殖规模,适当调减农作物种植面积,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和减排技术,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五是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仍应严控纳污总量。省政府2003年批准实施了《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该功能区划,水利厅提出了河湖水域水功能区允许纳污总量控制目标。今后,要按照水功能区确定的水质目标及其允许纳污总量,由浓度控制彻底向纳污总量控制转变,细化各类污染源的允许排污量,并通过多种措施,杜绝工矿企业超总量排污,逐步削减污染物入河排放量,改善水功能区水质、提高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能力。

8.3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

为保障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各种相关工程的实施和落实、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需切实保证资金的有效投入。各县市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程投资金额、投资所占总环保投入比例和GDP比例应纳入规划予以明确,以保障规划期内工程的资金投入。同时,为减少环保投资对公共财政造成的压力,在资金筹措方面需积极开拓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机制,使经费来源于企业、市场、政府财政等多方面的投入。

8.4 加快推进区域供水,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实现全省饮水安全的重点和难点,尤其是解决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和无稳定水源地区的群众饮水问题更是当务之急,要按照“城乡统筹,以城带乡,以镇带村”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区域供水、联网供水,充分依托现有供水工程,逐步延伸供水管线,不断扩大工程覆盖面。要按照统一规划、规模建设的原则,大力发展城乡统筹区域集中供水,加快集镇供水系统建设,不断提高自来水入户率和供水保证率。丘陵山区以及边远乡村,要因地制宜,以取用地下水为主,采用相对集中的分散式供水,解决这些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

8.5 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和实施。要加强规划的宣传和引导,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水资源保护工作宣传力度,以提高全社会对加快水源地建设和改革的认同程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水源地建设规划的实施,使规划实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水源地保护的良好局面。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运行,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充分反映公众意愿,建立水源地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全社会对加快水源地保护、建设和改革的认同程度。

8.6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科学研究

依靠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科学研究。重点内容包括:一是科学调度水源的研究,包括洪水拦蓄利用、提高水量保障程度、调水引流增加水环境容量、清污分流保障水质等方面的研究攻关。二是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保障水质安全。三是突发事件处置和保护水源地安全,依靠科技手段防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四是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标准及预处理技术研究。

8.7 加强规划的跟踪评价管理

水源地保护是一项长期而曲折的任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水源地的影响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于优质水资源不断增加的需求决定了水源地保护规划不可能一蹴而就,也是一个不断变化、动态发展的过程。因此需要突破传统的“规划编制-实施”的线性规划程序,在规划实施后增加监测和评价的反馈机制。对其进行跟踪评价管理,不断调整,与时俱进,实现规划的可持续。

通过实施监测和评价及时了解水源地规划的实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对规划进行修改。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除常规水质因子监测外,增加土壤、生物等因子的监测。建立水源地周边重大项目立项、建设及其运行的跟踪系统,保证水源地周边区域重大项目对水源地保护不产生不良影响。与此同时,水源地保护规划应成为有关部门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指导各个部门的具体安排和工作。同时将各部门的实施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到规划部门,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编。

第九章  投资估算及近期实施重点

9.1 投资估算

本规划投资估算仅涉及由省级政府负责的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包括重点与区域性水源地监测监控工程、清水通道工程、全省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共享与管理平台、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工程。由于骨干水源保障工程建设(包括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新沟河和新孟河工程、水库除险加固等)、保护区外污染源整治、水源地内取水工程及供水设施的投资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其投资不列入本规划内容。根据相应工程量估算,工程总投资约61.7365亿元,各类工程投资估算见表9-1,其投资由省级财政承担,其它工程原则上均由地方承担。

表9-1  经费预算及责任部门

9.2 近期实施重点

9.2.1 实施安排原则

本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主要包括水源地保障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建设工程、饮用水水源地监控及应急体系建设。为使各项工程布局合理、安排得当,实现最佳效益,本次规划项目安排原则如下:

(1)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的原则,考虑各地自然地理、水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宏观配置下,结合饮用水水源地与未来城市发展、人口增加及产业布局的关系,针对各地饮用水水源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不同水源类型进行规划,优先考虑重要的和问题突出的地区。

(2)明确水源地保护、修复、建设、管理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协调好应急需要和长远需求关系,合理配置各种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提出投资。

(3)总的项目安排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一是在整体规划建设布局方面优先安排水源地保护工程。二是优先安排相对投入较少,获取可利用水资源量多或安全保障程度高的工程。

9.2.2 重点实施计划

9.2.2.1 水源地保障工程

2012年前完成沙河、大溪2座大型水库和庆安、西双湖、崔贺庄、安峰山等4座大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同时实施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基本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提高水库型水源地的安全保障程度。

将苏北大运河、泰州引江河、泰东河、通榆河、望虞河、蔷薇河等主要引水河道建成清水通道,在沿线主要城镇完善污水管道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封闭沿线主要入河排污口门,保障苏北、沿海地区的饮用水安全。

9.2.2.2 水源地保护工程

近期重点对一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物、养殖场、排污口进行集中整治,建设一级保护区的生态隔离带,实施取水口上游污染企业、油库搬迁工程,整治中山水库水源地、固城湖高淳水源地、泰东河东台水源地、沙河水库水源地、大溪水库溧阳水源地、太湖庙港水源地、太湖亭子港水源地、长江洪港水源地、长江狼山水源地、长江长青沙水源地、长江海门水源地、通吕运河启东水源地、蔷薇河连云港茅口、蔷薇河海州水源地、二河五墩水源地、骆马湖宿城水源地和淮沭河沭城闸南水源地等面源污染,并采取一定的生态修复和建设措施,恢复林草植被,扩大绿化,提高土地的保土蓄水能力,涵养水分,减少地表径流夹带泥沙及污染物入河,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9.2.2.3 水源地建设工程

2009-2012年,全省拟关停沛县地下水水源地、蟒蛇河盐城水源地、长江丹阳黄岗水源地、中运河宿城水源地、长江芦泾港水源地,新辟长江南京龙潭水源地、长江子汇洲水源地、丰县大沙河水源地、骆马湖新沂水源地及中运河邳州水源地等26个区域供水水源地,同时改扩建13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区域供水水源地,具体名录见附表4。在现状22个应急备用水源地的基础上,2009-2012年期间规划建设金牛山水库、三岔水库、石臼湖等44个应急备用水源地,具体名录见附表6。

9.2.2.4 饮用水水源地监控及应急体系

对现有监测站点进行优化布局和调整补充,省级建设重点是跨省、市水质监测站网建设,各地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细化,使站点分布更加合理,满足全部水源地水质、水量(水位)监测需要。建设全省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发布、共享及管理决策平台,编制并完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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