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10-04927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10-02-01 10:12:00
- 名 称: 关于盱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度项目(古桑、河桥、仇集、穆店、旧铺、官滩)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10-02-19
- 文 号: 苏发改农经发(2010)121号 主 题: 其他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2010年2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盱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度项目(古桑、河桥、仇集、穆店、旧铺、官滩)可行性研究报告。
- 时 效:
关于盱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度项目(古桑、河桥、仇集、穆店、旧铺、官滩)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苏发改农经发〔2010〕121号
关于盱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度项目
(古桑、河桥、仇集、穆店、旧铺、官滩)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淮安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你市《关于盱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度项目(古桑、河桥、仇集、穆店、旧铺、官滩)可研报告的请示》(淮发改发〔2009〕143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区农村饮水不安全类型主要为污染严重的地下水、地面水以及其它水质不达标问题。由于长期饮用不安全水,给群众身心造成严重的危害,影响了项目区群众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依据省政府“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居民饮用水不安全的有关要求,同意对项目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项目区通过新建地面水厂或延伸已有水质达标水厂供水管道等措施解决古桑、河桥、仇集、穆店、旧铺、官滩等6个乡镇72个行政村11.313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具体人口、类型和分布详见附件1。
三、工程建设内容为:古桑镇延伸盱眙县城水厂供水管道,新建输配水管道186.22千米,其中镇村输水干管29.82千米,村以下配水管161.94千米,新建增压泵站4座,核定估算投资661万元;河桥镇延伸茅湖水厂管道、新建河桥水厂,新建输配水管道293.47千米,其中镇村输水干管41.27千米,村以下配水管252.20千米,新建河桥水厂1座,增压站1座,新建集水窑1座,核定估算投资1133万元;仇集镇新建长港水厂、延伸仇集水厂输水管道,新建输配水管道381.55千米,其中镇村输水干管47.4千米,村以下配水管334.15千米,新建长港水厂1座,增压站1座,核定投资1311万元;穆店镇新建输配水管道326.47千米,其中镇村输水干管41.87千米,村以下配水管284.60千米,新建增压泵站1座,核定估算投资1135万元;旧铺镇延伸化农水厂输水管道,新建输配水管道237.92千米,其中镇村输水干管41.47千米,村以下配水管196.45千米,核定估算投资790万元;官滩镇延伸盱眙县自来水厂输水管道,新建输配水管道183.10千米,其中镇村输水干管32.58千米,村以下配水管150.52千米,核定估算投资677万元。详见附件2。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要抓紧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并要求细化到自然村。项目初步设计由你市组织审查批复,报省备存。在初步设计批复中应注意:1、解决穆店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工程措施为新建新街水厂,由于水厂投资不属本次项目区实施内容,盱眙县应做好有关前期工作和投资来源的衔接工作方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新建地面水厂必须完善卫生学评价工作。省将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情况安排年度建设计划,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省级以上补助资金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46号)有关内容执行。工程组织实施后,工程的进度情况及财务报表要按月及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
五、项目建设与管理应严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卫生厅《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附件:
1.盱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度项目(古桑、河桥、仇集、穆店、旧铺、官滩)人口及类型分布表
2.盱眙县古桑、河桥、仇集、穆店、旧铺、官滩等乡镇可行性研究报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二○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