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10-04337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10-04-12 10:44:00
- 名 称: 关于新沂市港头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10-04-30
- 文 号: 苏发改农经发(2010)429号 主 题: 其他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2010年4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新沂市港头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时 效:
关于新沂市港头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苏发改农经发〔2010〕429号
关于新沂市港头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你市《关于上报新沂市港头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徐发改农经〔2009〕33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区饮水不安全类型为高氟水和污染严重地下水。由于长期饮用不安全水,给群众身心造成严重的危害,影响了项目区群众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依据省政府“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居民饮用水不安全的有关要求,同意对项目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项目区通过新建深井水厂解决项目区港头镇12个行政村3.553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具体人口、类型和分布详见附件1。
三、工程建设内容为:新打深井6眼,安装水泵6台套,加氯设备6套,自动化控制系统6套,变压器6台套;新建管理用房1处100平方米;铺设输配水管网229.73千米,其中镇村级输水管道26.88千米(DN110-DN315),过河钢管0.52千米(DN160-DN315),村内配水管网202.33千米(DN20-DN110)。新增供水规模4220立方米/日。核定项目估算总投资1745万元。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要抓紧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并要求细化到自然村。项目初步设计由你市组织审查批复,报省备存。初步设计时应对井泵房及供水附属设备布置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建筑面积。省将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情况安排年度建设计划,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省级以上补助资金按照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46号)有关内容执行。工程组织实施后,工程的进度情况及财务报表要按月及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
五、项目建设与管理应严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卫生厅《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附件:
1.新沂市港头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受益人口及类型分布表
2.新沂市港头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意见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