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10-04296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10-05-25 10:49:00
  • 名       称: 关于扬州翔龙禽业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10-06-14
  • 文       号: 苏发改农经发(2010)656号 主       题: 其他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2010年5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扬州翔龙禽业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时       效:

关于扬州翔龙禽业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10-06-14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苏发改农经发〔2010656

 

关于扬州翔龙禽业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都市发展改革委、农林局:

你市《关于申报2010年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请示》(江发改〔2010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规模养殖业对农村环境和重点水域造成的污染,改善养殖场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农村沼气建设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建设扬州翔龙禽业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新建1000m3厌氧发酵罐、400m3贮气柜、500m3沼液罐以及沼气工程配套设施等,80kw发电机组一套;日处理粪污50吨;年产沼气43.2万立方米,年最大发64.8万度。购置仪器设备14台(套)。

三、主要建设内容:1、土建工程:新建厌氧发酵塔基础55m3,沼液罐基础45m3,贮气柜基础50m3;进料池80m3,改建沼液贮存池1000m3;建设发电机房、设备房等80㎡以及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2、田间工程:建设沼液输送管网200m,田头沼液池200m33、仪器设备购置:购置厌氧发酵塔1000m3、沼液罐500m3,贮气柜400m380kw发电机组一套以及污水泵等配套设备14台(套)。

四、项目总投资2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补助72万元,地方配套及建设单位自筹218万元。

五、政府投资规模达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招标管理规定》规定的公开招标条件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公开招标。

待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请严格按照《沼气工程技术规范》(NY/T1220200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及江苏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查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由两家联合行文报省审批。

 

附件:扬州翔龙禽业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工程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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