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10-05075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10-01-01 00:00:00
  • 名       称: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公开日期: 2012-07-09
  • 文       号: 主       题: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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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容概述: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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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012-07-09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序   言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是我省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我省开始由小康向现代化迈进时期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本纲要依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编制,明确2001-2005年期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任务,是“十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组织和动员全省人民奋发努力、把江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行动纲领。

  本纲要体现正确分析形势、立足省情实际、坚持加快发展、发挥比较优势的要求,着重解决关系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问题,主要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方向,提出预测性、指导性指标,是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计划。

   

  第一章  发展形势和目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1.“九五”期间,全省人民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较好地完成了“九五”计划确定的目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全省总体上达到以县为单位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实现了由温饱向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苏南及沿江部分地区已提前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

  国民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省国内生产总值1997年在1980年基础上实现翻三番,2000年达到8585亿元,“九五”年均递增11.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999年在1980年基础上实现翻三番,2000年达到11700元;财政收入2000年达到865亿元,“九五”年均递增19.8%,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比1995年提高3.3个百分点。

  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00年,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调整为12.0∶51.7∶36.3;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结构调整为42.4∶30.1∶27.5;城市化水平达到41.5%。

  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政府调节能力有所增强,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建立。

  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到200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456.4亿美元,“九五”年均递增22.9%。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324.8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合同额32.6亿美元,营业额26.1亿美元。全省已开放各类口岸17个,建成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80个。

  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000公里,公路网密度居全国第一。兴建了一大批防洪骨干工程和重点水源工程,防洪保安和水源供给能力大大增强。局用交换机总容量达到1600万门,信息港湾工程全面建成。电力装机容量突破1900万千瓦,供求基本平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乡面貌发生很大变化。

  科技教育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快。科学研究与开发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在全国率先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提高,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居全国第一。文化大省建设积极推进,卫生保健事业和群众体育得到较大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6800元和3595元,实际年均递增6.09%和5.97%。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增加到10.8平方米,农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增加到33平方米。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

  可持续发展得到推进。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5‰以内。全社会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逐步增强,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初步得到遏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不快,市场化程度不够高,所有制结构不够合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因素仍较突出;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产业层次和集中度不高,企业整体竞争能力不强;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加大;农民和城镇部分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收入差距扩大,城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较多,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人口、资源压力依然较大,治理环境污染的任务仍很繁重;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尚待化解,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面临新的问题。

  第二节  阶段特征和指导思想

  3.“十五”期间,是我省全面建设宽裕的小康社会,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市场化、信息化、城市化、国际化并进互动,形成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将跨入新的阶段,呈现新的特点。

  经济发展进入以提高效益为中心的新阶段。全球经济将在波动中保持较快增长。国内买方市场基本形成,市场需求上升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经济发展进入新的成长期。我省将由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中后期迈进。为了适应国内外经济竞争的新态势,将紧紧抓住机遇,加快经济发展。不但要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而且要着力提高人均水平。在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的同时,更为强调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快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推动经济再上新台阶。

  经济结构进入加快优化升级的新阶段。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世界范围的结构调整加紧进行。国家把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作为重点,加快传统产业改组、改造,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我省针对长期累积的结构性矛盾,将着力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使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城乡结构、所有制结构趋于合理。以市场为导向,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形成新的产业优势,在较高起点上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全省综合竞争实力。

  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决战的新阶段。国家全力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大财税、金融、外贸等领域和垄断行业的改革力度,加速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我省将加快经济体制、机制、管理创新,建立和完善各类要素市场,进一步增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创造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宽松环境,努力消除经济增长的体制障碍。

  对外开放进入全面融入世界经济的新阶段。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国际激烈竞争的严峻挑战。我省加工能力强、外向度较高而资源相对短缺,将根据这个特点认真采取应对措施,努力提高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竞争,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社会发展进入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国家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十五”发展的根本出发点,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事业摆在更重要的位置。我省将按照全面建设宽裕的小康社会的要求,把解决好富民问题作为关系全局的突出任务。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努力使城乡居民收入有较快增加,改变农民和城镇部分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状况,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质量。重视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跨入新世纪,步入新阶段,面对新形势,“十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基本路线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富民强省、争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揽全局,把加快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主要推动力,把科教兴省、经济国际化、城市化、区域共同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主战略,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基本方针,加快体制转轨、产业升级和城市化进程,着力提高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三节  发展目标

  5.“十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富民强省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初步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转变,人民过上宽裕的小康生活,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基本完成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对外开放领域进一步扩大,经济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文化大省和科教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民素质不断提高;努力实现相对充分就业,基本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生活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环境不断优化;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加强,依法治省取得明显成效,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十五”期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预期调控目标为年均增长9-1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9%,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幅度高于“九五”时期。到2010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在2000年基础上增长1.4倍左右,苏南等有条件的地方基本实现现代化。

  经济增长。到2005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400亿元左右(2000年价,下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7750元以上;财政收入达到1500亿元左右,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1.5%。

  经济结构。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调整到10∶50∶40,从业人员比重调整到38∶29∶3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左右,信息化综合指数居全国前列;城市化水平达到45%以上;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经济趋于协调发展。

  经济效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资本产出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居全国各省区前列,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1.5%左右。

  社会发展。省辖市及沿江地区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劳动者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城乡文化体育设施比较完备,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社会公益事业取得较大进展。

  人口、资源、环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自然资源利用趋于合理,并得到有效保护;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1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和70%左右。

  人民生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2005年力争分别达到10000元和5100元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基本实现城镇居民每户拥有成套住房,农民住房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实现全覆盖。

 

  第二章  经济结构调整

 

  第四节  调整农业结构,繁荣农村经济

  6.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依靠科技进步,全面调整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结构。积极培育15个主导产业和一批县域特色农业,着力改善农产品品质。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总产量保持在2750万吨左右。加快调整种植业结构,调减不适销对路的大宗农产品生产面积,扩大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重点发展畜禽水产养殖和特种经济作物等高效农产品,提高其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大力发展规模农业、都市农业、生态农业和外向型农业,利用规模农业提高效益,依靠都市农业引导消费,借助生态农业美化环境,通过外向型农业扩大出口。

  7.积极鼓励和引导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突破农产品生产与加工、流通的分割,实施一体化经营服务。制定农、畜、水产品质量标准,建成与国际接轨的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立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监测体系,加强产前、产中、产后标准化管理和产品质量评价。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积极培育名牌农产品。采取多种形式拓展流通渠道,建立高效畅通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农村种养业、加工业、储运业和商贸服务业协调发展。培育和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鼓励多种所有制成份参与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支持工商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拓农村市场。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乡镇企业加强科技进步和结构调整,扶持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乡镇企业集团。

  8.大力推进农业品种、技术、知识更新三项工程建设,积极实施农业跨越计划,加大新品种的引进、选育、扩繁,形成优质稻米、专用小麦、优质畜禽、特种水产、特色蔬菜等优势产品的产业化开发。加强对农业有重大影响的应用技术研究,特别是在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生物灾害防治、农产品储运及加工技术等方面,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办好农业科技示范园,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农业科技知识的推广普及。稳定农业科技队伍,发挥农业科研机构作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完善农业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体系。鼓励科技人员兴办、创办农业科技企业。

  9.增加投入,大力扶持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积极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兴建5万公里防渗渠、60万亩喷滴灌农田。重点实施淮北中低产田改造、丘陵山区开发、高沙土开发、新一轮百万亩滩涂开发、苏南现代化农业示范、徐州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六大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改造中低产田1250万亩。研制、开发新型农机具,加快引进推广,健全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10.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法制化建设,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允许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或出租,稳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投资或抵押贷款的资本运作方式。深化粮食、棉花和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好供销社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增强其活力。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适当提高现行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税率,取消乡统筹、村提留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一切行政性收费。改善金融服务,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投放,积极推行小额贷款。研究制定农业支持价格政策、资源开发保护政策等。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

  第五节  优化工业结构,提高综合竞争力

  11.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根据国家对东部地区的要求,优先发展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方面,着重发展集成电路及新型元器件、现代通信产品、计算机及网络产品、数字化视听产品等,建设沿江微电子产业基地,努力形成微电子制造和研究开发密集区域。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方面,着力提高药品研制开发能力,在抗癌药、抗感染药和心脑血管及消化系统药等领域选择一批新药实施产业化。新材料方面,加快纳米材料、光通信材料、稀土复合材料开发,重点开发新型电子信息材料、特种信息材料、氟利昂替代材料及氟化产品、新型合成纤维材料、金属功能材料、特种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支持各行业、各地区充分利用自身产业、科技、人才基础,选择优势领域重点突破,构建高新技术产业的群体优势和局部强势。

  12.高度重视改造提高传统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提高设计、制造、装备和管理水平,引导传统产业向深加工、精加工、高附加值和低消耗方向发展,保持江苏制造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机械设备制造业方面,巩固和强化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环保设备、机床工具、输变电设备、机械基础件的传统优势,大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进重点环保设备的成套化、系列化和国产化。石化工业方面,以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为主攻方向,以发展有机化工原料和合成材料为龙头,充分发挥石化大项目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技术进步与规模经营,提高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能力。汽车工业方面,加快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重点开发新一代小型经济型乘用车,全面提升客车、载货车、专用车及底盘的技术和制造水平。加快推进与世界著名跨国企业合资合作,争取形成1-2个有较强竞争力的汽车集团,同时把我省建成全国重要的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有重点地发展现代造纸、家用电器、新型建材、冶金短缺品种、食品、包装、中高档服装及面料等优势产业。

  13.按照专业化分工协作和规模经济原则,推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解决地区产业重叠度高和结构趋同问题。鼓励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管理水平高、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集团。到2005年,力争形成10个年销售收入百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其中2个超过300亿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形成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鼓励企业与国外知名大企业、大集团挂靠联合,拓宽发展空间。切实推进ISO9000族标准。继续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发挥品牌效应。

  14.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关停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压缩过剩生产能力。

  15.加快建筑业发展。深化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积极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建筑业。逐步降低建筑企业中国有资本的比重,鼓励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参股、控股、收购、兼并、租赁国有和集体建筑企业,支持私人投资兴办建筑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采取多种形式,形成1-2个年产值超100亿元的特大型企业集团,3-5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建立全省综合总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的分工协作体系。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提高开发能力和装备水平。大力开拓省外国外市场,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六节  大力发展服务业,提高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16.发展主要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采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代理配送等新型营销方式,拓展仓储式批发和拍卖业、会展业等新型业态。加快构建公路、铁路、航空、港口快速运输和重载货运、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快捷商品配送网络体系。积极利用实物传递网络,建设邮政物流配送服务体系。以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为依托,建成区域性综合物流中心。鼓励金融业务创新,积极参与同业拆借市场,发展票据市场、贴现市场。开拓保险业务,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保险公司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加快培育中介服务业,加强投资论证、资产评估、市场调研、企业决策和管理咨询等。

  17.发展面向居民消费的服务业。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房地产抵押贷款,重点发展面向居民的住宅信贷业务。建立多层次住宅供应体系,政府组织实施平价、微利价住宅建设,为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个人参与房地产经营性投资。发展和规范物业管理。实施旅游倍增计划,发展环太湖、沿海、徐连旅游区和沿长江旅游带。加快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重点发展商务旅游、教育旅游、度假休闲旅游和文化观光旅游。积极开拓旅游市场,提高组织程度。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争取将南京城墙、水乡古镇等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建立多层次社区服务体系,优先发展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托幼服务、维修服务、卫生保健服务、文娱体育服务和安全防范等,改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领域。

  18.建立和完善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机制。以市场化和社会化为方向,打破垄断,放宽行业准入条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竞争和发展。合理划分公共服务领域和适宜产业化经营的领域,界定政府和市场在不同领域中的作用,实行政企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加快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

  第七节  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19.建设覆盖各县(市)及发达乡(镇)的宽带公众网,实现网络的数字化、综合化、宽带化和智能化,积极推动电信、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的相互准入、互联互通和融合,为全省提供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功能强大、性能完善的高速公用互联传输网。干线传输网以光纤为主,卫星与微波、无线通信为辅,接入网逐步向数字化、宽带化、光纤化方向发展,促进光纤入户。加快建设省级信息交换服务中心和全省公共信息网,强化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到2005年,全省光纤长度达到7万皮长公里。

  20.加快发展信息产业。重点开发微电子、网络系统、软件、信息安全等核心信息技术,尽快形成产业竞争优势。增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能力,集中力量建设江苏软件园,提高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和较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等开发能力,把我省建成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基地和软件开发基地。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特别是网络服务业,为社会公众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到2005年,信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

  21.积极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加快企业设计、生产、经营、管理的全面信息化。实施制造业信息示范工程,加快计算机辅助设计、企业资源计划、现代集成制造系统等在制造业企业的应用。鼓励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应用,推动营销、运输和服务方式的变革。积极推行计算机及网络教育,建设一批网络大学,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远程教育系统。加快科技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一批数字化图书馆。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扩大社会服务覆盖面。积极推进金融电子化进程,开发应用多功能IC卡,逐步实现养老、失业、医疗、户籍等个人档案的统一管理。重视旅游、交通等社会公共信息的开发利用。按照建设数字化城市的要求,力争在南京等市率先实现城市地理、就业、治安、公共设施等数字化管理。积极鼓励家庭上网,提供数字音像、卫星直播、视频点播等服务。实施电子政务工程,推动政府机构间信息交换,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到2005年,全面建成八大骨干应用系统工程,并覆盖全省经济社会主要领域。

  第八节  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2.建设高标准的水利设施体系。坚持防洪抗旱并举,开源节流并重。继续实施治淮治太等重点水利工程,抓紧完成淮河入海水道、主海堤达标和太湖环湖大堤加固工程,巩固江堤达标成果,新建沂沭泗洪水东调南下50年一遇工程。到2005年,淮河、太湖流域防洪达到50年一遇标准,沂沭泗流域基本达到50年一遇标准,洪泽湖达到100年一遇标准,长江江堤全面达到50年一遇标准,主海堤重点险工段及淤涨段达到抗御50年一遇高潮位加10级风浪标准。加强水资源供应工程建设,新建南水北调东线应急工程、泰东河工程,到2005年,全省水资源有效供给保证率达到75%以上。构筑大中城市防洪排涝保障体系,南京、无锡、苏州城区基本达到100年一遇标准,其他省辖市基本达到50年一遇标准。着力改革水利投资、建设和管理体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逐步实现供水等兴利性水利工程“投资、运营、收益”良性循环。

  23.建立畅通、安全、便捷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主要经济带和城市间高速公路建设,全面打通高速公路出省通道,全力构筑“四纵四横四联”高速公路网;加快跨江大桥建设步伐;加大港口和公路主枢纽建设力度;推进干线公路“网化工程”、农村公路和城市出入口道路建设。建成南京长江第二大桥、润扬长江公路大桥,连徐、汾灌、宁宿徐、宁靖盐、苏嘉杭、锡宜和沿江高速公路等;开工建设沿海、通启、宿淮盐等高速公路;加快苏通长江公路大桥、南京长江三桥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加快水运建设步伐,实施等级航道“成网化工程”;综合治理长江下游航道和京杭运河,积极配合推进长江口深水航道整治二、三期工程。大力推进太仓港、南通港集装箱泊位,连云港深水码头和大丰港建设。加快铁路建设,完善路网布局。建成新长铁路,新建宁启铁路,抓好铁路支线、专用线的配套建设,大力推进京沪高速铁路江苏段建设。建成南京地铁一期工程。积极拓展航空市场,新辟国际航线,发展支线运输。配合国家“西气东输”工程,建设天然气管道,有重点地建设原油以及成品油管道。推动智能运输系统应用,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水平和效率。到2005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300公里,铁路营运里程达到1934公里,港口新增吞吐能力2368万吨,新增油、气管道1000公里。

  24.建立稳定的能源保障体系。调整电源结构,提高调峰能力,建设高效机组,强化电网结构。逐步改变单一的煤电结构,积极利用天然气发电,稳步发展核电,接受区外来电,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抽水蓄能。建成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和沙河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宜兴铜官山抽水蓄能电站、常熟第二发电厂、天然气发电项目。做好沿海地区新电源点开发的前期工作。继续实施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加强输配电主网架建设,建成华东江苏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基本建成全省500千伏主网架,实现220千伏电网分层分区运行,提高电网特别是配电网的可靠性,降低电网损耗。加快使用洁净、高效、优质能源,大力推广洁净煤、洁净油、垃圾发电等技术的应用。到2005年,全省装机容量达2660万千瓦,用电量达1350亿千瓦时。

  

第三章  改革开放

 

  第九节  深化体制改革,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25.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使国有资产向优势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从一般性竞争领域和中小企业逐步退出。除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领域外,政府原则上不再出资兴办非公益性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企业。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实行优胜劣汰、有进有退的调整,做到进而有为,退而有序,抓大要强,放小要活。建立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和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股权多元化,鼓励和引导非国有企业、个人、国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推动股权结构调整和股权流动。积极推行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营销、科技骨干年薪制、股权期权激励办法和职工持股制。采取托管、租赁、出售、股份合作制、兼并等多种方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完善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建立分工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和监督体制。

  26.大力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鼓励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产业准入、土地供应、信贷、税收、上市融资、外贸等方面为各种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政策环境。支持、鼓励和引导私人投资上规模、上水平,形成一批有较强实力的私营企业集团。鼓励私人资本进入国民经济的大部分领域,凡不必由国家垄断经营的领域和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都允许私营个体经济进入。取消一切限制社会投资的不合理规定,引导和支持具备资质的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以及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服务业。依法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

  27.推进各类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发展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企业资产重组。完善人才市场,鼓励各类人才平等竞争、合理流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形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双向选择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开发协作网,大力发展技术市场。因地制宜发展各类商品市场,活跃市场流通。培育和发展土地市场,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及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行为。改革完善城镇土地使用制度,盘活土地存量。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和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28.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基本形成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银行独立审贷,政府间接调控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投资管理方式,对企业出资建设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类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建立政府引导、信息发布等间接调控机制,强化资源、环境等法律及各类规划对投资行为的约束。通过政府投资引导和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拓展民间投资的发展空间。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

  29.改革和完善财税体制。加快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实行部门预算,细化支出项目,增强预算透明度和约束力。强化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以社会共同需要为标准,界定和规范公共支出范围,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对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义务教育、科学研究、环境保护、公共文化、公共安全、优抚安置、重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出。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对苏北部分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立政府综合预算。大力培植地方税源,加强税收征管,坚决打击偷、逃、抗、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30.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搞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金融体系、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推进金融开放,重视引进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积极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提高金融资产质量,创建金融安全区。重视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合理调整信贷结构,引导经济结构调整。

  3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政务公开、运转协调、办事高效、行为规范、公正廉洁的行政管理体制。改进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方式和手段,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大幅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政府部门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第十节  发展开放型经济,  努力增强国际竞争力

  32.加快经济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的调整。尽快建立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的经济管理体系和运行方式,抓紧制定和完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经济政策法规。积极培养和大力引进熟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根据不同行业的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尽快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有步骤地推进服务领域的开放。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企业外,取消对外商持股比例的限制。

  33.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深入实施大经贸和以质取胜、科技兴贸、市场多元化战略,努力扩大出口规模。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形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理分布的出口市场结构。保持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优势,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十五”期间,外贸出口增长高于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增加高新技术、关键技术装备和相对短缺的资源性商品的进口,强化消化吸收和创新。积极发展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建立健全规范、透明的对外经贸体制。实行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制。

  34.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以扩大外商直接投资为主,继续引导外商投向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创汇农业、资源开发和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等。把扩大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作为“十五”期间我省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引导外商投资更多地投向或参与金融、保险、教育、科研、医疗、体育、电信、外贸、内贸、旅游以及社会福利等。重点发展与跨国公司的合资、合作,吸引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和市场占有率高的大项目,提升利用外资的层次和水平。积极探索采用收购、兼并、风险投资、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等多种利用外资方式。拓展其他利用外资方式,鼓励采取项目融资、带资承包工程等方式利用外资,鼓励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继续扩大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规模。努力降低筹资成本,用好银团贷款、融资租赁、出口信贷等国际商业贷款。对外商投资企业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十五”期间,累计利用外资350亿美元以上。

  35.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制定有利于“走出去”的政策,健全境外投资激励机制。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合作,以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为突破口,以输出设备和成熟技术为主,带动并扩大原材料和零部件出口,逐步建立境外加工贸易区域。支持到境外开发农业、渔业、矿产、木材等资源。以扩大市场份额和培育新产品为目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欧美发达国家投资设厂和设立研发机构。提高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的经营层次和水平,扩大合作领域,承揽大型工程项目,带动成套设备和技术的出口。加快海外机构的改革、改制工作,发挥我省现有海外企业的作用,加快构建海外经贸网络,逐步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商情网络、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增强开拓国际市场的整体优势。建立有效的海外事业监管体制。

  36.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率先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管理方式和创业环境,增强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扩大开放的动力和活力。大力吸引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大公司到区内建立研发机构和生产基地,加速培育一批高水平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强化集聚、创新、产出功能,努力形成在国际国内有明显优势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各类开发区功能合理定位。重点办好国家级开发区,继续把办好苏州工业园区作为对外开放的重中之重。到“十五”期末,争取建成1-2个在国际上有较高知名度的开发区。建设好省内3个区域性国际商务中心。

 

  第四章  科技教育

 

  第十一节  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增强综合实力

  37.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新机制,进一步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提高持续创新能力。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产学研联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改制为企业,充分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生力军作用。推进知识创新工程,促进大学与科研机构的联合协作,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批行业性或区域性科研基地,使之成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源泉。实施知识产权工程,重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基础性研究,提高我省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集中力量建设以南京为中心的知识创新基地,把沿江高新技术开发带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在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保持生产技术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力争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快面向中小企业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信息网络、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及多种类型的孵化器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大力发展为企业提供创新服务的中介机构。积极参与全球性、区域性国际科学研究计划,支持省内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究与交流。

  38.加强科学研究与开发。重视应用性基础研究,在生物基因工程、新型微电子、高性能网络和技术防范等方面取得突破。跟踪国际高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前沿,加快培育对我省高技术产业具有重要意义的新型平板显示、磁制冷、生物芯片等高技术研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在重大共性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等重点领域加强攻关。实施“火炬”、“星火”和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等计划。

  39.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开发。加大财政和金融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提高研究与开发经费比重。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制,鼓励设立以社会资金为主的风险投资基金,加大风险投资对高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开发,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到2005年,企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的比例超过50%。

  第十二节  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建设现代化教育体系

  40.加强现代化教育体系建设。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扶持力度,消除中小学校危房。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加速高等教育大众化步伐,加大研究生培养力度,进一步增加高层次人才存量。继续加强部、省共建大学和省属重点大学建设。完善学校奖学金、贷款等助学手段,支持贫困学生接受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沟通,推进学校教育与校外培训的融合。支持在城市社区、农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各种社会教育。发展开放式远程教育,实行宽进严出。构建大众化、社会化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41.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建立面向21世纪的现代化教育课程体系,调整专业结构,改革教育方法,更新教学内容,健全评价体系,实行弹性学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建立和完善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加快推进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在提高学生理论知识水平的同时,注重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实践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42.逐步建立义务教育以政府为主、非义务教育由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举办的办学新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学前教育等非义务教育,参与学校后勤工作社会化改革。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优惠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适应民办教育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第十三节  开发人才资源,构建新世纪人才高地

  43.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组织实施新世纪“333工程”,抓紧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特别是学术、技术带头人。通过多种途径,加快培养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急需的专业人才。形成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适应国际竞争的企业家队伍。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更新用人观念,广开选人渠道,为年轻优秀领导人才的成长、选拔和使用创造条件,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世纪发展要求的领导人才队伍。

  44.落实和完善人才政策,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创业环境,用好省内各类人才。注重引进海外、省外优秀人才,通过以项目带人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标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人才来我省创办、承包、租赁各种经济实体和研究开发机构,鼓励较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拔尖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鼓励留学人员以“智力流动”等方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努力改善各类人才的工作条件,提高生活待遇。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励基金,对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重奖。

 

  第五章  城市化和区域经济

 

  第十四节  实施城市化战略,促进城乡共同进步

  45.大力实施城市化战略。按照“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建设,积极合理发展中小城市,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到2005年,形成100万人口以上城市5个,50-100万人口城市6个,20-50万人口城市20个左右。

  46.做强、做大、做优、做美特大城市、大城市,使其成为较大区域的增长极。南京城市圈以南京为核心,以长江为主轴,东西伸展,南北呼应,形成由南京辐射至镇江、扬州及邻省部分地区的环形放射式城镇空间格局,提高南京作为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地位。苏锡常城市圈以苏州、无锡和常州三个已经或正在形成中的特大城市为核心,以沪宁交通走廊为主轴,呼应上海,加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强化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在上海国际性大都市圈中的地位和作用。徐州城市圈以徐州为核心,以京沪、陇海铁路、徐宿淮盐高速公路等为发展轴,形成由徐州辐射淮海经济区各中心城市的放射式空间布局,建成京沪之间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

  47.积极合理发展中小城市。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城市,加快规划实施,促进生产要素集聚,不断壮大经济实力,扩大城市建成区和人口规模,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到2005年,争取5个左右的中等城市跨入大城市行列,18个左右的小城市跨入中等城市行列。

  48.引导小城镇健康发展,重点加强县城和重点中心镇建设,使之成为规划科学、规模适度、功能健全、环境整洁的农村经济文化中心,并将具备条件的县城发展为小城市。积极稳妥地撤并规模偏小的乡镇,加快人口和产业向中心城镇集聚。把乡镇企业调整升级、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扩大非农产业规模,增强小城镇的吸纳功能和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

  49.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完善的城市功能、快捷的城市交通和特色鲜明的城市环境,引导城市各项建设有序进行。完善城市以人为本的服务功能,构筑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优先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的住行需求。加强区域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促进区域整体协调发展,避免分散和重复建设。形成市政、绿化、环卫等方面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标准地名的设置和管理。建立高效灵活的城市管理体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50.打破城乡分割体制,促进城乡之间商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和分工协作,改变二元经济结构,推动城乡经济共同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密切城乡联系,推动经济、社会、文化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倡导现代文明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实行以居住地和就业为原则,以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落户基本条件的户籍管理制度。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市县同城问题。

  第十五节  促进区域共同发展,形成地区经济特色

  51.苏南地区要继续发挥改革开放先导作用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示范作用。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加速推进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尽快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积极利用外资,大力增加民间投资,进一步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依靠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建成我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先进的制造业基地、科技开发和人才培养基地、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重点旅游区。以加快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为目标,健全和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在全省经济增长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对苏中、苏北的辐射带动功能。

  52.苏中地区要加强与苏南地区和上海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的产业分工,加快与苏南经济一体化进程。积极发展信息产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发挥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发挥沿江深水岸线优势,大力发展沿江重化工业,调整完善港口布局,提高集疏运能力,初步形成重化工业走廊。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和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成为长江三角洲地区新兴的工业中心、商贸中心、旅游胜地,全省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和农副产品供应基地。接受苏南和上海辐射,逐步缩小与苏南地区的差距,并带动苏北地区发展。

  53.苏北地区要巩固小康成果,打基础,扩总量,增后劲。加快水利、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广泛吸引各方人才、资金,借助外力,激发内力,增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使私营个体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和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紧紧抓住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陆续建成的契机,加快农业、食品、旅游、新型建材、化工、机械、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加强优势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深度加工,加速工业化进程。切实加强苏北星火产业带建设,以科技为先导,培育区域特色产业。扎实推进“淮北地区致富”工程,推动南北产业转移,促进优势互补。壮大区域中心城市和重点中心镇经济实力。强化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全省继续加强对苏北地区的支持,在财政转移支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施政策倾斜,特别要加大对宿迁市的扶持力度。到2005年,苏北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54.继续实施“海上苏东”工程。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沿海地区公路、水利、输电设施建设,改善滩涂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已围滩涂的深度开发。重视海洋生物技术、海洋工程技术的推广与应用。重点发展海水养殖、海产品深加工、海洋医药、海水化工、船舶修造和滨海旅游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吸引民间资本和区外企业投资海洋产业。“十五”期间,力争使全省海洋产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5%左右。

  55.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依托长江水道、新亚欧大陆桥,建设好沿江经济带和徐连经济带。沿江经济带要利用上海金融、贸易、技术、人才、信息等优势,加强与上海交通、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融合,增强经济的互补性。徐连经济带要充分利用新亚欧大陆桥的区位优势,加强与我国沿大陆桥地区以及日本、韩国的联系和合作,强化连云港东桥头堡和徐州商贸都会的地位,增强服务功能,成为中原和西部地区的重要出海通道。

  56.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与西部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矿产资源、生态建设、高效农业、旅游业等开发。鼓励我省优势企业到西部地区兴办项目,开拓西部地区市场,实施苏货西进。利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优势,加强经济技术协作。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拉萨、三峡、陕西和干部援助新疆等工作,加大协作资金的投入力度和干部对口交流力度。

  

第六章  可持续发展

 

  第十六节  控制人口增长,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

  57.继续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保持人口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以宣传教育、经常性工作、避孕节育为主的方针,建立依法行政、居民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体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重点做好农村特别是苏北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巩固和发展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素质,确保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控制目标。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探索建立新的安老养老体系,发展老龄产业,关怀老龄人口。

  58.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提高淡水、土地、能源的利用水平,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加大土地整理和复垦力度,到200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为506万公顷左右,五年累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万公顷以内,实现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坚持开源、节流与保护并重,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确保苏锡常地区地下水限期禁止开采的目标如期实现,积极推广节水技术。重视节约能源,努力降低能耗。积极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努力开发风能、太阳能资源。加大紧缺矿种和战略性矿种资源勘查力度,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全面建立海域使用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保护海洋自然资源。统一规划,加强管理,有序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长江岸线资源。

  第十七节  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加强生态建设

  59.继续把水环境保护和治理作为重点,积极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水环境保护的政策。对重点水源实施重点保护,切实保护好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加快治理淮河、太湖和长江江苏段的水环境污染,所有设市城市及县城都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到2005年,太湖、淮河、长江流域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55万立方米/日。加大控制大气污染力度,重点治理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大气污染,扩大电厂对除尘脱硫设施的使用,实现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管理及无害化治理,重点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加强城市噪声等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到“十五”期末,全省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健全环保监测、监理体系。

  60.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破坏预防与治理恢复相结合的原则,向建设生态省的目标迈进。重点建设规模宏大、连网成片、覆盖全省的人工生态林网,在江河湖沿岸、道路两旁形成绿色廊道,在丘陵山区发展成片林地,在沿海地区建成规模较大的防护林带。提高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能力,重点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选择适用农业生态模式,推进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扩大生态示范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建成20-30个国家级和省级生态示范区,重点实施国家级环太湖地区生态示范建设。全面启动湿地保护项目。新建7个自然保护区,使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28个。对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地等生态保护重点地区实行开发建设管理。

  61.推进环保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鼓励采用清洁装备和工艺,开发生产清洁产品,推行清洁生产,实现由末端污染控制向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转变。鼓励利用可再生资源和能源,减少废物排放。大力推广绿色产品和绿色消费方式,鼓励有环境保护标志产品的生产与使用。

  62.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灾害预测研究,加快灾害监测预报预防和救援系统的现代化步伐,重点建设防震减灾技术系统、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系统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骨干工程,提高灾害预测预报预警水平。特大城市、大城市以及重要经济开发区要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

 

  第七章  人民生活

 

  第十八节  努力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63.扩大就业规模。进一步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企业等,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引导劳动者转变择业观念,自谋职业。实行灵活的弹性就业形式,提倡自主就业、家庭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等方式。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多吸收就业。努力开拓国际劳务市场,积极扩大劳务输出。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严格执行离退休制度,鼓励阶段性就业,降低劳动参与率。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创业和就业能力。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有序转移。五年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分别达100万人和200万人左右。加强劳动立法和执法监督,规范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生命财产安全。

  64.基本建立起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重点推动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在试点的基础上,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纳入失业保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不断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照国家统一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以家庭保障和个人自我保障为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途径。

  65.建立可靠、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和有效运营、严格管理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基金营运和管理公开的原则,建立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经办、监督制度。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支付及运营的规范化,实现保值增值。建立全省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推进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全面实现社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

  第十九节  增加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

  66.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相适应。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规范社会分配秩序,加强对垄断行业和高收入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强化税收对个人收入的调节功能,加大对高收入者依法征税力度。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分扩大。

  67.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积极推行城镇职工工资制度改革,放宽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控制,逐步推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形成机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城镇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改善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待遇。切实重视增加农民收入问题,并作为制定今后农村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终极目标。坚持增收和减负并重。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新领域。制定科学合理的大宗农产品收购保护价。大力推行农产品优质优价政策,增加优质农产品生产收入。减少农民不合理支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继续抓好扶贫工作,帮助低收入农户达到小康标准。

  68.积极扩大居民消费。培育不同层次和不同收入人群的消费热点,引导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升级,提高全社会消费水平。鼓励引导居民消费需求向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并重转变。积极开拓住房、汽车、教育、旅游、医疗保健、文化艺术、交通通信、社区服务等消费领域。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加快发展信用消费,降低首付比例,简化申请手续,推动消费方式从自我积累型向信用支持型转变。积极推广住房、轿车、计算机以及大型农机具等租赁消费,建立和完善二级交易市场。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全面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城乡电话同网同价,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对住房建设和交易以及汽车购置过程中的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通过给予价格优惠等办法,鼓励居民用电。降低服务价格,刺激居民信息服务消费。规范教育、旅游收费。逐步推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合理调整居民工作和闲暇时间。

  第二十节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69.大力发展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社会公共服务。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与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中医和医学科技工作。积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逐步建立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相结合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社会救济正常增长制度。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互助和各种赞助公益事业的行为。加强捐赠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坚持政府指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加强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以拓展社区服务为龙头,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

  70.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衣食等基本生活需求的水平,着重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出行条件和环境。加快城市住宅小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停车场建设要纳入城镇规划和小区规划。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加城市公共绿地面积。提高城乡水电气热供应能力。加强集镇和村庄的改造与建设,提高农村住宅质量,整治村容村貌,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实现道路硬化、四旁绿化、村庄美化。到2005年,城市人均道路面积12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2.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8%。

 

 第八章  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

   

  第二十一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国民素质

  71.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继续开展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研究,扶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阵地和理论骨干队伍的建设。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强化“爱国、建国、强国”的自觉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形成全社会奋发向上的强大动力。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教育,反对封建迷信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办法。以社区、行业、“窗口”和村镇为重点,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兴全社会文明健康之风,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婚事、丧事新办。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发展新型的人际关系。

  72.加快推进文化大省建设。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为中心,弘扬民族和地方特色的优秀文化,吸收国外先进文化成果,坚决抵制不良文化。精心组织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推出一批制作精良、内容深刻、反映时代特征、弘扬主旋律的广播电视节目和出版物,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坚持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传播健康有益的文化。制定并实施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面向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重大社会科学课题研究,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建成南京图书馆新馆、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等标志性工程,做好省现代美术馆前期工作。加强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场所等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内容。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支持和发展文博事业。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形成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多渠道增加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推进体育事业的产业化进程,提高竞技体育部分项目的职业化程度。加快培养各类体育人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加快省体育中心等重点体育设施建设,形成承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能力。

  第二十二节  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加快依法治省步伐

  73.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重视人民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完善村民自治,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

  74.大力加强立法、执法、普法及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制订实施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全省人民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以加快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为重点,抓紧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增强公务员法制意识,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加快推行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公示制、行政评议考核制、行政损害赔偿制。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和实行办案责任制,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使廉政建设法制化。

  75.确保社会稳定。认真研究社会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视和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取缔邪教组织。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各种犯罪活动,坚决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完善宣传、教育、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社会安全网络。

  76.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和国防动员工作。大力支持军队建设,做好双拥、优抚和安置工作,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战争相适应的国民经济动员体系,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物资储备、医疗卫生等应急保障能力。加强人民防空,实现规划目标。

 

  第九章  “十五”计划的实施

 

  第二十三节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十五”计划的实施创造条件

  77.实施“十五”计划必须建立新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政府要在正确把握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承受程度,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本纲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分步实现改革目标。进一步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的直接干预,放宽各种行政性限制,为企业、投资者、劳动者的创新、创业提供条件。更多地利用政策和信息,引导企业和农户的行为方向。

  78.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并逐步完善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的法规、规章。进一步放开价格,扩大市场调节范围。改革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形成机制。规范垄断行业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垄断、低价倾销和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全面推进收费改革,建立遏制不合理收费行为的机制。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制止强制“服务”。严禁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商业竞争,以及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限制竞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依法惩处逃废债务、不履行合约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活动,保证市场竞争机制和信用体系的有效运行。

  79.政府配置资源的重点要逐步转向为全社会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是,促进教育发展,加强重大应用研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基础设施,保护国土资源,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等。在提供公共服务中,要合理确定省和市、县(市)的事权,充分发挥市、县(市)政府的积极性。省政府将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治理、教育和文化发展以及其他关系全局的关键领域或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组织推动或直接投资建设有关重大工程。

  第二十四节  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保证“十五”计划目标顺利实现

  80.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我省经济走势,“十五”期间省政府经济调节的基本取向是:促进国民经济较快发展,努力扩大就业规模,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民收入,保持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在措施上,适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财政支出,压缩竞争性领域财政支出;实行积极的消费政策,促进消费需求较快增长,到2005年,总消费率达到45%以上;围绕结构调整,着力引导投资方向,加强重点建设,加大技改投入,扩大社会投资规模,努力增加项目储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达到20000亿元,年均增长9.5%左右;实行稳定价格总水平的价格政策,积极稳妥地调整价格结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实行有利于扩大就业和增加人民收入的政策,切实解决农民和城镇部分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运用税收杠杆促进产业政策落实,减少政府补贴范围。

  81.本纲要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各级政府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科技教育、资源环境、部分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向人民作出的承诺,各级政府要履行职责,努力完成。省各主管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落实本纲要中的相关任务。省发展计划主管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和各部门在实施中应承办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经济增长速度、就业、价格等预期调控目标的监测预警,定期向省政府汇报,必要时由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82.本纲要是编制其他各类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实施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制定省级相关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为实现本纲要的目标,省政府将组织实施城市化、经济国际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产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商业结构调整、水利、交通、能源等11个重点专项规划,保证重点领域规划目标的实现。省政府在制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要落实本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83.本纲要一经批准,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省发展计划主管部门要面向社会、面向大众,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关心“十五”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84.“十五”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重要原因,使实际经济运行与规划目标发生较大偏离时,省政府将提出调整方案,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展望新世纪,任重而道远。全省人民动员起来,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同心同德,艰苦奋斗,为顺利实现“十五”计划目标,全面推进江苏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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