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1-00498 分       类: 规划信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1-19
  • 名       称: 江苏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 公开日期: 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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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

2015-06-30 来源:阳光发改

江苏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了巨大压力。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提高生态承载力,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根本要求。2014—2020年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201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希望江苏在“率先”、“带头”、“先行”内涵中,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标杆,让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指导时又强调“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新要求以及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新形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该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并正式印发。为贯彻习总书记对江苏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相关要求,我省组织编制了《江苏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行动纲领。

《规划》内容界定为“以自然生态环境为对象开展的保护与建设”,《规划》体例和主要任务等参照《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设定,并结合省情实际进行深化拓展,体现江苏特色。一是提出了围绕长江流域、淮河流域以及太湖流域三大区域,构建以长江、洪泽湖—淮河入海水道、海岸带、西部丘陵湖荡的“两横两纵”为骨架的江苏生态安全屏障;二是提出了森林、湿地与河湖、农田、城乡、海洋五大系统的修复与保护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地下水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强化气象保障等九项重点建设任务;三是构建了包括7项内容、18项指标的指标体系,其中5项为江苏特色指标,同时区分了指标属性,明确了责任部门。

《规划》以《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为依据,与《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进行了衔接,进一步明确了江苏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是江苏省行业和地方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准年为2012年,规划期为2014—2020年。

第一章 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形势

一、主要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进入21世纪后,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为抓手,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综合采取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江苏路径”。

“十二五”以来,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科学划定了生态红线,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采取保护措施,严守生态红线,加强了生态空间管控与保护;二是把生态保护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在政策、机制、资金、技术、宣传等方面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给予大力支持;三是实施了森林生态网络建设、植树造林、水土保持、海洋保护、湿地修复等一系列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形成了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新格局;四是保护与维持生态系统的调节功能,加强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五是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绿色转型,优化生态空间,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六是实施了促进农民增收的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弘扬生态文化,夯实了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社会基础;七是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调动了各方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成效显著。全省林木覆盖面积达到221.31万公顷,林地面积181.53万公顷,活立木蓄积达到8760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为21.6%。建成国家森林城市3个,全国绿化模范市、县(市、区)26个、模范单位34个、全国生态文化示范企业(基地)4个、全国生态文化示范村6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62个。

——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成绩斐然。全省拥有湿地面积282.2万公顷,建成国际重要湿地2处、国家重要湿地5处、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27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37处(其中国家湿地公园13处)、湿地保护小区55处,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30.2%。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与治理,建立健全了太湖、洪泽湖、骆马湖等湖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骨干河道“河长制”。

——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与改良初见成效。2012年底,全省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206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4.85%,高产田比例明显增加,耕地地力等级稳步提升。通过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以及规模化节水等工程措施,持续推进农业节水工作,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已达35%。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技术培训等多种措施扎实推进全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

——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省拥有国家园林城市22个、国家园林县城6个、国家园林小城镇4个,建成国家重点公园18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6个。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8.4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13平方米,累计共完成6.4万个自然村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占全省自然村总数的32%,村容村貌得到普遍改善。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89.3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1.76%,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体系基本建立,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73.8%。全省57个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城市中,有50个城市已经建成第二水源、应急备用水源,基本实现水源互备,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

——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积极推进。全省海洋重要渔业水域保护率达到35%,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38.9%。建成海洋与渔业类保护区6处,面积1788平方公里。基本建成了典型海洋、渔业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及自然景观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区。重点河口湿地和受损滨海湿地得到进一步修复,渔业水域、自然侵蚀岸线及城市滨海岸线也得到进一步修复和整治。

——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益加强。全省建立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30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总面积56.5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5.5%,基本覆盖了麋鹿、丹顶鹤、银缕梅、宝华玉兰等国家重点保护或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野生动物迁地保护不断加强,全省13个市全部建立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初步形成珍稀濒危物种野外救护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与外来入侵物种预防控制。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进展顺利。全省开展了400多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治理面积达到5000多平方公里。开展了50条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总面积超过700平方公里。

——生态建设的气象保障不断强化。全省已建成70个雾霾观测点、286个能见度自动观测站、52个土壤水分观测站、3个梯度观测站、3个辐射观测站。基本建成空气质量、雾霾、酸雨、风能、太阳能、秸秆焚烧及太湖湖泊生态气象观测网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转向常年性、常规化、生态化,区域联合作业快速推进。

二、面临形势

我省生态保护与建设总体上呈现生态改善的良好势头,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与生态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湿地萎缩、生物多样性降低、海洋自然岸线减少等问题,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现阶段我省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

——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我省人均森林面积仅0.02公顷,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林分结构不合理,中幼龄林比例较高。宜林地质量差,造林难度大。部分地区存在乱垦滥占林地等问题,制约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发挥。

——湿地面积减少、河湖生态功能退化。由于盲目开发和改造,全省自然湿地面积逐渐减少,部分自然湿地消失。湿地生态系统水体普遍呈富营养化,湿地污染持续加剧。部分河湖水污染严重,经济社会用水挤占生态用水现象仍然存在。湖泊河网淤积淤塞,沼泽化现象严重,调蓄能力下降。

——耕地质量保护任务艰巨。沿海地区农田盐碱化比较严重,耕地次生盐渍化趋势未能得到根本遏制。持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以及工业废物排放带来的面源污染导致耕地污染加重。农田过度开发,投入结构不合理,导致土壤结构被破坏、养分不平衡、土层变薄,酸化加重。局部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

——城乡人居生态环境压力骤增。城市人口快速集聚和城市建成区快速扩张给城市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城市生态绿地总量不足,人工填河、填湖、开山等高强度开发严重影响城市生态环境,压缩了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大幅度增加,但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利用程度不高。农业生产方式粗放,标准化、清洁化生产技术普及率不高。

——海洋生态保护形势严峻。局部近岸海域生态功能退化,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等营养盐物质超标,水质有待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尚不健全,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不足。海洋保护区管护能力不足,基础设施薄弱。自然岸线未能得到充分有效保护,海岸带生态系统日趋脆弱。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遭受损害,生态安全屏障面临威胁。海洋生态灾害频发,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生物多样性面临严重威胁。因丘陵山区开发、公路建设、拦河筑坝、围湖造田、滩涂资源开发和海洋海岸工程等人类活动的增多,生物多样的野生分布生境遭到破坏,分布区日益缩小,栖息地破碎化严重。太湖、洪泽湖和长江江苏段鱼类不断减少,26种水生高等植物正趋向濒危,京三棱、半夏、珊瑚菜等处于濒危状态。

——水土流失现象难以遏制。丘陵山区水土流失严重,平原沙土地区侵蚀模数仍然较高。据统计,丘陵山区和平原沙土区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64%和36%。城市新区开发、大规模基础设施和各类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日趋加重。

——局部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全省年均开采地下水8.96亿立方米,主要集中在徐州地区以及苏北沿海地区,分布不均。局部地区地下水开采强度大于全省平均开采强度,导致水位下降,形成地下水超采区。部分地区仍存在区域性地下水降落漏斗,并诱发苏锡常地区、沿海平原地区地面沉降、裂缝等环境地质灾害。

——生态灾害时有发生。近年来,干旱、风雹、洪涝、台风、雪灾、低温冰冻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导致生物灾害和地质灾害增多。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海洋污染、富营养化严重,沿岸海域赤潮发生次数与发生面积虽有所减少,但损失较大。近岸海域浒苔入侵导致绿潮发生频次增多,范围扩大,对近岸海域生态系统和水产养殖带来较大威胁。

综上所述,我省生态保护与建设主要难题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各区域之间、各生态系统之间生态保护与建设不平衡;二是资金投入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三是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尚未形成良好的科技支撑体系;四是重点生态脆弱区农民贫困发生率相对较高,增收难度大。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省加快推进“两个率先”的薄弱环节。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顺应人民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把生态文明作为“两个率先”的重要标杆,牢固确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新理念,落实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着力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科技支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投入机制;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同步提升,推动江苏生态保护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优先。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切实加大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把生态保护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环境改善等人为活动统筹结合起来,以解决人民群众迫切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资源集约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能的资源消耗,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生态环境。

2、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按照科学规划、充分衔接、区域统筹、城乡协调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湿地恢复、农田改良、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等各类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地下水资源。坚持自然措施与人工措施、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发挥综合治理效益。加强科学技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域中的运用和推广,增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科技支撑。

3、坚持分类指导、典型示范。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生态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施差别化政策,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与建设措施。以“两横两纵”为重点,统筹推进区域和城乡生态保护与建设。以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为先导,积极探索,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

4、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制度,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海洋生态管理机制。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逐步建立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制度。

5、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投入、制度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公众参与,引导全民共建共享,形成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形成“两横两纵”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地区,全面提升生态红线区域的管控和保护水平。重点生态服务功能增强,重点治理地区生态实现良性循环,重点流域水质加快好转,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森林、湿地与河湖、农田、城乡人居、海洋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得到遏制,绝大部分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生物物种得到更好保护。防灾减灾、净化空气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提升。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度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城市绿地系统进一步完善,风景名胜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生态保护与建设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

2、具体目标

到2020年,林木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实现“双增长”,森林生态功能显著提高。初步遏制自然湿地萎缩和河湖生态功能下降趋势,主要河湖生态水量、水质得到基本保证。重点生态区农田基本实行保护性耕作。城乡人居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显著改善,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稳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自然灾害防御水平进一步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高。有效保护海洋环境与海洋景观,提升近岸海域修复率,局部海域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得到有效控制。

专栏1    江苏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12

2015

2020

指标属性

责任部门

1、森林生态系统

林木覆盖率(%

21.6

22

24

约束性

林业

活立木蓄积量(亿立方米)

0.87

0.9

1

约束性

林业

森林保有量(万公顷)

108.6

111

118

约束性

林业

2、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

自然湿地保护率(%

30.2

40

50

预期性

林业

重要河湖水功能区达标率(%

55.3

62

85

约束性

水利

修复或恢复湿地面积(万公顷)*

0.67

1

2

约束性

林业

主要水域面积(km2

16433

≥16433

≥16533

预期性

水利

3、农田生态系统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475

475

475

约束性

国土

4、城乡生态系统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38.44

≥38.5

≥38.9

预期性

住建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70

85

95

约束性

住建

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

33.6

95

98

预期性

住建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预期性

环保

5、海洋生态系统

海洋重要渔业水域保护率(%

35

40

50

预期性

海洋与渔业

全省自然岸线保有率(%

15

20

35

约束性

海洋与渔业

近岸受损海域修复率(%

――

2

3

预期性

海洋与渔业

6、防治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治理率(%

69

75

85

约束性

水利

7、保护生物多样性

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

5.5

5.5

5.5

预期性

环保

海洋保护区占管辖海域面积比率(%

6

8

11

约束性

海洋与渔业

注:*为江苏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特色指标

第三章 总体布局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区域划分

在《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的总体框架下,充分衔接《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和《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参考农业、林业、水利、城市以及水功能、海洋功能等区划,将全省划分为长江流域地区、太湖流域地区和淮河流域地区3个生态保护建设区域。区域的重点建设内容、具体建设任务与《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相衔接,服务于主体功能区建设,推动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区域开发建设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依法依规展开。

1、长江流域地区

本区包括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扬州、泰州、南通等8个市的部分地区。本区低山、丘陵、平原、江河、湖泊纵横交错,西部南京、镇江一带丘陵起伏,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区域自然条件优越,光照资源丰富,雨量丰沛,河汊纵横交错,湖荡星罗棋布。土壤类型多样,有棕壤、黄棕壤、黄壤等。植被以亚热带地带性植被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等为主。

本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加强沿江岸线的整体保护与合理利用。进一步推进湿地和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对各类典型湿地、国家重点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修复力度,逐步恢复被破坏的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沿江滩涂湿地保护,合理控制滩涂围垦。完善城乡人居生态系统,加强平原与城市绿化以及森林公园建设,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严格保护有限的生态用地,对天然常绿阔叶林和局部存留古老珍稀动植物进行重点保护。按照“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实施采矿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同步,重点开展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矿山复绿工作。加强地方特有珍稀水生物种及其栖息繁衍场所的保护。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优化水资源格局,促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改善与修复小流域水生态,加强地下水的保护与管理。发挥水生物的生态净水功能,遏制蓝藻、水花生等生态灾害暴发。

2、太湖流域地区

本区包括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等5个市的部分地区以及太湖平原周围零星分布的一些孤丘。本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自然植被主要分布于丘陵、山地。丘陵山地的现存自然植被,自北向南植被组成与类型渐趋复杂,常绿树种逐渐增多。北部为北亚热带地带性植被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宜溧山区与天目山区均有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分布。丘陵山区的地带性土壤相应为亚热带的黄棕壤与中亚热带的红壤。

本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持续改善太湖流域水质,突出应急防控与长效治理并举、控源截污与生态修复并重,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实现生态持续恢复。在科学划定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确保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坚持环保优先方针,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原则,严格执行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建立科学监控体系,积极防治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减轻太湖湖体富营养化。

3、淮河流域地区

本区包括扬州、淮安、南通、泰州、宿迁、盐城、连云港、徐州等8个市的全部或部分地区。本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降水量1000mm左右。区内地势总体平坦,地貌以平原为主。京杭运河沿扬州、淮安和徐州向山东延伸,通扬运河及仪六丘陵山区以北,属淮河下游水系,其中黄河故道以北属于沂沭泗水系。土壤类型多样,有棕壤、黄棕壤、黄壤等;植被以北亚热带地带性植被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等为主。区域自然条件优越,光照资源丰富,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同时也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

本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大力开展农村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重点加强徐州采煤塌陷地复垦整治、黄河故道地区土地开发整理和沿海滩涂开发。加快推进露天开采矿山关闭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积极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强化农田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大力推广土壤改良、保护性耕作等技术,鼓励采取增施有机肥料、秸秆还田等措施。构建沿海防护林体系,在南通、盐城和连云港3市沿新老海堤建设高标准海岸基干林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严格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规划,强化沿海发展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二、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区域布局

在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区域布局的基础上,参照《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据生态功能和生态脆弱区域分布特点,结合江苏省自然地形格局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分布,形成 “两横两纵”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地区区域布局。

1、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点地区:两横两纵

——“两横是指长江和洪泽湖-淮河入海水道两条水生态廊道。长江是江苏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是江苏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母亲河;洪泽湖-淮河入海水道是连接海洋和西部丘陵湖荡屏障的重要纽带,是亚热带和暖温带物种交汇、生物多样性比较丰富的区域。

——“两纵是指海岸带和西部丘陵湖荡屏障。广阔的近海水域和海岸带,是江苏重要的“蓝色国土”。西部丘陵湖荡屏障,主要由骆马湖、高邮湖、邵伯湖、淮北丘岗、江淮丘陵、宁镇山地、宜溧山地等构成,是江苏大江大河的重要水源涵养区,也是全省重要的蓄滞洪区和灾害控制区,对于全省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减灾防灾等具有重要作用。

2、主要保护与建设措施

——长江水生态廊道。以保护长江生态岸线为重点,着力建设长江干流及支流防护林带。加大长江水体保护力度,严格控制水域占用,打击破坏水域生态健康行为。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加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加强长江水污染防治,全面开展主要入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

——洪泽湖-淮河入海水生态廊道。以洪泽湖湿地保护与淮河入海沿线污染治理为重点,提高区域生态环境协调能力。从严控制占用河湖水域,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健康行为。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高城乡水系连通性。加快通榆河清水通道建设。加强洪泽湖自然保护区建设,有效遏制区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加快建设沿淮河河流防护林与环洪泽湖湖岸防护林。

——近海海域与海岸带。以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修复与整治为重点,强化海洋生态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开展海洋保护区建设。落实海洋保护区、重点保护区、温排水口和海洋工程的监管。加强入海河口的综合整治与污染治理,有效控制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放。开展滨海湿地、海草床、河口、海湾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开展岸线整治与生态景观恢复。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立江苏重要经济鱼类低温种质库,开展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和海岛生态建设。

——西部丘陵湖荡屏障。以严格控制丘陵山地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水源涵养区建设为重点,着力防治水土流失,大力推进退圩(渔)还湖,保护湖荡水面。注重山体资源保护,实行退耕还林,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森林质量。维护山水格局、建设区域生态系统。实施河湖水网保护,严格控制河湖水域占用,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健康行为,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加强重要湖泊、河流、沼泽保护,新建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扩大湿地保护面积。建设沿主干河流、环湖防护林。

第四章 生态保护与建设主要任务

一、保护与培育森林生态系统

保护与培育森林生态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建设森林生态屏障和防护体系,加快森林抚育改造,加强美丽绿色乡村和城镇郊野森林建设。到2015年,全省森林保有量达到111万公顷,林木覆盖率提高到22%,森林抚育经营30万公顷,森林抚育试点示范8万公顷;到2020年,森林保有量达到118万公顷,林木覆盖率提高到24%,森林抚育经营100万公顷,森林抚育试点示范12.5万公顷,森林生态系统更加稳定。

1、建设森林生态屏障和防护体系

——江河湖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沿海高标准基干林带建设,持续推进纵深防护林体系建设,为抵御风暴潮等灾害构筑安全稳固的森林生态屏障。建设长江、淮河、京杭大运河、通榆河等河流防护林体系。建设太湖、洪泽湖、骆马湖、石臼湖、固城湖等湖岸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梁河、小塔山、安峰山、横山和沙河等重要水源地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实施黄河故道综合治理造林绿化工程。到2015年完成示范造林13000公顷,2016-2020年完成17000公顷。

——农田林网建设。苏南5市加强农村道路、河道、沟渠、圩堤等造林绿化,林网控制率达85%以上。苏中3市加强标准化农田林网建设,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苏北5市结合杨树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重点提高现有林网建设标准,逐步推广优良乡土树种,林网控制率达95%以上。到2015年完成农田林网示范造林2000公顷,2016-2020年完成2800公顷。

——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对二级提水及坡度6°以上丘陵岗坡地实行退耕还林,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森林质量。对坡度15°以上、土层贫瘠的丘陵山区,鼓励并支持采取封山育林措施,实现森林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不断加强矿山宕口、塌陷地、工业废弃地的绿化恢复工作。到2015年完成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示范造林3330公顷,2016-2020年完成4400公顷。

2、加快森林抚育改造

——中幼龄林抚育。加强用材林抚育管理,促进速生丰产,定向培育大径级用材林和珍贵用材林。加强生态公益林抚育管理,突出重点抓好绿色通道、丘陵山区森林抚育,增强生态防护能力和景观效果。到2015年完成森林抚育试点示范4万公顷,2016-2020年完成6万公顷。

——低效林改造。对质量较差、生产力较低、病虫害严重、森林火灾隐患大等低效林实施改造。重点改造环太湖、宁镇扬、徐州和连云港等4个集中连片的丘陵岗地为主的低质、低效次生林。到2015年完成低效林改造示范4000公顷,2016-2020年完成6000公顷。

3、加强美丽乡村和城镇郊野森林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以规划布点村庄为主要对象,以村旁、宅旁、路旁、水旁为绿化重点,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苏南地区选用乡土、适生乔木树种造林,增加村庄整体绿量。苏中地区重点推进庄台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改善村庄生态环境。苏北地区重点加强常绿或半常绿树种的栽植,实现村庄冬季增绿。鼓励乡土树种、特有树种在村庄绿化中的应用,实现村庄绿化树种多样化。鼓励农户选择多品种、不同季相的林果茶花卉、经济林木,开展庭院绿化,发展庭院经济。到2015年,新建省级绿化示范村900个,2016-2020年新建1500个。

——“绿色单位建设。加强机关、学校、医院、社区、厂矿企业等单位绿化建设,提高单位绿化水平。新建单位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旧城改造地区的新建单位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采取垂直绿化、高层绿化和盆栽绿化等手段,使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加强绿色矿山建设,进一步强化产业集中区和污染严重企业的单位绿化工作,选用对二氧化硫、氟化氢、氯气等有毒气体抗性较强且有耐污抗污、抗烟尘、隔离噪音和耐火能力的树种造林,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绿化隔离带。到2015年完成单位示范造林667公顷,2016-2020年完成1467公顷。

——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结合实施全省高速公路“五纵九横五联”和铁路“三纵五横”建设规划,扎实开展新建公路、铁路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优先选择抗污染能力强、季相景观效果好的乡土乔木树种,实现乔、灌、花、草合理配置。大力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实现城市、集镇和村落的有机串联,充分展示本地历史文化、自然山水和城乡风貌。重点推进环太湖区域 “环湖绿廊”建设,逐步改善和优化环湖区域的生态系统,形成环湖区域绿色屏障。到2015年完成绿色生态廊道示范造林1万公顷,2016-2020年完成1.38万公顷。

——城镇郊野森林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整体推进城镇近郊及远郊森林建设。加强城郊环城林带和城镇生态环境敏感区隔离缓冲林带建设,发挥森林的分隔和防护功能。因地制宜,逐步提高乔木树种、乡土树种在城镇郊野森林建设中的应用比例,提升森林建设质量和品位,营造季相分明、特色明显、色彩丰富的森林生态环境。到2015年完成城镇城郊示范森林建设2000公顷,2016-2020年完成2800公顷。

专栏2江苏省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培育的重点工程

01江河湖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重点建设长江、淮河、京杭大运河、通榆河等河流防护林体系;建设太湖、洪泽湖、骆马湖等湖岸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梁河、小塔山、安峰山、横山和沙河等大中型水库周边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实施黄河故道综合治理造林绿化工程。

02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苏南5市重点加强农村道路、河道、沟渠等造林绿化;苏中3市加强标准化农田林网建设;苏北5市重点提高现有林网建设标准。

03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对二级提水及坡度6°以上丘陵岗坡地实行退耕还林,对坡度15°以上、土层贫瘠的丘陵山区,鼓励并支持采取封山育林措施,实现森林生态系统休养生息。

04中幼龄林抚育。加强淮北速丰林主产区中幼龄林抚育;加强绿色通道、丘陵山区次生林等生态公益林抚育。

05低效林改造。重点改造环太湖、宁镇扬、徐州和连云港等4个集中连片的丘陵岗地为主的低质、低效林和次生林。

06绿美乡村建设。以规划布点村庄为主要对象,以村旁、宅旁、路旁、水旁为绿化重点,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

07绿色单位建设。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绿化建设、重点加强旧城改造区和产业集中区单位绿化建设。

08生态绿廊建设。围绕全省公路、铁路建设绿色生态廊道;通过生态廊道有机串联城市、集镇和村落;重点推进环太湖区域的“环湖绿廊”建设。

09城镇郊野森林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的基础上,整体推进城镇近郊及远郊森林建设,满足全省城镇快速发展的生态需求。

二、保护与恢复湿地和河湖生态系统

保护与恢复湿地和河湖生态系统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湖水生态系统保护。到2015年,全省完成各类退化湿地修复1万公顷,建设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8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0%,重要河湖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62%;到202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282万公顷,完成各类退化湿地修复2万公顷,建设省级以上湿地公园41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重要河湖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5%。

1、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自然湿地抢救性保护。划定全省湿地保护范围,开展重要湿地认定,依法确定和公布湿地保护名录。加强湿地保护区建设,在太湖、洪泽湖、滨海湿地、里下河沼泽、长江、淮河等重要湿地区域新建一批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到2020年,新建16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或湿地农业野生生物原生境保护区,新增保护湿地1.2万公顷。推进湿地公园建设,提升湿地保护质量,到2020年,建成省级以上湿地公园41处。推进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在重要水源地、重要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河口湿地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建立湿地保护小区。

——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加强湖泊湿地修复,重点开展太湖、洪泽湖、骆马湖、白马湖、高邮湖等重要湖泊湿地修复。加强滨海湿地修复,重点开展勺嘴鹬、丹顶鹤、黑嘴鸥、野生麋鹿等国家重点保护或珍稀濒危动物栖息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加强河流湿地修复,重点加强对长江、淮河、黄河故道、南水北调沿线、太湖重要出入湖河流、重要城市河流等湿地修复治理。加强沼泽湿地修复,重点恢复里下河沼泽湿地。开展库塘湿地以及农业种植养殖区、居民集中区小型湿地修复。到2020年实施湿地修复工程112处,完成各类退化湿地修复2万公顷。

2、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施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积极运用市场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管理和水功能区分类管理等制度。到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24亿立方米;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27亿立方米以内。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农业、工业、生活节水工程,实施生态防渗渠道、管道灌溉以及喷滴灌工程建设,推进农业节水规模化发展;以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和企业为重点,推动中水回用、废污水“零排放”等节水改造和清洁生产示范;推进城市中水回用、节水器具推广、供水管网改造,创建灌区、园区、社区、企业、学校、基地等各类节水型载体和示范区。强化对用水大户的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建立定期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制度。建立用水效率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扶持节水型产品和节水型器具推广的财税政策。

——完善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继续完善南水北调、江水东引、引江济太“三大调水”体系,加快实施泰州引江河二期工程等骨干输水通道建设,推进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规划与建设,建立和完善里下河腹部河网及沿海垦区供配水网络,疏浚整治区域性供水干河,加强山丘区和高亢地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改善山丘区等重点缺水地区水源条件。加快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建设。

3、加强河湖水生态系统保护

——实施河湖水网保护。加大长江、淮河等大江大河及太湖、洪泽湖、骆马湖等湖泊水体的保护力度,从严控制河湖水域占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采砂、取土、取水、排污等破坏河湖生态健康的行为,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分级组织开展重点河湖健康评估工作,定期公布河湖健康状况。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提高城乡水系连通性。积极开展小流域生态治理,减少水土流失。

——推进重点湖泊退圩还湖加强湖泊综合治理的扶持和引导,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支持和鼓励地方有序推进退圩(渔)还湖工作,加强退圩(渔)还湖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管。重点引导洪泽湖、骆马湖、里下河湖区“退圩还湖”规划编制,加强对东太湖、滆湖(武进)、长荡湖、大纵湖(盐都)、白马湖(淮安)、固城湖等湖泊“退圩还湖”实施过程中工程技术指导和监管、验收管理工作,定期对“退圩还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完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河湖管理、节约用水、水功能区管理等法律法规,强化水行政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超标排放、侵占水域、违法设障、非法采砂等行为,维护良好河湖管理秩序。对水域进行统一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域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河湖空间约束机制和河湖水域占用补偿制度。定期开展全省水域面积监测对比,发布监测结果,建立水域面积考核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合理划分河湖管理事权,健全省骨干河道管理“河长制”,推进乡村一般河道环境整治和科学管护。建立健全全省湖泊管理与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等各项制度及运作机制。

——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9个国家级、18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积极开展“水美乡村”、“美丽库区、幸福家园”、水利风景区等不同层面的水生态文明创建和持续有效保护,构建覆盖城乡的水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推进城乡河湖水系连通与生态修复。大力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推进河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继续加强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退田(渔)还湖,建设城市活水清水工程,增强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改善城乡水环境。

——加强水生态修复与涵养区保护。完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防治江河湖库富营养化。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备用水源,形成“双重水源、双重保障”。以太湖、里下河、秦淮河、蔷薇河、沿江、沿运等区域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内源与面源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资源保护监测等工程建设。

专栏3江苏省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重点工程

01自然湿地抢救性保护。划定全省湿地保护范围,确定湿地保护名录;加强湿地保护区建设;推进湿地公园建设;推进湿地保护小区建设。

02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加强湖泊湿地、滨海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库塘湿地以及农业种植养殖区、居民集中区小型湿地修复。

03实施河湖水网保护。加强重点河流湖泊水体的保护力度;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工作;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

04大力推进重点湖泊退圩还湖加强湖泊综合治理的扶持和引导;支持和鼓励地方有序推进退圩(渔)还湖工作,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管。

05完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水域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水域面积考核制度、骨干河道管理“河长制”、全省湖泊管理与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06太湖水环境治理工程。继续做好蓝藻、水草打捞和处置工作,提高打捞及运输专用设备配置水平;继续实施太湖生态清淤,减轻内源污染;完善太湖湖泛、蓝藻监控网络;实施西太湖河网综合整治工程。

07水资源配置工程。实施泰州引江河二期等骨干输水通道建设,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规划与建设,里下河腹部河网及沿海垦区供配水网络,疏浚整治区域性供水干河,建设山丘区和高亢地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08节水型社会和载体建设示范。实施生态防渗渠道、管道灌溉以及喷滴灌工程、工业节水改造和清洁生产示范;建设30个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推进4个省辖市、8个县的水资源管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创建灌区、园区、社区、企业、单位、学校、宾馆、饭店、基地等各类节水型载体600个。

09加强水生态修复与涵养区保护。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以太湖、里下河、秦淮河、蔷薇河、沿江、沿运等区域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内源与面源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资源保护监测等工程建设。

三、保护与改良农田生态系统

保护与改良农田生态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制度,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农田生态系统休养生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到2015年和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均控制在475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不少于421.5万公顷,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95%以上。

1、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强耕地质量管理,规范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监测评价与奖惩制度,完善长效投入与监管机制。重点保护里下河平原、黄淮平原、江淮平原、太湖平原等粮食主产区的优质耕地,稳步扩大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到2020年,高标准农田占比达到60%以上。实施耕地健康“体检”工程,对健康耕地实行严格保护措施。对不健康耕地按照“边利用边修复”和“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耕地修复规划,及时采取针对性修复措施。

——加强农田防护与水土保持。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开展沟道治理和坡面防护,合理修筑岸坡防护设施,确保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低于90%。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深翻深松”,通过客土充填、剥离回填表土层,改善农田耕作层。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

2、实行农田生态系统休养生息

——实施保护性耕作。以秸秆覆盖地表、免耕或少耕播种、深松及病虫草综合治理为主,大力推广土壤改良、保护性耕作等技术,通过增施有机肥料、秸秆还田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养分水分保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农田轮作制,引导农民适度恢复绿肥种植。

——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着力推进农机科技创新,加强产学研推协作,全面提升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一批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提高农机户入社比例。积极落实农机化项目、资金、税费、机库建设、土地使用等扶持政策,探索多种信用保证方式,发展农机小额信贷和大型农机政策性中长期贷款业务。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探索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政策,建立秸秆机械化还田长效机制,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水平稳定在50%左右。

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减少面源污染。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与污染防治,合理施用农用化学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在主要清水廊道沿线汇水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示范,有效减少氮磷向周边水体的迁移。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控和治理。大力推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型农业建设,着力优化种植业结构,加快“三品”基地建设。整体推进畜禽养殖、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高效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农业生态系统改善和保育,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防控秸秆焚烧污染。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同时,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制度,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各类补贴政策和环保工作考核挂钩,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建立督查巡查、跨区域联动控制和治理机制,严厉打击秸秆露天焚烧,避免造成大气环境污染。

——推广有机肥、生物农药应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大商品有机肥推广力度。加快研发环保节能型农业机械,推进智能化精准施肥施药农机化技术,切实提高施肥精准性和肥料利用率。减少化学农药使用,加大生物农药补贴,扩大生物农药使用覆盖面。积极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技术。加大高效施药机械示范推广力度,提高农药使用效率。

——保障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建立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完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形成一批适合不同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和农业生态类型区的污染控制与修复治理模式,构建和完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网络,探索建立产地安全监测预警的长效机制。

专栏4江苏省农田生态系统保护和改良重点工程

01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实施耕地健康“体检”工程。

02加强农田防护与水土保持。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形成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

03实施保护性耕作。大力推广土壤改良、保护性耕作等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农田轮作制。

04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机械化水平。着力构建农业机械化的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积极落实农机化扶持政策;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

05推广生态农业示范,不断减少面源污染。加强农业环境监测与污染防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示范

06防控秸秆焚烧污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格实施秸秆全面禁烧。

07加大有机肥、生物农药应用推广。加大商品有机肥推广力度,不断培肥地力;减少化学农药使用,加大生物农药推广。

08保障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建立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实行农产品产地土壤分级管理,构建修复治理模式及工程技术体系。

四、建设和改善城乡人居生态系统

建设和改善城乡人居生态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乡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建设,提升城乡生活垃圾与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到2015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维持在38.5%以上,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5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达到95%;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5平方米以上,城市污水达标处理率达到95%,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达到98%。

1、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控制城市无序蔓延扩张。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实施城市环境整体规划,划定城市生态红线和最小生态安全距离,控制城市污染,降低居民健康风险,提升城市生态保护空间,形成环境功能明确,产业布局合理的城市空间发展新格局。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力度,规范城市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管理;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在整治的基础上,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扩大群众受益面。

——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重点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等进行整治,基本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清理整顿农村地区废旧物资回收拆解点。2015年,全面完成全省村庄整治任务,重点村庄达到“康居乡村”标准,一般村庄达到“环境整洁村”标准。2020年把江苏打造成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彰显“自然山水美、田园风光美、乡村环境美”的生态特色。

——提升城乡绿色品质。优化城乡生态绿地布局,加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城市绿廊、城市湿地及城郊大环境绿化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绿色生态网络体系。推动公园免费开放,建设城市绿色健身步道,打造“10分钟公园绿地便民服务圈”和“10分钟体育健身圈”。到2015年完成城镇城郊示范森林建设2000公顷,2016-2020年完成2933公顷。

2、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及排水系统建设

——加快建设城乡污水处理系统。苏南地区应提高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效率,苏中、苏北地区要积极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全覆盖。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提高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到2020年,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7%,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苏南55%、苏中30%和苏北20%的规模较大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或提标改造,推进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15%。

——着力构建科学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立健全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机制,对老城区、城市新区和开发区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监管。加强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化设施建设,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入PPP机制,加快推进城市雨污分流设施的改造与建设,进一步提高设施建设标准。大力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按照建设“海绵型城市”的要求,有机整合规划、建设和园林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将低影响开发要求落到实处。全面完成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构建与完善城市排水防涝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3、提升城乡公共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整治力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快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保证水质稳定达标,尽早完成县以上城市主要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任务。全面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对汇入水源地主要干支流河道周边污染源加强监控。实现供水与环保、水利、航运等部门原水水质数据联网共享,加大对流动污染源、危化品运输车船及仓储码头的监管,依法严惩造成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提高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预警能力。对长江、太湖、淮河、沂沭泗水系等重点流域水源地提出针对性的保护和治理措施。

——加强城市节水管理。通过采取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强化听漏检漏、调控供水压力、开展分区计量等措施,实现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逐年下降;加强对城市公共供水用户计划用水、定额用水管理,对重点用水户实行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和监控;适时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居民用户全面实施阶梯式水价,建立合理的再生水价格,推进城市水资源的综合高效利用,通过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减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用水的需求。

4、提升城乡生活垃圾与大气污染治理水平

——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扩大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加大垃圾收运和道路机械化作业装备投入,实施垃圾转运设施技术改造,完善密闭化、臭气控制和垃圾渗沥液处理等措施,提高转运效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实现全省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全面推进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体系和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存量垃圾治理,对达到使用年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实行规范化封场和生态恢复,对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的简易填埋场开展综合整治。到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省辖市和部分县级城市建成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有效遏制餐厨废弃油脂回流餐桌的现象。

——加强城乡空气环境污染治理。按照“调高调轻调优调强”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治。以解决细颗粒物超标为重点,开展不同地区、领域、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综合防治大气污染。加强重点行业烟气治理提标改造,按照标准、总量控制等要求,完成电厂、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等行业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完成重点化工园区(集中区)和重点企业废气排放源整治工作。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实施油品升级系统工程,深入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到2020年,各省辖市建成区降尘强度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专栏5江苏省城乡人居生态系统建设与改善重点工程

01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开展城市薄弱地段的环境整治,规范运行秩序,完善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

02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发展村庄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农业废弃物、河道沟溏,着力提升公共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及村庄环境管理水平;一般自然村庄结合实际,突出“三整治、一保障”,重点整治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溏淤塞等环境卫生问题,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03提升城乡绿色品质。加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城市绿廊、城市湿地及城郊大环境绿化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绿色生态网络体系。

04加快城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和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

05着力构建科学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各选择1-2个城市作为试点,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与现实路径。

06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在太湖流域城市中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强化听漏检漏、调控供水压力、开展分区计量等,实现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逐年下降,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行。

07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施垃圾转运设施技术改造,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推进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体系和处置设施建设。

08加强城乡空气环境污染治理。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治。以解决细颗粒物超标为重点,综合防治大气污染。

09加快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备用水源地建设。实施通榆河等水资源保护工程;建成南水北调东线、通榆河等清水通道;实施沿海等重点区域截污导流和新洋港、射阳河、九圩港等沿线尾水收集处置利用工程,防止饮用水源地污染。新辟丰县大沙河、骆马湖新沂及中运河邳州等28个区域供水水源地,同时改扩建18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区域供水水源地,建设金牛山水库、三岔水库、石臼湖、望虞河等36个应急备用水源地,所有城市基本建立起2个以上水系相对独立的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

五、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系统

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系统的主要任务是:修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构建海洋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到2015年,全省修复受损海域2000公顷,近岸受损海域修复率达2%,整治和修复海岸线50公里,全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20%,新增保护海洋重要渔业水域1500公顷,海洋重要渔业水域保护率达40%;2016—2020年,全省修复受损海域1500公顷,近岸受损海域修复率达3%,整治和修复海岸线250公里,全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35%,新增保护海洋重要渔业水域3000公顷,海洋重要水域保护率达50%。

1、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加快完善海洋保护区建设。加强海州湾、海门牡蚜山和如东小洋口国家海洋公园等已建海洋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开展特殊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修复,保护海洋地质地貌和生物资源。规划建设开山岛海洋特别保护区、麻菜珩领海基点保护区、外磕脚领海基点保护区、东沙海洋特别保护区、竹根沙海洋特别保护区和顾园沙海洋特别保护区等海洋类型保护区,实施海洋生态建设和资源恢复。

——开展重点海域生态综合整治。实施海域污染治理和海洋生物资源恢复兼顾的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对重点海湾地区进行污染控制和海洋污染物清除,改善海洋生态功能和资源数量。严格控制陆源污染,大幅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开展新沂河、射阳河、通吕运河等主要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沿海产业空间重新布局和产业结构重构,全面整治化工园区,加快沿海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鼓励沿海污染性企业异地搬迁或者企业转型,实现沿海企业“减污减排”。

——恢复海洋岸线功能。以恢复海洋岸线自然生态功能为目标,通过限制性开发和滩涂修复工程,达到岸线整治和保护。对滨海遭受侵蚀性危害的区域,重点加强岸线的及时修复。逐步拆除临近岸线的养殖池塘,严格禁止在受保护岸线区域进行生产活动,恢复部分人工岸线的自然生态功能。严格禁止滩涂区域的非法围垦活动,保护岸线的自然生态功能。

2、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科学规划海水养殖。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和功能定位,重点对海州湾渔场和吕泗渔场水面养殖进行科学规划,合理控制水产养殖规模和养殖方式,根据水体养殖容量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和面积。在科学实施近岸海域水产养殖投入品的基础上,建立循环养殖和生态养殖体系,优化海水养殖模式。

——完善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政策。推进海洋渔业结构性调整,实施渔民转产转业工程和海洋伏季休渔,有计划地控制捕鱼总量,促进渔业资源休养生息。重点在河口、港湾和生态环境较好的重要渔业海域(海州湾和吕泗渔场等),实施大规模人工增殖放流工程,年均放流数量鱼类6000万尾、虾蟹类各6000万尾、贝类12000万只、其他如海蜇等2000万尾,恢复重要渔场渔业资源量。

3、构建海洋生态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沿黄海、长江口海域入海河口水质监测和生态灾害防范,建设入海河口及直排口在线监测系统。构筑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建立入海河流水质预警预报机制和突发污染事故联合查处机制。健全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重点加强对工厂化养殖的排污监控以及养殖海区的水质监测与净化。提高海洋生态灾害监测的有效性和预警的及时性,建设海洋绿潮、外来物种和病毒病害等3个重点监控区,并通过建立卫星、航空、浮标、探头等现场立体监测系统。加强对海上溢油、化学品泄露、核辐射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针对海上突发事故(海上溢油、化学品泄露、核辐射)高发区和潜在高发区,成立专门的应急处置小组,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

专栏6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整治重点工程

01加快完善海洋保护区建设。加强海州湾、海门牡蚜山和如东小洋口国家海洋公园等已建海洋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规划建设开山岛、麻菜珩、外磕脚、东沙、竹根沙和顾园沙等海洋保护区。

02重点海域的生态综合整治。实施海域污染治理和海洋生物资源恢复,严格控制陆源污染,加强沿海产业空间重新布局和产业结构重构。

03海洋岸线保护与整治。恢复海洋岸线的自然生态功能,逐步拆除岸线的养殖池塘,严格禁止滩涂区域的非法围垦活动。

04科学规划海水养殖。科学规划,合理控制水产养殖的规模和养殖方式,建立循环养殖和生态养殖体系,优化海水养殖模式。

05完善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措施。有计划地控制管辖捕鱼总量,重要渔业海域实施大规模人工增殖放流工程。

06构建海洋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入海河口水质监测和生态灾害防范,构筑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健全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高海洋生态灾害监测。

六、保护生物多样性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本底资源调查评估和生物保护区建设,恢复水生生物系统,拯救极度濒危物种,加强生物遗传技术研发和规范生物资源进口管理。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重稳定控制在5.5%。

1、加强本底资源调查评估和生物保护区建设

实施重点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以长江、湖泊和近海等区域为重点,针对全省野生动植物(如鸟类、鱼类、森林植物、淡水和海洋浮游生物和底栖生物等)开展全面细致的本底资源调查与编目,为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和评估体系奠定基础。加强生物保护区建设,完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盐城珍禽、大丰麋鹿、泗洪洪泽湖等)建设,提高省市县三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水平和保护能力。

2、恢复水生物系统和拯救极度濒危物种

加大水生物保护与恢复的力度,尤其加强地方特有珍稀水生物资源及其栖息繁衍场所的保护。在海洋、长江和湖泊等天然水域开展水生物资源的增殖放流,在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立省重要经济鱼类低温种质库。加强对极小物种和濒危物种的就地保护和生境恢复。针对国家级重点保护珍稀濒危植物资源和独具地方性特色的植物,实施就地保护、生境恢复、种质保存和拯救培育等措施。拯救珍稀濒危动物资源,重点加强对国家一级重点野生动物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进行有效拯救和积极保护。

3、加强生物遗传技术研发和规范生物资源进口管理

重点建设生物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平台和外来物种综合防控体系。开展重要生物物种资源的收集、储藏、性状鉴定、评价、优异功能基因挖掘与克隆、驯化、遗传改良和开发利用研究。加强对野生动物种群遗传退化机制的研究,通过多样性恢复、驯养繁殖、传染病预防与控制以及经济野生动物产业化和规模化养殖实现生物物种资源的多样性发展。开展栽培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建立重要野生药用生物资源的核心种质体系,积极培育优良的药用生物品种。规范生物资源进口管理,重点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和外来生物出入境查验体系建设,通过建立生物物种资源进出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做到国内管理与出入境执法的有效衔接。构建完善的外来物种监测、检测和风险预警体系以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提升野外监测能力。

专栏7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01加强本底资源调查评估和生物保护区建设。开展全面细致的本底资源调查与编目,为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和评估体系奠定基础。加强生物保护区建设,完善已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同时切实提高省级和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能力。

02恢复水生物系统和拯救极度濒危物种。加强地方特有珍稀水生物资源及其栖息繁衍场所的保护,在海洋、长江和湖泊等天然水域开展水生物资源的增殖放流,加强对极小物种和濒危物种的就地保护和生境恢复。

03加强生物遗传技术研发和规范生物资源进口管理。重点建设生物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平台和外来物种综合防控体系。规范生物资源进口管理,重点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和外来生物出入境查验体系建设。

七、保护地下水资源

保护地下水资源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开采,合理利用浅层地下水资源,建立和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到2015年,全省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6.5亿立方米;到2020年,全省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5.6亿立方米以内。

1、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开采

明确区域地下水功能定位,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开采利用。科学编制深层地下水超采区域禁采和限采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实施地下水取水总量和地下水水位“双控”制度。严格实行地下水开采计划和考核制度,层层落实取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地下水水位控制红线。

2、合理利用浅层地下水资源

制定科学合理的浅层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划定可开采区域,规范浅层地下水取水许可,强化浅层地下水取水监管措施,对浅层地下水井进行取水登记备案。落实浅层地下水“四个一”管理制度,合理布设浅层地下水监测站网,定期开展浅层地下水水量、水位、水质和水温的动态监测。

3、建立和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

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和重点开采区地下水的动态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地下水专用监测站,实现远程自动监控。调整优化全省地下水监测站网,结合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新建一批地下水水量、水位自动监测系统。

专栏8江苏省地下水资源保护工程

01地下水压采工程。以地下水禁采区、超采区为治理重点,加强地下水压采替代水源建设,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实施地下水取水井的永久填埋、封存备用和改建为专用建设井工程。

02地下水取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工程。出台地下水取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标准,逐步推进取水工程的规范化建设。

03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强化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划定保护区,建设防护工程,加强水量、水质和水位自动监测。

04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论证、建设沿江、沿海及淮北地区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地,提高饮用水源抗风险能力。

05地下水监测网建设工程。配合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充分利用已有的地下水监测井和停采的地下水开采井,完成全省国家级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工作,积极筹措资金,推进省级地下水监测网建设工作。

八、防治水土流失

防治水土流失的主要任务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15年,全省综合防治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75%;2016—2020年,全省综合防治水土流失10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85%。

1、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贯彻落实,全面提升省、市、县三级,尤其是市、县两级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强化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防控人为水土流失。

2、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丘陵山地地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坡耕地改造、沟道治理、水源工程、经济林水保林种植、基本农田整治、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实现水土保持。平原沙土地区以村镇河道或以村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通过综合布设沟河堤坡工程、植物防护措施、沟头防护措施和生态清洁河道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城市市区以生态措施为主进行综合治理。通过植树、种草、固坡、雨水蓄填、雨水洪水利用等措施,提高城市市区的生态系统功能,减轻水土流失,形成综合防治体系。

专栏9江苏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01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面提升省、市、县三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执法能力。

02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丘陵山地地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平原沙土地区以村镇河道或以村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城市市区以生态措施为主进行综合治理。

九、强化生态建设的气象保障

强化生态建设的气象保障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生态服务型人工干预气象能力。到2015年,全省完成生态气象观测系统和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完成生态人工增雨示范基地建设规划。2016-2020年,建成覆盖全省、项目齐全的综合生态气象观测网,生态气象服务平台建成投入业务运行,建成4个人工增雨示范基地。

1、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生态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大气物理、生物、土壤、水环境和灾害等生态气象观测系统。建立气象观测站网,增加城市地面气象基本要素观测密度,提高城市群生态气象综合探测能力,完善城市生态气象监测信息传输发布系统。聚焦主要大中型湖泊,建立完善的卫星遥感观测、地面自动观测、人工应急辅助观测、实景视频观测和环湖空中云水资源观测等于一体的湖泊水生态立体气象观测网络。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区气象监测,重点建设大丰麋鹿生态保护区和射阳丹顶鹤生态保护区等滩涂湿地生态气象综合观测站,里下河地区稻田湿地生态气象观测站,主要林区森林气象生态环境监测站,建成环太湖城市湿地气象生态环境监测网。初步建成以实时观测资料为主的生态气象立体监测及数据传输网络。

——提高生态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强化生态气象应急服务能力。以建立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业务平台为抓手,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卫星遥感监测预警服务,加强秸秆焚烧火点的卫星监测服务。强化在太湖蓝藻水华监测、气象预警和水环境治理中的气象保障作用。积极开展空气质量、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酸雨和雾霾预报预警、健康气象和环境气象等指数预报工作,切实提高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应急保障服务能力。建立近海沿岸中尺度数值预报模式和海洋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防御海洋生态灾害和自然灾害能力。建设太湖城市湿地环境气象要素预报与服务传输系统。

2、提高生态服务型人工干预气象能力

——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以优化省、市、县和重点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布局为目标,重点加强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中心建设,形成“省、地、县”三级业务体系。新建或改造地面标准化作业点,增加移动火箭作业装置,提高人影作业密度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人影作业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效益。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省市两级决策指挥系统,并积极开发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的物理、统计、模拟评估系统。

——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重点围绕苏北人工增雨防雹示范基地、环太湖生态保护人工增雨示范基地、宁镇扬人工增雨示范基地、沿海人工增雨防雹示范基地建设,建立统一完备的作业标准场地和试验研究场所,并积极开展增雨防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试验。

——加强人工增雨保障服务。应对空气重污染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降低空气污染浓度,稀释河流水系化学、生物等污染。森林火险高发季节和森林火灾发生时,要及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扑灭森林火灾。

专栏10江苏省生态气象建设保障重点工程

01生态气象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大气环境、健康、有害气体泄漏应急保障等生态气象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开展空气质量、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酸雨和雾霾预报预警、健康气象和环境气象指数预报以及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应急保障服务,开展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服务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02生态服务型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工程。建设生态服务型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工程,主要包括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建设现代化的作业指挥平台,合理配置新型高效增雨火箭等地面作业系统,科学布局和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改扩建人工增雨(雪)标准化作业点。

03生态气象业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针对主要生态气象问题,开展台风、暴雨、干旱、高温热浪等高影响气候灾害评估业务。开展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服务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科研工作,为气象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04 生态气象观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或改造地面标准化观测设施,增加先进的立体气象监测设备,初步形成以实时资料为主的生态气象立体监测及数据传输网络。

第五章 政策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划责任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起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职责明确、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

围绕各项目标,建立明确的规划落实制度。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编制本地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确定重点建设区域、重大项目和时序安排,细化明确相关配套政策和工作制度。省和各市、县要逐年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跟踪评价。建立完善区域流域污染的联防联控机制,不断提高区域生态环境共防、共治、共保水平。各区域之间要加强交流、充分协调、积极应对,共同推动大范围、区域性的重大环境问题解决,形成协调统一的生态规划落实机制。

二、加大政策扶持,拓宽资金渠道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投入,建立稳定的生态保护与建设投入增长机制。支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供水安全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基础设施与重大项目建设。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拓宽生态保护与建设投入渠道,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BOT、PPP等不同形式参与到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事业中,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生态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金融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三、深化体制改革,增强动力活力

完善和深化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突出“谁保护、谁受益”、“谁贡献大、谁得益多”的分配导向。对因实施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而形成贡献的地区给予生态补偿,增强各地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的能力。深化环境资源价格改革,加快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环境资源价格机制与补偿机制。

理顺生态保护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水、固体、气体等相关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完善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初始价格,逐步推广到全省。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制定合理的生态用水、再生水价格政策与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完善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探索建立自然岸线保护制度。制订烟气脱硝电价政策,建立激励清洁能源发电的电价机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优先上网和补贴。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治理成效

加大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科技研发的支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和技术研发优势,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前瞻性、关键性技术攻关,力争在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引进消化国内外相关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先进技术,提高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科技支撑水平。研究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稳定达标评价体系和污染风险动态评价体系,完善水源水质监测预警部门联动机制及平台建设;开展城镇供排水行业绩效体系研究,建立相关评价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开展城镇排水体制及管网系统研究,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提标研究,城市面源和雨水径流污染途径研究和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监管体系研究等。

加快现有科技成果的实践运用和推广步伐。加快技术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技术的推广体系建设,提高生态保护与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和运用水平。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展开产学研合作,联合建立专门的技术推广机构和队伍,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关键技术的实际运用能力。

五、健全法制体系,完善监督管理

推进各项生态法制的立法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重点加快在森林、河湖、水库和水利风景区生态补偿、湿地保护、生物资源多样性恢复、水土流失防治、地下水开发和气象保障等方面的立法进程。完善省、市、县三级执法体系,严厉打击乱砍乱伐林木、滥捕滥猎野生动物、滥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垦滥占湿地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建立及时高效、公正诚信的生态法制监督体系。同时,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健全违法案件查处、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

健全完善生态建设与保护的考核评价制度。将生物多样性种类、水土流失减少量、林木覆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自然保护区面积、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等各项生态指标,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使之成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关键约束。加快研究建立生态保护与建设效益的评估体系,对有形生态产品服务和无形生态产品服务功能进行价值核算,为科学评价各地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成效提供科学依据。

六、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

注重宣传方式多元化。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要性。运用多种形式对政府管理人员、广大群众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充分发挥高校专业的教育优势,重点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专业教育以及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

促进社会公众参与。研究建立多层次合作伙伴关系,调动企业、私营部门、公众、非政府组织、政府部门以各种方式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同时,还要实行政府和企业生态行为信息公开化,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等激励机制,为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创造条件,推动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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