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17-02385 分 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11-30 公开日期: 2017-11-30
名 称: 江苏省对口帮扶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市扶贫协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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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对口帮扶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市扶贫协作规划

第一章  总  论

一、规划背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要求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为加快西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进程、确保如期脱贫摘帽,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健全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他强调: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大战略,是加强区域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的大布局,是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

2016年10月,中央明确江苏省结对帮扶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市。为确保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对口帮扶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市扶贫协作工作,按照贴近受帮扶地需要、体现江苏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编制本规划。按程序报批后,本规划将作为江苏省做好对口帮扶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市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规划依据

1. 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讲话精神及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中共中央 国务院《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

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

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69号);

6.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

7.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发[2017]6号);

8.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6]42号);

9.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6]55号);

10. 江苏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苏对口支援发[2017]1号等);

11. 江苏省对口帮扶青海工作队相关文件;

12. 南京、无锡与西宁、海东对口帮扶协议;

13. 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青海省西宁、海东两市所辖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片区县,共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村964个、贫困户6.95万户、贫困人口24.86万人。

表1-1    规划范围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二章  现状分析

一、受帮扶地区基本情况

(一)青海省

青海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总面积72万平方公里,下辖西宁、海东两个市,海南、海北、黄南、果洛、玉树五个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青海常住人口593.5万人,有54个少数民族,是我国除西藏之外最大的藏族聚居省区。

青海特色农牧业优势明显,农作物主要有春小麦、青稞、蚕豆、豌豆、马铃薯等,经济作物以油菜籽为主,畜产品主要有牛羊肉、羊牛毛绒、牛奶等,主要工业支柱行业为盐湖化工、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特色轻工、建材。2016年,青海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72.5亿元、比上年增长8.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35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9.96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533.2亿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6757元和8664元。

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为 “中华水塔”,在国家整体生态安全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青海具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水电、太阳能、风能资源,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的接续储备地。青海山川壮美、地域文化丰富、民族风情浓郁,拥有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人文景观,是重要的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和旅游目的地。

(二)西宁市

西宁市为青海省省会,位于青海东部,总面积766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为233.4万,其中藏、回、蒙古、满等少数民族约60万人。西宁市地处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农业区与牧业区、汉文化与藏文化的三大结合部,是“古丝绸之路”南路和“唐蕃古道”的必经之地。西宁市因冬无严寒、夏无酷暑被称为“中国夏都”。

目前,西宁市已经形成金属冶炼及延伸加工、特色化工、装备制造、藏毯绒纺、高原动植物深精加工等产业集群。2016年,西宁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8.2亿元,比上年增长9.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38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5.2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99.3亿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7539元和9678元。

西宁市矿产资源丰富,初步探明氯化钠、氯化钾、镁盐、氯化锂、锶矿、芒硝等资源储量均居全国前列。西宁名胜古迹众多,旅游资源丰富,已形成地域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产业。

(三)海东市

海东市地处青海湖以东,东接甘肃、西临西宁,总面积1.32万平方公里。全市常住人口146.2万人,聚集了汉族和藏、蒙、回、土、撒拉等18个少数民族。海东市文化历史悠久,史称“河湟地区”,自古就有“海藏咽喉”之称。

海东市传统支柱产业为金属冶炼及铸锻、电解铝深加工及工程机械配件、石油机械、起重设备制造、农畜产品和食品加工、青稞酒业。2016年,海东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2.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8998.5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99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35.43亿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5492元和8944.9元。

二、西宁、海东两市“十二五”脱贫攻坚情况

(一)西宁市脱贫攻坚情况

“十二五”期间,西宁市落实“八个一批”脱贫计划,着力实施了整村推进、易地扶贫、产业扶贫、连片开发、“雨露计划”、社会扶贫等重点工程,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人口从2011年初的28.17万人减少到2015年底的7.3万人,实现国家标准下20.9万贫困人口脱贫,年均减贫4.1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0年底的12.8%下降到2015年底的8.3%。

产业扶贫成效显著。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初步形成了高原特色农业、特色生态畜牧业、特色文化旅游业和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体系,走出了一条“种养加”一条龙、“农(牧)工贸”一体化的产业扶贫之路。

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建设实施了人畜饮水、美丽乡村、村级道路、学校危房改造、卫生室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宽带等各类基础设施扶贫项目,较好缓解了贫困群众吃水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信息闭塞等问题,夯实了发展基础。

(二)海东市脱贫攻坚情况

“十二五”期间,海东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扶贫、整体推进,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出台实施系列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十二五”期间,贫困人口由2011年初的53.84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17.59万人,实现国家标准下36.25万贫困人口脱贫,年均减贫7.25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1年的40%下降到2015年的13%。

产业扶贫成效显著。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及“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思路,采取“集中连片、产业带动、整体推进”的模式,大力发展特色种养、劳务经济、餐饮服务等产业,扶持以马铃薯、牛奶加工等为重点的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协会+贫困户”的运行机制,推进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业增效。

公共服务不断完善。通过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整合民政、水利、电力、交通等项目,相继投资4亿元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共搬迁安置1.1万户,为4.5万贫困人口提供了更加完善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

三、西宁、海东两市脱贫任务现状

江苏省对口帮扶的西宁、海东两市属于青海省东部干旱山区。虽然该区域面积只有2万多平方公里,占青海省总面积的2.8%,但贫困人口数量为24.8万,占到青海全省贫困人口总数一半以上。

(一)西宁市

西宁市大通县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湟中县和湟源县为六盘山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2015年底,按照青海省扶贫标准,西宁市三个贫困县精准识别出贫困村330个、贫困户2.1万户、贫困人口7.1万人,贫困发生率为8.3%。

表2-1   西宁市三县贫困人口分布

(二)海东市

海东市有六个县(区)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片区县),该市为国家六盘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重点地区之一。2015年底,按照青海省扶贫标准,海东市精准识别出建档立卡贫困村634个,识别人口贫困户4.8万户、17.6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3.2%。

表2-2    海东市六县(区)贫困人口分布

(三)主要致贫原因

1. 自然条件恶劣

西宁市和海东市地处青海省东部干旱山区,是全国生存环境最恶劣的地区之一,海拔高、气温低、降水量少、干旱缺水,各类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2. 基础设施薄弱

贫困村多位于高海拔山区,完善当地公共服务及其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高、难度大。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瓶颈。

3. 产业结构单一

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长期靠天养畜、靠天吃饭,传统农牧业是当地主导产业。第二、三产业规模偏小偏弱。缺乏能够辐射带动贫困户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当地产业发展难以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4. 公共服务水平低

当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较为匮乏,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特别是部分偏远山区,基本公共服务没有全面覆盖,公共医疗水平低、教育资源短缺,贫困群众的因灾、因病、因学致贫返贫现象较为普遍。

5. 人才资源匮乏

受生存和发展条件限制,当地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本地大学生返乡就业的意愿不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留不住,能够带动贫困群众发展的生产经营人才匮乏,产业发展受人才、技术短缺的制约,难以得到稳定的智力支撑。

四、“十三五”扶贫协作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分析

1. 脱贫攻坚战略为推进扶贫协作提供了根本保障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突出强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并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他在2016年8月在青海考察期间指出:“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党政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中央提出全面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为青海省打赢脱贫攻坚战、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提供根本保证,也为扎实推进东西扶贫协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2. “携手奔小康”行动为扶贫协作提供了重要抓手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与西宁市、海东市的结对帮扶工作,挑选了省内实力较强的南京市、无锡市分别与西宁市、海东市形成结对帮扶关系,并要求南京、无锡两市选择实力较强的县(市、区)对接西宁、海东两市的9个贫困县(区),形成了“两省合作,四市携手,县县结对”的帮扶格局,并积极探索乡镇之间、行政村之间结对帮扶,为高效开展扶贫协作、加大精准扶贫力度、精准对接当地脱贫需求提供了重要抓手。

3. 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为扶贫协作提供了广阔平台

西宁市、海东市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具有“东联西出、西来东去”中转区的区位优势。江苏、青海两省携手共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机遇,全面深入开展经济、文化、科教、医疗、人才等领域的合作交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双方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扶贫协作格局搭建了广阔平台。

4. 对口支援工作为扶贫协作提供了经验借鉴

江苏从2010年起承担对口支援青海省海南州的任务。多年以来,通过援受双方的紧密配合,江苏援青工作已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正在向纵深推进。持续开展的对口支援工作增进了两省的相互了解与交流,为双方推进新一轮东西部扶贫协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江苏在援疆、援藏、援三峡库区及对口帮扶陕西省、贵州省铜仁市等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中,总结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可复制、可推广,为苏青两省高效有序开展扶贫协作提供了经验借鉴。

(二)挑战分析

1. 扶贫对象脱贫难度大

西宁市和海东市均属六盘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村多位于山区,海拔较高,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信息不灵,教育卫生事业较为落后,生产生活条件艰苦。贫困人口分布呈现小集聚、大分散的特点。尽管“十二五”期间两市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但贫困人口基数大、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的问题未得到根本改变。“十三五”面对的贫困群众多是“十二五”剩下最难啃的“硬骨头”,年龄大、疾病多、技能少,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比例高。扶贫脱贫的战线长、成本高、难度大,难以依靠常规扶贫办法彻底解决贫困群众稳定、持久的脱贫。

2. 产业发展难度大

由于西宁、海东贫困地区市场体系尚不臻完善,农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经营方式还显落后,工业总量偏小、结构单一,科技、金融、物流、信息等服务保障能力还有待提升,尤其是当地龙头企业少、带动脱贫致富功能较为弱。同时,当地劳动力素质整体偏低,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增加了外地企业在当地投资办厂的人员培训、人才引进等方面运营成本。产业配套环境差是江苏企业赴当地投资办厂、开展产业合作的重要掣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南京、无锡及其下辖结对市(区)政府引导企业赴青发展的难度。

3. 统筹协调难度大

做好“十三五”苏青扶贫协作工作涉及的单位主体多、各地情况差异大,要如期完成这一系统性的攻坚工程,沟通协调任务繁重,需要各参与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做到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同时,在江苏“十三五”扶贫协作资源的投入规模增长幅度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对资源投向、投入方式做出更精准、更科学、更合理的安排。

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全力帮助青海西宁、海东两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既是中央赋予江苏的光荣任务,也是江苏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江苏省委、省政府及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有决心、有信心,全力帮助青海省西宁、海东两市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三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江苏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立足苏青两省及各结对市、县实际,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以提升发展内生动力和保障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推进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助医助学、社会力量参与为抓手,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全力帮助西宁、海东两市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地各部门、前方对口帮扶机构的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要通过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推动扶贫协作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规定动作”全面到位,“自选动作”特色鲜明。要激发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在对口帮扶两市扶贫协作中各尽其能、发挥所长,形成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坚持聚焦精准,增强帮扶成效。坚持把帮助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摆上重中之重位置,更加集中资金、政策等帮扶资源,聚焦扎实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以加强产业合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以解决贫困群众最迫切的现实需要为出发点,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实现帮扶资源无缝对接脱贫需求,确保两市贫困群众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地按期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坚持产业带动,激发内生动力。按照“以产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思路,以扶持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提升贫困群众的劳动技能和就业水平为关键,不断健全产业发展与贫困群众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引导帮助贫困群众努力靠自己劳动致富摘掉“贫困帽”。

坚持示范引领,体现江苏特色。要强化调查研究,全面深入掌握贫困地区实情,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落实政策、谋划项目、安排资金;大胆探索帮扶新模式,敢于先行先试,充实优化帮扶内容;要注重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努力打造一批贯彻中央精神、切合贫困地区需求、人民群众认可并可复制、可推广的江苏帮扶品牌。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集中力量帮助西宁、海东两市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片区县)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内生动力,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劳动致富道路有效拓展、收入水平有所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教育、医疗及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助力西宁、海东到2020年实现现行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片区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赢得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同时,通过扶贫协作工作的不断深入,推动苏青两省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开展全方位的务实合作,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具体目标

产业合作促致富。鼓励江苏企业赴西宁、海东两市考察投资,突出项目引领,重点组织落实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能力强的产业合作项目,帮助贫困群众落实就业岗位、拓宽增收渠道。到2020年,通过产业合作带动9个贫困县1~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就业创业有帮扶。组织开展两省间劳务协作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贫困群众掌握实用技能。为两市贫困地区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赴苏劳动力提供一次免费或政府补贴类职业培训机会,年均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不少于1万条。通过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带动5000~10000名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人才支援强支撑。发挥江苏人力资源优势,向西宁、海东两市派遣优秀党政干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帮助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增强发展后劲,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到2020年,江苏赴西宁、海东两市进行干部交流、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达到400人次以上。

医疗教育有改善。以医疗、教育援助为重点,服务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帮助改善提升当地公共医疗服务、基础教育水平,努力减少因残、因病、因学致贫的人口比例,降低贫困群众治病、就学的经济负担。到2020年,为不少于2000名贫困群众提供相关医疗、教育帮扶。

结对帮扶全覆盖。全面落实“携手奔小康行动”任务,在落实市际结对关系基础上,组织县县结对,实现西宁、海东两市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片区县)对口帮扶全覆盖。积极推动乡镇、行政村层面进行结对帮扶,每个结对县要有3-5对结对乡镇、行政村。南京、无锡两市要积极组织开展与西宁、海东两市的园区合作,力争江苏方落实帮扶合作的共建园区不少于2个。

第四章  重点任务

一、推动产业合作扶贫

立足西宁、海东两市资源禀赋,结合江苏产业发展优势,以市场为导向,组织企业交流合作,注重发挥当地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生态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形成农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体系。健全产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产业对贫困群众的致富带动作用。

(一)助力特色农畜业发展

立足西宁、海东两市资源特色和优势,结合当地农畜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布局,帮助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规模养殖、冷水渔业、草食畜牧业以及高附加值的特色种植业。选取适合当地气候特点、经济效益好、市场潜力大的种养品种,推广“农牧结合、粮草兼顾、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帮助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受益率高的种养殖基地。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帮助贫困地区县域和产业园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助力打造地域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当地拓展农畜产品的销售渠道,建设农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集配中心、冷链物流设施,促进农产品跨区域产销衔接。帮助贫困地区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加强对当地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的扶持,帮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重点发展蔬菜、油料、中藏药材、饲草、苗木等经济作物。创新产业帮扶机制,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牲畜托养、土地经营权股份合作等方式,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增收。

(二)加强旅游协作扶贫

发挥江苏旅游业综合优势,加大对受帮扶地区的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旅游和特色文化旅游等重点旅游产业发展的帮扶力度。帮助西宁、海东两市发展藏族、回族、撒拉族、土族等民族文化展示表演与体验旅游,帮助当地贫困群众参与民族服饰、毛毯、日用品、家具等民族传统工艺产品的生产销售。大力支持贫困户发展休闲农业,推动当地农业与旅游观光、健康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南京、无锡两市旅游景区与青海湖、塔尔寺等旅游景区进行结对,帮助提升景区经营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旅游资源营销水平,协助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推动游客资源共享。

(三)开展农村电商扶贫

支持贫困群众学习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帮助发展符合当地实际的电商经营模式。协助建立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打造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发挥江苏电商企业带动作用,鼓励引导江苏电商企业与贫困地区的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扩大当地高原牛羊肉、中藏药、冷水鱼、富硒农作物、民族手工艺品等特色产品的网上销售规模。

(四)加强科技合作

利用江苏科技发展资源,联合组建专家团队,帮助西宁、海东两市在高效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协助当地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培育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基地,支持当地优质项目在江苏离岸孵化。

(五)推进光伏扶贫

发挥南京、无锡两市光伏光电的产业优势,帮助协调青海有关方面落实光伏扶贫政策,利用农户屋顶、荒坡地,建设小型户用屋顶电站,以及村级光伏电站和集中式光伏电站。根据光伏电站建设资金来源的不同,在投资主体与村集体、贫困群众之间建立公平合理、透明可查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贫困户和村集体的收益。

(六)加大推进企业“走出去”

加快提升两省参与“一带一路”发展中的合作水平,发挥好苏青两省的各自区位和产业优势,引导组织两省优势企业借助中亚班列和中欧班列常态化开行的有利条件,鼓励双方企业利用欧亚国际贸易物流大通道开展深度合作。在继续积极组织江苏企业参加“青洽会”的同时,积极支持西宁、海东两市企业参与江苏举办的各类商品交易会、特色农产品展销会、专业博览会、招商引资等活动,帮助开拓两市“专精特新”产品在内地的销售渠道,扩大市场影响,塑造品牌形象。

二、推广劳务协作脱贫

抓好劳动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转移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等劳务协作脱贫重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务培训输出对接机制,加强职业培训力度,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提高素质和稳定就业,力争形成“帮扶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村、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一)搭建就业平台

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统计资料为基础,帮助建立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实名数据库,联合两地各级人社部门共同搭建劳务协作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劳务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对接两地的企业用工和劳务输出渠道与信息,根据帮扶对象就业意愿和用工需求,发布就业扶贫相关政策和劳务供求信息,为劳务协作脱贫提供信息服务。

(二)加强职业培训

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思路,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和贫困人口意愿开展差异化培训,通过订单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支持西宁、海东两市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免费职业培训等专项行动,共同培养一批农技、焊接、美容美发、烹饪、电工、家政、汽修等实用型、技能型人才。鼓励南京、无锡职业院校帮助西宁、海东两市职业院校建设,提高职教水平。支持引导西宁、海东两市在江苏就业人员返乡创业,帮助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项目推介等创业服务。

(三)组织劳务输出

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就业意愿,对接江苏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餐饮服务、建筑施工、机械修理等用工需求,完善劳务输出对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跨区域劳务对接活动,举办劳务协作联合招聘活动,协调江苏企业、劳动服务中介机构与西宁、海东两市建立用工协作关系。通过培训补贴等方式,鼓励江苏用工企业优先聘用西宁、海东转移劳动贫困人口。帮助支持西宁、海东两市大中专毕业生在江苏就业。努力提高劳务输出脱贫的实效。

三、强化人才支援扶贫

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组织开展两地干部双向挂职交流、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帮助提升西宁、海东两市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水平,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一)完善干部互派机制

利用江苏人才资源优势,结合西宁、海东两市需求,以县域经济、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园区管理、特色小镇、文化旅游、社会工作等领域为重点,选派江苏科技型、复合型干部投身扶贫协作事业,传播先进理念、创新意识、发展经验,促进观念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作风互鉴。选派西宁、海东两市党政干部到江苏挂职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帮助打造一支善谋发展、善带民富的基层干部队伍。

(二)加大技术人才支援

鼓励江苏各类技术人才赴西宁、海东两市参与扶贫协作,组织实施“人才对口帮扶计划”。按照“携手奔小康”行动要求,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选派比例,加大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力度。支持江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青海省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选派江苏技术人才到西宁、海东两市任职任教,提供科技帮扶。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支医支教、“巾帼脱贫关爱行动”等活动。鼓励江苏企业与西宁、海东企业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定期互派技术、管理和营销骨干。组织江苏农业技术专家到西宁、海东开展技术指导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当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

四、开展助医助学扶贫

推动两地教师、医生的互派交流,组织教育和医疗卫生对口帮扶,瞄准公共服务关注焦点,帮助改善教育医疗条件,切实帮助减少因学致贫、因病致贫现象。

(一)深入实施教育扶贫

选派江苏优秀教师到西宁、海东两市参加支教扶贫协作工作,协助当地培养教师骨干,有针对性的开展助学关爱活动。利用江苏教育人才资源,组织教师骨干、学科带头人、教育专家赴西宁、海东两市开展教学技能培训,同时选派西宁、海东两市一线教师到江苏接受业务培训,帮助培养一批能带动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支持开展职业教育和中小学校的校际结对帮扶,通过师资培训、交流与合作、调研与考察等途径,帮助提升学校管理和办学质量,实现教育资源共享。鼓励江苏各类企业、机构合作建立贫困生教育救助基金项目,帮助因贫困失学学生重返校园。

(二)深化助医扶贫

帮助西宁、海东两市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基层延伸。协调南京、无锡两市三级医院与西宁、海东两市9个贫困县县级医院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帮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医院管理水平。组织江苏医疗专家定期到西宁、海东两市开展“传、帮、带”及农牧区义诊、手术示教等活动。开展“千里送医”行动,为贫困地区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提供支持。积极探索借助现代信息化技术,搭建远程医疗会诊平台,实现江苏优质医疗资源的两地实时共享。

五、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广泛动员江苏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搭建扶贫爱心平台、创造机会,建立起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协同推进的扶贫协作格局,形成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人人皆可为的扶贫协作氛围。拓展多元帮扶主体,实现社会力量帮扶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

(一)深入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

南京、无锡要在市际结对扶贫协作基础上,分别选定辖区内经济较为发达县(市、区)同西宁、海东两市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片区县)进行结对,并向每个结对贫困县至少选派2名联络员,做到9个贫困县结对全覆盖、帮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积极探索乡镇、行政村层面进行对接,在每个结对县(市、区)组织3-5对结对乡镇、行政村。

(二)引导社会组织扶贫

鼓励和组织江苏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到西宁、海东参与扶贫协作事业。发挥社会组织在政府、扶贫对象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集聚社会资源参与扶贫协作。鼓励江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服务机构到西宁、海东两市帮助兴办社会服务机构,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三)鼓励企业参与扶贫协作

引导江苏企业积极参与西宁、海东两市扶贫协作工作,组织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发挥企业的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的优势,助力脱贫攻坚。鼓励江苏有实力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开展扶贫慈善行动。对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给予政策激励或补助。

(四)广泛动员个人参与扶贫

加强扶贫工作宣传,制定出台支持志愿服务力量参与扶贫协作的专项政策。发挥好“10·17”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实施扶贫协作志愿服务行动计划,鼓励江苏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通过爱心捐赠、支援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协作工作。

六、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省有关部门和南京、无锡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投入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采取超常规举措,在资金、项目、人员方面及“携手奔小康”和“万企帮万村”等行动中增大倾斜力度。要把年度新增扶贫协作资金、项目和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帮助深度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全力推动深度贫困地区如期脱贫。

第五章  帮扶资金项目安排

一、资金安排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6]55号)及《关于切实做好江苏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苏对口支援发[2017]1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江苏“十三五”对口青海帮扶资金的安排使用。

(一)帮扶资金来源

江苏对口青海的帮扶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要求,参照援藏、援疆资金筹集办法,按省、市财政共同承担方法予以及时足额筹措。2016年、2017年江苏安排对口青海两市的帮扶资金分别为5000万元、8000万元。参照援藏、援疆、援青资金相同增长机制,以2017年帮扶资金为基数,2018~2020年度帮扶资金暂按年递增8%测算,分别为8640万元、9332万元、10078万元。经初步匡算,“十三五”时期,江苏对口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市的帮扶资金总计约为41050万元。为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度及以后各年增量帮扶资金将大部分集中用于深度贫困地区。

(二)帮扶资金拨付

资金拨付由江苏省财政厅按照江苏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批准的年度帮扶资金额度,每年从江苏省财政账户及时统一拨付到青海省指定的财政账户;至结对市和结对县(区)的帮扶资金,由青海省级财政账户按照苏青双方商定的分配方案直接划拨到各结对市财政账户,再划拨到结对县(区)财政账户。

(三)帮扶资金分配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帮扶资金的分配,原则上以各贫困县(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数量为主要依据,并兼顾平衡。“十三五”期间的帮扶资金总额,在青海省级层面安排1802万元用于人才培训和重点帮扶示范项目,其余39248万元全部用于西宁、海东两市所辖的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片区县)。

(四)帮扶资金使用

江苏帮扶资金使用要精准用于青海省和西宁、海东两市脱贫攻坚工作,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运作、注重实效、公开透明。以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产业扶贫项目为重点,兼顾劳务协作、人才支援、助医助学等领域项目。同时体现总量平衡、年度平衡、地区平衡。

“十三五”江苏对口青海省的帮扶资金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表5-1   “十三五”对口帮扶青海省扶贫资金安排表

二、项目安排与管理

(一)年度帮扶项目安排

1. 项目类别

本规划中使用江苏省帮扶资金的项目,将优先考虑前期论证较充分、实施条件基本成熟、各种资金渠道明确、帮扶效益显著的项目。根据本次扶贫协作的总体目标及重点任务,项目类型包括“产业合作类”、“劳务协作类”、“人才支援类”、“助医助学类”、“其他类型项目”共五个方面,共计187个具体帮扶项目,使用帮扶资金40033万元。其中,产业合作类项目96个、使用帮扶资金28209万元;劳务协作类项目10个、使用帮扶资金1776万元;人才支援类项目38个、使用帮扶资金4080万元;助医助学类项目29个、使用帮扶资金3868万元;其他类型项目14个、使用帮扶资金2100万元。

各类型项目的数量、总投资及总体占比情况详见下表。

表5-2    江苏省“十三五”对口帮扶青海省项目分类表

2. 帮扶对象

(1)省级

“十三五”期间,安排1802万元帮扶资金用于干部人才培训、旅游产业推介合作、商贸产业产品合作、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等省级项目,涉及相关扶贫协作项目16个。

(2)地市级

安排38433万元帮扶资金用于西宁、海东两市的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片区县),具体项目及资金安排详见下表。

5-3    “十三五”对口帮扶项目表(按结对帮扶对象分)

     (二)帮扶项目管理

1. 帮扶项目审定

“十三五”帮扶资金全部用于实施对口帮扶项目。9个结对县(区)的具体项目均由县(区)政府推荐,经江苏两个结对市帮扶工作组和当地对口扶贫协作牵头部门共同调研论证和审核筛选后,报结对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前期论证充分、实施条件成熟、资金渠道明确、帮扶效益显著,是项目纳入本次“十三五”扶贫协作规划的基本条件。

2. 帮扶项目调整

列入本规划的帮扶项目原则上规划期内不再变动。若年度帮扶资金与规划帮扶资金(本规划按8%的年增幅测算)有差距,或具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内容、规模、投资规模等发生较大变化,可通过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的方式,对变动原因做说明后,按照项目原审定程序重新上报后进行调整。

3. 帮扶项目监管

西宁、海东的9个结对县(区)人民政府是“十三五”帮扶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责任主体。省有关部门和南京、无锡两市要协助青海结对市、县(区)做好资金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做好对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履行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的跟踪协调,及时掌握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和帮扶项目的进展情况,遴选好、实施好帮扶项目,使帮扶资金充分发挥出应有效益。同时,要针对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项目当年竣工验收率等对江苏相关设区市开展考核,推进项目有序实施、规范运作。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江苏省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市、县(市、区)政府和前方工作机构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扶贫协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确保帮扶地区实现国家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作为重要使命,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升工作实效。省各有关部门要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助学助医、干部选派、资金保障等方面落实工作职责,深化多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有关市、县(市、区)要完善机构、充实人员、保障经费,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互访和高层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推动资金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前方工作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好前后方的联系协调,抓好年度计划、项目计划的制定、分解和执行,推动帮扶项目高效有序实施。

二、强化考核督查

根据国家《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办法》明确的东部地区6个方面22项指标,江苏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江苏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办法(试行)》。省对口支援办要依据该考核办法,按照组织领导、人才支援、资金支援、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等六个主要方面的要求,通过自查评估、交叉考核、第三方核查等方式,对江苏省参加扶贫协作的结对市、结对县(市、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定期通报,并按考核结果表彰激励、问责追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目标导向,对照考核办法,逐项对照、逐条自查、逐一整改。同时,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帮扶资金使用、细化帮扶项目实施程序,具体明确申报、审定、实施流程,做到监督和审计无死角、全覆盖。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相关单位或个人若在帮扶资金使用、帮扶项目实施等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

江苏省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国务院扶贫办、国家相关部门汇总报送扶贫协作工作的开展情况。大力组织宣传江苏扶贫协作的工作举措、实际成效和典型事例。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要广泛宣传扶贫协作的积极进展及新经验、好做法,突出报道实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集体和脱贫示范案例,主动向各大主流媒体进行推送,对扶贫协作工作的重点、亮点和取得成就进行有深度、有力度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激发正能量。要进一步发动江苏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和支持苏青扶贫协作工作,营造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热情参与苏青扶贫协作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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