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1-00412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09-27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33国道灌云北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1-10-11
  • 文       号: 苏发改基础发(2021)938号 主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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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33国道灌云北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1-10-11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33国道灌云北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1〕938号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报请审批233国道灌云北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连发改投资发〔2021〕27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33国道灌云北段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苏交计〔2021〕98号)和《233国道灌云北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路线走向

项目路线起自连云港市海州区与灌云县交界处,接拟建233国道海州南段,向南下穿青盐铁路,跨沈海高速公路,经连云港新机场东侧,与规划连宿高速公路交叉,止于灌云县城北与236 省道交叉处,路线全长13.429公里。

下阶段应结合工程建设条件和沿线城镇规划情况,进一步优化平纵断面设计,在满足各项控制因素要求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路基填土高度,节约工程投资,合理控制工程规模和占地。

二、主要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三、路基、路面及排水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一般路基设计方案和特殊地基处置方案。下阶段设计要结合工程详勘成果,深化特殊路基处置方案,优化路基填筑及取土方案,节约投资和工程用地。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路面结构设计方案。下阶段要根据交通量预测及交通组成情况,结合项目区域工程条件与沿线筑路材料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路面结构方案。

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及路基防护设计方案。下阶段要加强路基路面排水与防护综合设计。

四、桥涵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全线桥梁设计方案。全线设置主线桥梁9座,共长1811.14米,其中特大桥1座,长1452.2米;中桥8座,桥长358.94米。下阶段要结合沈海高速公路灌云北枢纽远期改造方案,进一步深化主线跨沈海高速公路特大桥设计方案,合理确定桥梁规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涵洞设计方案。下阶段要结合地方排灌体系、路基排水等进一步优化涵洞布设。

五、路线交叉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路线交叉方案。下阶段要结合连云港新机场集疏运规划,进一步优化交叉设计方案,重点做好机场段平交口渠化设计,合理归并道口,保障行车安全。

六、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全线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设计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等交通工程设计方案,优化安防工程、路网监测等设计方案,交通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

七、工程用地

本工程用地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33国道灌云北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苏自然资承预〔2021〕3号)明确的64.0821公顷控制。下阶段设计中,要按照国家有关工程用地标准,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工程设计方案,从严控制用地数量。

八、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三年。

九、工程概算

核定初步设计概算为149704.7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04714.81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30723.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37.80万元、预备费7128.8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仍按我委苏发改基础发〔2021〕415号执行。

附件:233国道灌云北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27日

(项目代码:2019-320723-48-01-16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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