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1-00451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10-11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工程学院学生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1-10-25
  • 文       号: 苏发改社会发(2021)975号 主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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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工程学院学生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1-10-25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工程学院学生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1〕975号

省教育厅:

《关于商请同意南京工程学院学生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苏教发函〔2021〕8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南京工程学院学生住宿条件,满足基本办学需要,同意该校新建学生宿舍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南京工程学院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共建设2栋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暖通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1200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019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91.4万元、预备费用516.8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南京工程学院自筹解决。

五、根据《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要设备采购等应依法进行招标。

六、本批复依据文件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宁江国用(2015)第18217号);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2021)00798号);

4、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

5、南京市江宁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南京工程学院

七、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八、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40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省公建中心。省公建中心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南京工程学院作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接批复后,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严控楼堂馆所建设等相关文件要求,合理确定建设方案,实行项目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落实节能标准。要按照《江苏省噪音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切实做好新建宿舍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请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11日

(项目代码:2105-320000-04-01-33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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