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1-00463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10-20
  • 名       称: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宿迁市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1-10-27
  • 文       号: 苏发改经改发(2021)980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宿迁市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

2021-10-27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宿迁市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

苏发改经改发〔2021〕980号

宿迁市委、市政府: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对你们报送的《宿迁市委市政府关于宿迁市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请示》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宿迁市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请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思维,通过集成改革、创新突破,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协调发展、融合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努力补齐“四化”同步短板弱项;强化内生动力,重点在建立载体平台、示范工程、制度体系等方面谋划体制机制创新,为苏北地区现代化建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三、请宿迁市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容错纠错等工作机制。

四、省委改革办、省发展改革委建立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按照鼓励探索、包容审慎原则,制定年度任务清单,统筹协调示范区建设重大事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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